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8〕97号)的要求,下达我市资金为150万元,主要用于蔬果相关产业采后处理项目建设,2018年资金目前剩余24万元,加上上年度结余23.5万元,共有剩余资金47.5万元。经局领导班子于2019年6月3日研究决定福鼎市隆雄槟榔芋专业合作社(槟榔芋冷藏)、福鼎市吉祥黄栀子种植专业合作社(栀子花、栀子烘干)、福建栀美日化有限公司(栀子花、栀子烘干)等三家符合项目要求的经营主体实施项目建设,累计申报建设一座100吨组装式冷藏库、三座1吨/批热泵烘干房,合计申请补助25.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6日-6月12日,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有群众举报的,福鼎市农业农村局将认真核实,对有违反规定的将予以取消项目建设资格。举报电话:7863130 13599187716。
福鼎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6日
附件: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