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建设经营主体的公示

来源:福鼎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19-06-06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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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897号)的要求,下达我市资金为150万元,主要用于蔬果相关产业采后处理项目建设2018年资金目前剩余24万元,加上上年度结余23.5万元,共有剩余资金47.5万元。经局领导班子于2019年6月3日研究决定福鼎市隆雄槟榔芋专业合作社(槟榔芋冷藏)、福鼎市吉祥黄栀子种植专业合作社(栀子花、栀子烘干)、福建栀美日化有限公司(栀子花、栀子烘干)等三家符合项目要求的经营主体实施项目建设,累计申报建设一座100吨组装式冷藏库、三座1吨/批热泵烘干房,合计申请补助25.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6日-6月12日,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有群众举报的,福鼎市农业农村局将认真核实,对有违反规定的将予以取消项目建设资格。举报电话:7863130  13599187716。

福鼎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6日

附件: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