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财社【2019】25号
福鼎市财政局 福鼎市老区办
关于下达2019年度老区扶贫建设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财政所:
根据鼎委《中共福鼎市委 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鼎委[2012]106号)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大对革命老区的扶持力度,经研究,现下达有关乡(镇)市级财政老区建设配套资金40万元(详见附表)。并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应及时将资金(按项目)下达到具体实施单位,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挥霍、浪费、截留、克扣、挤占财政扶贫资金,确实做到收支要严明,专款要专用,票据要规范。
二、各乡镇应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老区的扶持力度,确保扶建项目的完成。
三、具体列支科目为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附件:2019年度老区扶贫建设资金分配表。
福鼎市财政局 福鼎市老区办
2019年4月25日
主题词:财政 扶贫 资金 通知
抄送:福鼎市政府办,肖剑华副市长,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存档。
福鼎市老区办 2019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