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根据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运行的通知》(鼎政办[2019]14号)文,依据《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建设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并更好的服务基层,现拟公开征集第一批政府投资小规模电力建设工程阳光平台预选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
一、本次涉及范围如下:
电力工程施工单项合同预算价在400万元(不含)以下50万元(含)以上的。
二、预选企业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责任,在我市范围内注册或在福鼎本地设有财务独立核算分公司;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期限已满的;
3、分公司在福鼎市具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
4、具有相应数量的从业人员并依法缴纳社保;
5、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6、具有开展施工业务的相应专业力量。
三、提供材料
1、申请书(申请进入福鼎市电力类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企业名录、原件一份、加盖公章);
2、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福鼎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带到现场核对);
4、分公司在福鼎市涉税证明(原件一份、加盖公章)。
5、无重大违法记录,或被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期限已满等情况承诺书(原件一份、加盖公章);
6、应附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可直接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用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装在一个牛皮袋子里)。报送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发现与实际不符,将取消资格。
四、递交材料及联系方式
各申请企业将上述材料递交至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登记截止2019年5月30日下午17:00。
联系人:陈可德 0593-2195050 13635208913
福鼎市发改局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