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勘察与设计企业名录(水利类)的补充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9-01-18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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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水利局关于公开征集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勘察与

设计企业名录(水利类)的补充公告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建设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并更好的服务基层,拟公开征集政府投资小规模水利建设工程阳光平台预选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

一、本次涉及范围如下:

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勘察等服务单项合同预算价100万元(不含)以下5万元(含)以上的。

二、预选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资格条件

1、必备资格:

①、应为福建省内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责任,在我市范围内注册或在福鼎本地设有财务独立核算分公司。

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期限已满的。

③、应为已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rcpu.cwun.org/)登记企业。

④、分公司在福鼎市具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和相应数量的设计勘察人员并依法缴纳社保。

2、设计企业:

①、具备水利行业丙级以上设计资质。其中申请设计服务单项合同预算价100万元(不含)以下50万元(含)以上需具备相关水利专业乙级以上设计资质。

②、具有开展设计业务的相应专业力量,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自有人员。

③、涉及重要工程项目的设计,应符合业主和水行政监管部门的其他合理资质要求。

④、近五年(报名截止日前五年)在福鼎市范围内完成一个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设计,且项目总投资在400万元及以上。

3、勘察企业:

①、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以上资质。

②、具有开展勘察业务的相应专业力量,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自有人员。

③、近五年(报名截止日前五年)在福鼎市范围内完成一个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勘察,且项目总投资在400万元及以上。

三、提供材料

1、申请书(申请进入福鼎市水利类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企业名录、原件一份、加盖公章);

2、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福鼎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带到现场核对)

4、申请单位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5、申请单位拟派出人员资质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福鼎分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相应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勘察合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我局批复的文件可只提供文号。);

7、分公司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网站查询、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8、分公司在福鼎市涉税证明(原件一份、加盖公章)。

9、无重大违法记录,或被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期限已满的等情况承诺书(原件一份、加盖公章)。

10、应附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可直接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用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装在一个牛皮袋子里)。报送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发现与实际不符,将取消资格。

四、递交材料及联系方式

各申请企业将上述材料递交至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登记截止2019年1月31日下午18:00。

联系人:王先生 0593-7879571,0593-2195058。

材料递交联系人:陈小姐  0593-2195057。

 

福鼎市水利局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