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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鼎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福鼎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9-01-17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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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7日至4月9日,市委交叉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10日,市委交叉巡察组向市教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市教育局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对账销号,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巡察组反馈的关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六项纪律”为尺子,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六大方面19项问题均已全面开展整改,且已完成阶段性目标。同时,举一反三、着眼长远,并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了一批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

  (一)统一思想认识。为进一步做好市委交叉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深入研究、谋划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深入研究制定《中共福鼎市教育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建立由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股室(单位)牵头、全局共同推进整改的责任体系。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协调管控平台,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促进整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狠抓整改落实。市教育局党组把反馈意见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有力指导,既从点上抓具体事具体人,又从面上抓管党治党的落实。一是突出立行立改。建立健全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按照轻重缓急和客观实际,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说立改,迅速整改到位;条件暂时不具备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整改;需要长期努力逐步解决的,制定“路线图”,分期逐步解决,确保半年内见到明显成效,一年内基本整改到位。二是坚持定期调度。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8月23日,局党组书记方维通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逐条逐项听取汇报整改措施及计划安排,并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作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9月20日,局党组书记再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通报会,逐项听取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确保逐项落实到位,对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再次提出要求,责令限期整改。9月26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巡察整改重点问题。三是强化考核问责。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标准,作为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局机关各股室、各学校校长年度考核挂钩,与干部年终评先评优挂钩,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工作措施不力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我局将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紧抓作风建设,强力执纪问责,不断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和制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一是狠抓作风建设不放松。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工作,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常态化监督检查。狠抓制度建设不反弹。对已整改完成的工作,定期开展“回头看”,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入查找差距和不足,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长效机制,巡察整改以来,我局重新制定制度3项,健全完善32项制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内容:(1)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议,有非党组成员参加“三重一大”研究并发言表态。

  整改情况:1.修订完善了《中共福鼎市教育局党组议事规则》及局机关办文、办会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2.“三重一大”问题均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党组会议均按照《中共福鼎市教育局党组议事规则》要求召开,并以此规则长期坚持。

  整改内容:(2)“三重一大”制度及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出现大额资金分配未逐一表态,“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过程未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等现象。

  整改情况:1.严格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召开局党组会议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2.对局班子成员职责进行了调整分工,项目建设和资金审批等职责由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决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3.重要资金使用由各相关股室根据资金项目内容报请分管领导审定后,计财股确定资金来源渠道上会研究通过后按程序办理;4.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议记录,党组成员发言逐一记录表态情况,落实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

  2.关于贯彻中央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内容:(1)城乡教育资源不足、布局不均衡、大班额等问题凸显。

  整改情况:1.已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福鼎市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0)》,预计10月份完成初稿;2.目前已实施城区实小百胜校区、桐北小学城北校区、桐南小学海湾校区、实小潮音岛校区、教师进修校附小等5所学校建设,城区目前除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实小潮音岛校区、教师进修校附小等2所学校,实小百胜校区一期装修扫尾,年底可竣工;桐北小学城北校区完成填方和施工招标,10月份可进场施工;桐南小学海湾校区完成部分填方,近日进场施工。福鼎一中完成选址,规划设计中,职成中心一期完成初设待批复,征地完成90%,但由于土地指标问题,进展较为缓慢。店下中心小学新校区建设装修扫尾中、11月底竣工,前岐中心小学已完成施工招标和场地填方,10月可进场施工,太姥山三小完成初设图审中,11月可完成招标进场,管阳小学新校区正办理立项;3.通过各项措施抓规划和布局调整,促进各教育项目推进,进一步增加全市中小学容量,逐步缓解城区和人口大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整改内容(2)教师队伍结构性缺员现象普遍,骨干分布不均,校际间流动难。尤以城区学校最为突出,大量聘用代课教师,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大,且影响教学质量。

  整改情况:1.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实行建立“退一补一”教师补充机制及师生比递增递补机制,核定学校教职工编制,下发了《福鼎市教育局关于核定2018年学校教职工编制及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的通知》(鼎教人〔2018〕25号),2018年单列编制临聘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436名;2.补录新教师,2018年招聘新教师141名,下发《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县域内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鼎教人〔2018〕36号),落实城乡教师交流顶岗支教;3.加大名师及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下发《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公布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名师 学科带头人 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名单的通知》(鼎教人〔2018〕24号),遴选了一批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开展针对性培养,逐步解决骨干分布不均的现象;4.探索推进县管校聘改革,统筹师资队伍调配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均衡配置,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全市教师人事关系和聘用交流,实行县域内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

  整改内容:(3教育督学履职能力不足,专业培训较少,队伍老龄化严重、理念落后、专业化不足。

  整改情况:1.7月26日至8月1日,举办福鼎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与实践高级研修班,全市督学、督学助理共65名参训,并全部结业;2.落实“每月一学”,截至9月底已编辑内部学习材料《督学学习与参考》9期,《教育督导工作文件汇编》一本,用于日常学习;为每位督学购买《中国教育督导理论与实践》一书,学习把握教育督导前沿理论;3.面向全市征集优秀教育督导工作案例,其中向宁德市推荐优秀案例3篇;4.推荐宁德市第二届特约督学4名,拟选聘福鼎市特约督学若干名。

  整改内容:(4)教育事业补短板项目推进力度不够。学龄前教育短板问题突出,普惠性学前教育扩供给力度不够。公立幼儿园供需矛盾仍未彻底解决、2015至2017年公办幼儿园招生人数占当年幼儿园总招生数的比重逐年下降。

  整改情况:1.“十三五”规划和补短板建设项目中计划建设公办幼儿园14所,其中城区7所、乡镇7 所。目前已实施建设8所,2017年已有双岳、点头中心园2所完工外,2018年底龙安二园、城西幼儿园、太姥山二园等3所幼儿园可完工,福鼎第二实验幼儿园、白琳二园完成已完成初设及概算评审,送图审中,年底可完成施工招标并进场施工,山前二园办理前期手续。民办幼儿园建设目前已有百胜华熙幼儿园完成初设评审、图审中,年底前可开工建设,点头曙光幼儿园正在办理前期手续等;2.根据《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鼎政办〔2016〕197号)和《宁德市教育局 财政局 物价局关于印发宁德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及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教综〔2017〕79号)文件精神,2017和2018年共认定33所“福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学位7463人,2019年将继续认定8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拟提供普惠性服务学位1350人,逐步缓解普惠性学前教育供给不足现象。

  3.关于干部教育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内容:1)干部教育管理宽松软。干部日常管理偏松,如考勤制度执行不严,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未执行签到考勤制度,市电大干部职工未进行人脸识别考勤。

  整改情况:1.完善局机关考勤和办文、办会等制度并编印成册下发执行,局机关全体领导干部上下班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有序;2.明确分管领导和各股室抓作风建设的责任,由局办公室牵头监察室、人事股,对局机关作风开展不定期检查已2次,对检查中发现的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等问题,进行公示,坚决处理违规问题,并与个人年终考核挂钩;3.市电大学院已安装人脸识别考勤机,所有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考勤制度。

  整改内容:(2)部、教师队伍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2013年以来教育系统共计17人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党纪政务立案处理,辞退开除66人。

  整改情况:1.加强廉政教育。除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廉政教育之外,强化对校(园)长、局机关干部的廉政教育,7月23至30日,在教师进修学校举办了“千名党员”集中轮训,聘请市委党校老师为1200多位党员上党章党规党纪课程;举办《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新要求与新思考》和《以新思想为统领——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专题讲座两场,组织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知识3次,组织全体机关党员进行廉政知识测试1次;2.2018年9月23日召开全市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报告会暨“百名新师”入职仪式,对全市教师开展师德师风教育;3.强化压力传导。通报违纪典型案例9期,充分发挥了以案警示的威慑作用;4.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2018年以来查处移风易俗、违反财经纪律、有偿补课、醉驾、违规接待等违纪问题11件,其中党纪处分2人,政务处分3人,诫勉谈话4人,批评教育2人。

  整改内容:(3)下属学校部分人员在编不在岗,市教育局未及时督促处理

  整改情况:1.重新印发《福鼎市教职工请销假制度(试行)的通知》(鼎教〔2016〕33号),对行政后勤及课时量不足人员实行签到,加大定期或随机开展督查调研力度,落实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拉网式排查,及时督促处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对巡察办移交线索反映的在编不在岗问题,经核实目前已辞退2人;2.加强对学校的效能督查。2018年6月,我局组织效能督查组到各学校对干部、教职工到岗到位工作、落实有关效能和作风建设规定及其他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对各校效能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在全市校园长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及时督办处理。

  4.关于对意识形态领域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内容:对意识形态领域重视不够。党组对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不突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落实、检查档案材料缺失,对與情掌握不及时,对敏感事件预判不够,没有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分析。

  整改情况:1.2018年7月23日-30日,组织全市教育系统1200多名在职党员集中教师进修学校进行培训,市委党校专家为全体党员作《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专题讲座;2.8月26日,党委在市教师进修学校学术报告厅举办2018年师德师风建设专题讲座,市局党组书记作了“以新思想为统领  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的讲座。局领导班子、股室长,各中小学(幼儿园)党支部书记、校(园)长等100多人参加;3.出台《中共福鼎市教育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建立突发公共事件舆情监控处置机制》及《福鼎市教育局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4.完善福鼎市教育局信息发布三审制,预计于12月举办一期福鼎市教育系统信息发布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会;5.2018年以来,我局接市委网信办及网安大队转发舆情信息3起,我局高度重视,由专人负责沟通协调工作并及时反馈舆情处置情况,事态没有进一步扩大。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内容:(1)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彻底、不严肃,存在对照检査材料敷衍应付、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的现象。

  整改情况:1.8月10日,召开了巡察工作情况反馈会后,局党组成员紧扣整改问题,分别深入各股室、各学校进行调研,与股室长、学校书记校长分别进行了交心谈心,重点对照党章,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广泛听取了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在开展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的基础上,聚焦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2.8月20日,局党组召开市委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对开好本次民主生活会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并带头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查摆和剖析,对产生问题的原因作了深入分析,并就进一步加强整改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班子其他成员对其提出了批评意见。随后,每名党组成员紧密联系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实际,重点对照《关于对教育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认领了自己的问题,查找了的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批评做到了坦诚相见、开门见山,每位党组成员对大家所提的意见和建议一一认领,并表示一定认真思考,逐项整改落实,会后班子及个人的发言材料归档成册。

  整改内容:(2)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中的原因分析、整改目标及措施方面内容基本与上年度材料一致;组织生活会批评不充分,如局机关支部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只进行自我批评,没有进行互相批评。

  整改情况:1.落实会前预审制度。6月15日,党委下发文件要求各党支部结合倡导移风易俗、树文明新风等内容,召开2018年上半年组织生活会,做到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书记撰写一份自我剖析材料,其他支委写好发言提纲,会上每位党员都要发言,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2.严肃党内生活。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的实施细则》,严肃组织生活会制度。8月15日,局机关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干部围绕“倡导移风易俗、树文明新风”等内容进行深刻党性分析,严肃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3.强化监督指导。对各学校支部存在“组织生活会只进行自我批评,没有进行互相批评”的党支部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内容:市教育系统党委和下属党支部未严格按要求开展党费收、补缴工作,存在交纳党费测算不规范,党费收缴未及时登记且登记不规范,党费登记簿与党费证金额不一致,对下属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指导、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情况:1.8月2日,教育系统党委下发《中共福鼎市教育系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党费收补缴等工作的有关通知》文件,并转发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文件,要求对2008至2016年期间,收补缴党费情况,进行重新测算和补缴,填写情况表,由书记签字上报教育系统党委;2.8月28日,党委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组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对巡察组提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提出整改意见;3.截至2018年9月20日,教育系统党委下属有15个党支部补缴党费45955.29元,其中补缴2008-2016年间党费45377.29元,属于测算误差等补缴党费578元。

  3.关于抓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力的问题。

  整改内容:(1)党建工作重形式、轻落实,教育局党组未开展每年至少2次听取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汇报。

  整改情况:1.5月30日,教育系统党委通报了全市学校党支部2017年度党建工作考评情况,要求各党支部对问题整改清单逐项落实,及时整改到位;2.9月5日局党组召开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研究会,听取了2018年上半年全市学校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对下半年党建工作做出统一部署,确定12月底前召开2018年度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整改内容:(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部分下属支部没有开展党员自评和互评,过程性资料缺失;党员教育缺乏有效的分类管理措施,退休党员长期未参加组织生活等现象较为普遍;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材料未及时存档,党务系统未及时更新。

  整改情况:1. 9月5日,教育系统党委出台了《中共福鼎市教育系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文件(鼎教党〔2018〕51号);2.党委开展核查各党支部2018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工作情况,各党支部一般做到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每3个月召开1次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听党课至少1次以上,并都统一记录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簿》中,加强退休党员管理,进一步规范退休党员组织生活制度;3. 9月12日,党委转发了《关于做好“党员e家”信息维护和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鼎教党〔2018〕52号),进一步明确各党支部指定1名同志专门负责平台的具体操作和日常维护管理,做到及时、准确更新党务系统。

  4.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内容:没有按照实施方案严格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分类指导不到位;专题学习讨论不充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不扎实,个别党支部认识不足,学习过于随意、走过场,个人自学薄弱。如:个别党员学习党的十九大心得体会全篇照抄网络内容;党组织学习会议记录不全;相关材料中出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两学一做”活动”“八项规定”等不规范表述。

  整改情况:1.教育系统党委先后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好〈新时代面对面〉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关于征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的通知》《关于组织学习郑德荣等7位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党员日常学习教育;2.8月28日上午,召开教育系统党务干部会议,对学习教育不严不实进行业务指导;3.9月12日,教育系统党委下发《关于开展“新思想 新担当 新作为”专题学习讨论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讨论要求,明确学习目标;4.9月18日,教育系统党委发放统一的学习笔记本,规范党员学习记录。

  5.关于发展党员工作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内容:(1)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市教育局机关支部至巡察时已连续5年未发展党员。

  整改情况:1.9月17日,党委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了发展党员工作,对近三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党支部,要求上报书面情况说明;2.2017年10月9日,局机关党支部已确定一位入党积极分子,拟定今年确定为发展对象。

  整改内容:(2)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如预备党员转正未进行逐个表决;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时间未满一年就确定为发展对象。

  整改情况:1.8月28日上午,党委举办教育系统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培训会,各党支部发展党员业务经办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邀请市委组织部专家作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专题辅导;2.教育系统党委人员深入福鼎一中、六中等学校开展指导发展党员工作,规范程序和会议记录;3.认真执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展党员,做到程序合规、材料完备。

  整改内容:(3)发展党员档案填写不规范。在抽查的档案中发现涂改现象较为普追,个别党员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志愿书中日期都出现涂改现象且前后矛盾。

  整改情况:1.8月28日上午,党委举办教育系统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培训会,各党支部80多位业务经办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邀请市委组织部专家作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专题辅导;2.9月13日,党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鼎教党〔2018〕55号),再次明确发展标准和程序;3.对近年来发展党员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不规范的材料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内容:(1)教育局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够到位,在抓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会议布置多、督促检查少的现象。

  整改情况:1.加强学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知识。6月15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知识;7月23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知识;8月1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宁委〔2018〕11号)文件精神;9月17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知识;《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做到维护党的团结、遵守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2.4月16日,召开2018年度全市教育工作会议暨全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市委分管领导作《加强和改进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专题讲话,市政府分管领导提“压实责任、抓实重点、做实保障”三点要求,教育系统党委书记作2018年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并集体约谈,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组长总结2017年度全市教育系统执纪监督工作情况;3.8月26日,党委召开部署2018年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4.8月27日,党委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会,市委分管领导到场作《立足新时代 正视新思想 直面新征程——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专题讲话;5.9月份,深入十二中等16所学校督促检查整改情况,各校都能正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责任人等,取得较好效果。

  整改内容:(2)局党组和下属学校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如检查发现市教育局党组2015年没有专题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有关材料

  整改情况:1.签订了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的党风廉政责任书,各责任人按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2.局班子成员均自觉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和提醒,对各股室工作的规范性等要求更为严格,尤其涉及人事、项目、资金安排等严格依法依规操作,防范廉政风险;3.制定了教育局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局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管理制度等,切实增强全系统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内容:(1违规给劳务派遣人员发放文明奖,给教师子女发放图书储值卡等

  整改情况:1.对全系统无政策依据发放劳务费行为进行了梳理整改,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下发全市教育系统公用经费支出用途和标准的通知》,规范劳务费发放;2.印发《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大了学校资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对部分学校进行了内部审计;3.市劳动基地劳务派遣的两名保安和一名校医发放文明奖问题,除校医已辞职无法退回外,目前已清退两名保安2015-2017年文明奖奖金合计3400元;4.福鼎六中违规发放图书储值卡问题,目前福鼎六中已召开校务会议、党支部支委会和全体党员会议,通报以上情况,并由总务处核实已发图书储值卡的人员名单。经核实,其中2013年共发图书储值卡103张,2014年共发图书储值卡110张,两年总计金额9093元。2015年以后,图书储值卡已停发,于2018年10月份逐一从有关教师工资中扣回。

  整改内容:(22017年省委巡视后,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校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仍有部分学校发放补贴问题未整到位

  整改情况:1.加强离任审计,强化日常监督,对白琳镇中、佳阳民族学校、白琳中心幼儿园3所学校校长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桐山中心幼儿园、山前中心幼儿园、城西小学三所学校进行财务收支审计;2.建章立制强化财务管理工作,先后制定和完善《福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福鼎市教育局关于重申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组织学习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5〕5号)、《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宁财监〔2016〕32号)、《关于加强“3296精准惠生工程”资金使用和管理》的通知(鼎教〔2016〕10号);3.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该工作自2017年12月底启动以来进展顺利,截至2018年4月25日,已收回116.9852万元,除了21名已辞退临聘人员、3名已辞职教师、1名一级伤残人员、1名死亡人员合计补贴费1.138万元无法收回外,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应上缴资金已全部收缴到位。

  2.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接待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内容:(1)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如存在陪餐人数超标准的现象。2)接待审批单不规范,介绍函中信息填写不齐全

  整改情况:1.8月20日下达《关于重申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通知》,各校已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于2018年9月15日前向教育局提交书面自查报告;2.局机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福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直机关实施细则》(鼎委办〔2017〕41号)、《市直机关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管理办法》(鼎政综〔2016〕172号)等各项规定,认真填写公务接待审批表和接待清单,按照规定和管理程序做好接待工作,下阶段将组织开展对各校公务接待工作的抽查。

  3.关于用公款违规报销相关费用的问题。

  整改内容:(1)公款旅游。有的学校为退休教师核旅行社组织的活动费用等(2)违规消费。如个别学校购买鞭炮。

  整改情况:8月20日下达重申严格执行《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各校已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于2018年9月15日前向教育局提交书面自查报告。福鼎八中退休教师已将违规核销费用500元退回学校账户,另违规消费购买鞭炮费用587元已由经办人退回学校账户。

  整改内容:(3)违规报销差旅费。如个别学校教师在外出培训后借道逗留,并报销相关费用

  整改情况:8月20日下达《市直机关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管理办法》等通知,各校已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于2018年9月15日前向教育局提交书面自查报告。福鼎市实验小学4名教师外出培训后借道逗留报销相关费用1573.3元已退回学校账户。

  (六)其他方面

  1.关于廉洁风险防控措施不力的问题。

  整改内容:(1)局机关未将基建股、审计股、未保办等室列入内部风险防控措施范围。

  整改情况:1.现已按照基建、审计、未保的工作职责及权限,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2.完善《福鼎市教育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福鼎市教育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福鼎市教育局机关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并及时发放给局机关各股室强化学习;3.局机关重新编制《福鼎市教育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运行流程图》,按照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对学校及服务对象开展工作。

  整改内容:(2)部分学校财务人员由老师兼任,业务能力胜任财务工作。

  整改情况:1.于9月14日由市教育局联合福鼎市内部审计协会,举办针对全市教育系统学校主要负责人、总务主任及财务人员的关于举办教育系统财务制度及基建工程培训班,会议邀请了宁德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主任陈益铭作了《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 增强监督合力》,宁德市教育局内部审计负责人韦兴华作了《严肃财经纪律 规范财务行为》的专题讲座;2.拟定初步方案,计划从2019年开始每年从招考人员中安排6-8人招聘财经类人员,计划3到5年配足配齐专业财务人员,使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整改内容:(3)固定资产登记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经修订完善《福鼎市教育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处置制度》、《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员工作职责》,明确规定各部门负责领域、各股室长为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新增、报废、处置的监督与管理,各学校参照执行。市教育局机关及各学校按市财政局工作要求,每年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整改内容:(4)部分学校工会账户及时建立

  整改情况:1.教育工会于8月20日通过公文平台通知了基层工会务必在9月20前办好工会独立账户。在一个月的整改期里,教育工会还定期跟踪指导督促其成立独立账户;2.截至目前,7所学校工会已成立工会账户完成整改。8所学校工会还在办理过程中,近日即可完成整改;3.嵛山中心小学工会由于学校基本升专户还在办理中,目前工会独立账户还不能成立,一旦专户办理完就立即成立工会独立账户;湖林学校由于未能及时换届不能成立账户,现已责令湖林学校在10月10日前完成工会换届,10月20日前开始办理独立账户。

  整改内容:(5)超限额物品未按规定行政府采购

  整改情况:强化领导,成立《福鼎市教育局教育设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政府采购专项治理工作,完善并下发《福鼎市学校教育装备采购管理办法》,制定《福鼎市教育系统超限额物品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调查表》及《福鼎市学校教育装备采购审批表》,严格采购管理审批手续,严格学校财务支出,提高采购透明度,各学校按照办法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于10月完成。

  2.关于校园基建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内容:基建股职能弱化,对学校基建项目建设指导不力、监管不严(1)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管理。如部分工程未按规定进行询价比选,未进行结算,未执行验收

  整改情况:1.加强基建项目监督和指导,局基建股在分管带领下经常深入项目学校掌握项目进度、存在问题及时帮助指导。同时协调好各要素部门, 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安征迁、土地报批等老大难问题。目前城北小学、桐南小学海湾校区、前岐中心小学新校区经多方协调,征地、填方问题基本上已解决,其余管阳中心小学新校区、太姥山三小项目也按时推进;2.加强项目管理推进,要求各校积极配合城投公司,做好18个教育项目前期报建工作,确保2018底前一批项目完成招标后进场开工,按时完成节点目标任务;3.加强培训。3月底召开组织学校基建负责人培训,8月底局分管领导在期初校长会议上强调,要求各校高度重视学校基建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9月初我局又聘请相关部门专家,采取以会代培等形式,对学校财务基建工作进行专项培训,以此提高中小学校基建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水平和能力。

  整改内容:(2)已完工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及结算。

  整改情况:加强督促,督促各项目学校在项目工程主体完工后及时做好绿化和消防等,办理总验等相关手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促进已完工工程做好项目工程结算和审计工作。到2017年底完工13个项目,目前已完成总验3个,其余正在办理总验及结算审核工作。

  整改内容:(3)合同管理较为薄弱。如施工合同无违约条款及约定价款支付方式,未办理结算审核和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整改情况:1.加强检查落实。强化不定期检查,主要检查今年以来各校基建修缮情况,重点检查方案、资金、招标方式、合同管理、工程质量等;2.严格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范本,制定好违约条款及价款支付方式,对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校认真整改,确保制度落实到位;3.加强学校基建管理,建章立制。加强学校基建修缮项目管理,强化前期资金方案、造价把关。下阶段我局根据市政府关于工程概算、预(结)算、招投标监督及重点项目管理等文件精神,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我市教育基建相关规定,规范学校基建行为,确保相关制度落实到位。

  3.关于有偿家教和违规校外培训机构屡禁不止的问题。

  整改内容:(1)2013年以来驻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共查处在职教师参加有偿家教、有偿托管36起。

  整改情况:1.开展教师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托管专项治理工作,于2017年12月印发《福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有偿家教治理工作的通知》,重申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2.要求各中小学校切实履行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主体责任,组织教师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开展教师有偿补课自查自纠工作,每位教师须签订《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承诺书》,切实把广大教师的思想统一到廉洁从教上来;3.人事股起草《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处分办法》;4.对举报的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接到一起,查处一起。半年来共查处在职教师参加有偿家教、有偿托管3起,涉及教师3人,其中,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辞退临聘教师1人,并对以上人员在全市教育系统内通报。

  整改内容:(2)一些校外的培训机构在不具备民办培训机构设立许可条件和依法履行备案手续的情况下开展培训活动,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1.成立由市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福鼎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2.我局已联合民政、人社、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城管和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共178所;3.建立《福鼎市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形成有利于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的社会舆论氛围。积极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选择规范、合格的民办培训机构,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子女校外培训负担;4.8月23日,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在福鼎教育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关于开展福鼎市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的通告》,8月28日,印发了《关于开展福鼎市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的通知》(鼎教综〔2018〕35号)。由市教育局提请市政府牵头组织市场监管、人社、民政和相关乡镇等有关部门,在教育局会议室召开福鼎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联合执法检查工作部署会,并分四个联合执法检查组到四个乡镇(桐山、桐城、山前、太姥山)开展工作,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打招呼,直奔现场,随机抽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4.关于校园欺凌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内容:(1)在巡察期间,福鼎十二中发生起校园暴力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发后,学校班子成员虽能及时介入调查了解,并对打人学生进行教育处理,但此次事件暴露出对学生思想品徳教育仍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1.组织学习《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6〕6号)和《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17〕10号)文件精神,学校应制定“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这项工作;2.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引导学生参加创建文明校园、文明班级等活动,做一个向上向善的新时代好少年;3.利用心理咨询室,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4.加强安全自护教育。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5.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邀请综治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来校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讲座,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以典型案例释法,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6.充分利用家长会、学校微信公众号以及班级群等多种途径,积极向家长宣传“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争取得到家长的配合与支持,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7.进一步加强监控网络建设,加大与市公安局110报警中心沟通协调工作,将学校监控网络接入110报警中心。8.把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纳入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查,9月19日,督导室派督查组专门到十二中了解学校预防校暴工作开展情况督查结果反馈暂无发现新的校暴事件。

  5.关于寄宿生营养餐补助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内容:(1)寄宿生营养餐补助款未按照《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使用,如:部分学校初高中食堂合并对外承包存在寄宿生按工资册领取现金的形式列支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现象,未建立食堂专帐;部分学校学生营养餐一学期结算次,未实行逐月结算,且清单无经办人和验收人签字,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1.我局于2018年9月10日下发《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和“3296精准惠生工程”工作的通知》(鼎教助〔2018〕13号),明确要求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食堂要自主经营,严禁外包。现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全部由学校自主经营,完全中学初高中食堂分开供餐,单独核算。各寄宿制学校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做好举一反三。9月中旬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对福鼎八中等8所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营养餐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巡察组反馈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文件的落实情况,确保按时整改到位;2.各寄宿制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3296精准惠生工程”整改工作,均已成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膳食委员会,对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配餐食谱、伙食质量、食堂的账务核算和公开公示等事项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定点采购或超市供货,并签订供货合同、协议,把好原料入口关,食品原料入库均派专人负责查验并记录台账。学校安排专人负责福建省“一品一码”追溯平台的管理,开展“一品一码”的注册和使用,进一步加强食品原料安全的管控;3.各寄宿制学校均已制定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预防食品中毒制度》《食品采购索证和记录查验制度》、《备餐及供餐安全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在规定的地点上墙悬挂,严格按制度进行操作,并做好食品留样、餐具消毒等记录;4.各寄宿制学校均已建立营养餐专项资金食堂专账,学生营养餐每月结算一次,附上学生用餐确认单,供货清单有经办人和验收人签字,并及时在校务公开栏公示每日菜谱、就餐寄宿生花名册、享受生活补助学生名单、营养餐经费收支情况等。按《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绝对不允许以工资册领取现金的形式列支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现象再次发生。对违反文件要求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纵容;5. 我局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计财股、审计股、体卫艺股、安全股等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寄宿制学校的营养餐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营养改善计划和“3296精准惠生工程”真正做成德政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力。未落实省教育《关于做好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中教师工作的通知》(教人[2012]41号)文件中“每学年撤回教师应占各校支教教师总数的30%以上,三年内(2014年秋季新学年开学前)所有支教的公办教师应回到公办学校”的规定,至2018年4月份仍有公派教师分别在茂华学校(私立)和金桥学校任教任职,且金桥学校应缴公派教师的工资未缴纳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计划2020年全部撤回。1.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公办教师在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清理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114号)和《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公办教师在非公办义务教育                                                                                                                                                                                                                                                                                                                                                                                                                                                  学校任教清理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12〕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在编公办教师编制和身份,茂华学校大部分于2019年前撤回,2020年全部撤回。金桥学校分二年撤回(每年5名),于2019年全部撤回。2.自2010年7月起至2017年8月,金桥中学累计欠缴公派教师聘用金4101270元,我局于2014年春季开始,每学期初,都以书面形式向金桥学校发出催款通知,金桥学校于2015年6月3日还款60000元,实际欠款4041270元。金桥学校的还款计划为学校部分土地政府收储,待土地盘活后全部归还,并于8月15日上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讨论。金桥学校也于2017年9月开始,已按月汇还公派教师的聘用金。

  2、关于存在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用人员多、重点岗位职务由借用人员担任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1.局党组于9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关于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借用人员多、重点岗位职务由借用人员担任等问题;2.参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周边县市做法,整合相关业务股室,减少机构借用人员;将局机关现有空余编制用于现有借用人员入编;持续推出局机关优秀的借用人员到学校任职,切实化解局机关借用人员多、重点岗位职务由借用人员担任等问题。

  、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巡察组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期盼相比,仍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我局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再接再厉、乘胜追击,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主责就是守责、守土必须尽责,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不回避矛盾、不害怕困难、不推卸责任,抓重点、破难点,坚定不移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局党组将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谋划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纠正。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坚持紧盯不放,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不断深化的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咬定青山不放松,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加强定期调度和跟踪督办,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大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强化建章立制工作。更加注重治本,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通过制定管用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同时,强化监督管理,以刚性约束保障各项政策制度执行到位,严格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控。强化纪律约束,以“不贰过”的决心推动作为突出问题整治到位,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四是切实运用成果,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福鼎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坚决贯彻党组工作条例,把抓好党组织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整体功能。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全面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始终坚持好干部标准,认真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决匡正选人用人之风。聚焦重点领域,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持续改进作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优良的党风政风树形象、聚民心、促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7830789;通信地址:福鼎市古城西路145号;邮政编码:355200;电子邮箱:fdsjyj@163.com。

  中共福鼎市教育局党组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