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物价局关于公布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的通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7-11-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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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福鼎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特此通告。

 

 

附件:1、福鼎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

      2、全国性及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福鼎市物价局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