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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卫生健康局

来源:福鼎市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3-04-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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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责

  市卫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宁德市委和福鼎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宁德市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工作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工作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建议措施。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宁德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相关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药物制度,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管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协调开展控烟履约工作。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组织开展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指导平安医院建设。

  (八)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相关措施,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

  (九)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拟订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建议措施。

  (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相关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一)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相关措施,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医疗卫生人才的引进培养工作。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完成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二)贯彻落实卫生健康科技发展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卫校医学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监督检查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配合实施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台港澳侨的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五)负责市级以上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拟订和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相关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六)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七)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市卫健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福鼎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贫困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建议措施,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改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相关措施,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建议措施。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市卫健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健局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卫健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市财政局、医保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医保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要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市卫健、财政、医保部门应在落实干部保健、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有关待遇以及相关医疗费用结算等方面加强配合,建立健全协调机制,贯彻执行医疗保健相关规定,开展政策宣传、落实保健资金、完善工作流程、改造就医系统等工作,确保相关保健对象医疗待遇得到落实。

  5.关于野生中药材管理职责分工。市卫健局牵头负责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的动态监测和定期普查,组织开展野生中药材的保护、繁育及相关研究。市林业局负责指导陆生野生中药材的保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依法监督管理陆生野生中药材采集、猎捕、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等职责。市海洋渔业局依法负责水生野生中药材保护工作。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一巷36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355200

  办公电话:0593-7853572

  值班电话:0593-7853572

  传    真:0593-7852415

  网     址:http://www.fuding.gov.cn/

  信访热线:0593-7853572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3-7853572

  邮    箱:fd7815166@163.com

  咨询服务:

  (一)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卫生健康局窗口

  1.窗口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联系电话:0593-2195098

  3.地址: 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197号(福鼎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卫生健康局90-91号窗口)

  三、领导简介

  吴  杰(市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主持市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全面工作。

  许世东(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分管局办公室、财务股、规划发展股(发展规划、卫生健康项目)、疾控与监督股(监督),老龄健康与家庭发展股(家庭发展),代管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联系单位:市红十字会,市总医院点头分院、白琳分院、磻溪分院、管阳分院。

  张承聪(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体制改革股、医政与中医股、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安全生产与卫生应急股(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单位:市总医院(市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桐山分院、贯岭分院、叠石分院。

  陈清庚(市卫健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主管纪检监察工作。

  李  芳(市卫健局四级主任科员)

  协管老龄健康与家庭发展股、财务股,负责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  

  王文君(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副主任)

  负责局机关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健康宣传股、信息技术股、职业教育股;联系局党委办、精神文明办,审批股、规划发展股(健康福鼎、健康教育、健康促进)。

  联系单位:市总医院桐城分院、太姥山分院、店下分院、巽城分院、龙安分院、硖门分院。

  林时辉(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副主任)

  分管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健康能力促进股、公共卫生服务股、健康服务股;联系局爱卫办、疾控监督股(疾控)、老龄健康与家庭发展股(老龄健康、托育)。

  联系单位:市疾控中心,市总医院山前分院、前岐分院、佳阳分院、沙埕分院、嵛山分院。

  四、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局机关综合文秘、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和事务性工作。牵头组织来信来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牵头开展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自身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工作;配合实施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台港澳侨的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593-7919209, 0593-7853572

  传    真:0593-7852415

  2、规划发展股(审批股)

  主要职责:负责健康福鼎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指导、协调卫生健康项目建设。综合协调本单位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行政审批和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

  联系电话:0593-2195098

  3、财务股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装备管理。

  联系电话:0593-7852006

  4、体制改革股

  主要职责: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措施,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

  联系电话:0593-7851592

  5、疾病预防控制与综合监督股(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全市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按规定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导城乡开展除“四害”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协调开展控烟履约工作。

  联系电话:0593-7808599

  6、医政与中医股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负责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工作措施、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根据药典和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以及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相关措施,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0593-7853571

  7、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措施、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卫生健康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指导并监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拟订并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工作措施、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协调组织开展健康扶贫工作。

  联系电话:0593-7851011

  8、安全生产与卫生应急股(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指导和监督医疗纠纷和重大医疗事故的处理;指导和监督卫健系统综治维稳、信访、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市级以上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593-7919213

  9、老龄健康与家庭发展股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相关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工作措施、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建议措施,组织实施国家生育政策,完善和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联系电话:0593-7919267

  (二)直属单位:

  1、福鼎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许世东

  联系方式:0593-2199161

  邮编:355200

  单位职责: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决定;调查处理公共卫生和突发卫生事件;受理涉及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机构、卫生专业人员的社会投诉、举报和法律咨询。

  2、福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章向东

  联系方式:0593-7853580

  邮编:355200

  传真:7839880

  单位职责:疾病监测,疾病预防与控制及措施实施,疾病防治研究。疫情处理,计划免疫,消毒杀虫,卫生防疫培训与技术指导,参与突发卫生事件处理。

  3、福鼎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吴杰(临时负责人)

  联系方式:0593-7853572

  邮编:355200

  传真:7852415

  单位职责: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健康监测工作。承担指导基层做好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指导健康行业(学会)协会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基层卫生适宜技能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从业人员医学继续教育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智慧化、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统计调查、信息分析及应用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卫生健康宣传阵地建设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卫生应急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指导基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指导老年健康促进的事务性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卫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