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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海洋与渔业局

来源:福鼎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 2023-12-29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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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责 

  市海洋渔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宁德市委和福鼎市委关于海洋经济与渔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海洋经济与渔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海洋经济与渔业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海洋经济和渔业发展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我市海洋经济发展,开展海洋经济试点示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海洋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指导推动渔业产业结构、产业布局调整。协调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休闲渔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推动海洋经济科技创新,负责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等。

  (四)负责编制海洋经济和渔业渔政有关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投资项目需求和财政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

  (五)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节能减排,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按分工提出海洋与渔业有关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建议,承担有关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六)监督管理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的使用。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承担渔业统计监测工作。

  (七)组织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指导水产健康养殖,组织水产养殖污染防控工作。负责水产苗种管理。承担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相关工作,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

  (八)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负责渔船、渔机、渔具监督管理,组织渔船装备更新改造。监督管理远洋渔业,推动远洋渔业发展。

  (九)负责渔业资源、水产种质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休渔禁渔制度,指导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和评估,研究提出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植物名录调整意见。负责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相关工作。

  (十)承担我市渔港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渔业航标、渔业船员、渔业通信管理,组织渔船渔港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承担维护渔业生产秩序,负责渔业执法工作等职责。

  (十一)指导渔业安全生产。负责渔港、渔业船舶(含休闲渔业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渔业应急处置和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渔船涉外涉台事件处理,承担渔事纠纷处理工作。

  (十二)负责海洋、渔业防灾减灾工作。继续行使海洋环境保护执法职责。负责海洋观测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报。组织海洋灾害影响评估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三)按分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海洋、渔业对外以及对台港澳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加强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海洋与渔业局要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协调、推进实施海洋强市战略,加强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我市海洋经济发展。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提升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水平,加快渔港经济区建设,促进渔业产业振兴。强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强化渔政渔港监督,促进渔业生态良性发展。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 福鼎市滨江北路266号核电大厦5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355200

  办公电话:0593-7992661

  值班电话:0593-6129608

  传    真:0593-6129607

  网    址:http://www.fuding.gov.cn/

  信访热线:0593-7992661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3-7992661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邮箱:0593-7992661

  咨询服务: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海洋与渔业窗口

  1.窗口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联系电话:0593-2195027

  传真:0593-2195027

  3.地址: 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199号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福鼎市自然资源局2楼73号窗口

  三、领导简介 

  蓝颜勇(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陈自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渔船管理、双拥、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关效能(绩效考评管理)、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宣传报道、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机关行政后勤、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渔业保险等工作,牵头组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行业疫情防控管理及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事项。分管部门(股室):办公室、安办,联系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福鼎市办事处。

  朱如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平安建设、政策法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海洋经济、乡村振兴、经济统计分析、渔港建设、渔港经济区申报建设、智慧海洋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事项。分管部门(股室):海洋经济与资源保护股(海洋经济部分)、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部分),渔港办,联系市渔港公司。

  陈兴露(一级主任科员协助朱如培副局长抓渔港建设,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事项。

  郑培养(四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负责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渔船更新改造、机关党建、老干部、局属企业改制、信访、双创、精神文明建设、挂钩帮扶、国有资产盘活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事项。分管部门(股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行政审批部分)、办公室部分工作、机关党支部、局属企业。

  朱金溪(局务会议成员、执法大队三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负责渔业管理、水产科研、科技外经、水产养殖捕捞加工、水产品质量安全、重点流域养殖整治、海上养殖业综合整治、水产技术研究推广、渔业对外协作、渔业资源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增殖放流、渔业环境监测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事项。分管部门(股室):渔业渔政管理与防灾减灾股(渔业部分)、海洋经济与资源保护股(资源保护部分)、整治办、水技站。

  邱培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长):主持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工作及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事项。

  林长健(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教导员):协助朱如培副局长抓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执法大队分工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事项。

  四、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各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信访、统计、后勤、人事、机构编制、精神文明、综治、建议和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本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审批股

  拟订全市海洋与渔业有关方针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海洋与渔业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海洋与渔业权益纠纷、信访复核等工作。承担放管服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和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

  (三)渔业渔政管理与防灾减灾股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渔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渔业产业开发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渔业基础与综合调查研究,承担渔业生产信息监测、汇总、分析工作,组织指导渔业的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负责养殖证核发工作,监督管理水产苗种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生动植物病害防疫检疫工作,承担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渔业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渔业标准化生产工作,按规定监督管理养殖用兽药及其投入品的使用,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水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和水产品市场管理,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参与品牌培育和市场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渔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科教兴渔”战略,负责组织渔业行业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推广和成果转化等工作,组织开展科技服务和科普活动;承办有关渔业涉外事务;组织对外、闽台渔业经济与技术交流。负责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渔船、渔港、渔机、渔具,承担渔船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渔港建设重大项目的审核申报,组织实施渔民减船转产,渔船更新改造,承担远洋渔业开发与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海洋观测预报体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海洋观测网络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各种休渔、禁渔制度的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渔业灾害应急预案,指导海洋自然灾害影响评估工作,承担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渔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处置、救援等。配合有关部门承担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防灾减灾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管理。

  (四)海洋经济与资源保护股

  拟订全市海洋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协调海洋经济项目实施以及区域间、部门间的海洋产业合作,开展海洋经济试点示范工作,承担“智慧海洋”相关工作。协调推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休闲渔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负责相关海洋产业项目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管理。负责海洋经济与渔业统计核算、运行监测、调查、分析评估及信息发布工作。组织编制海洋与渔业资金预决算,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承担本系统产业信息、劳动工资、财务收支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实施渔业资源保护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植物的资源调查、评估和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负责人工鱼礁项目监督检查。

  2、直属单位: 

  (1)福鼎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单位类别:参公单位

  负责人:邱培峰

  联系方式:0593-7997555

  邮编:355200

  电话:0593-7997555

  传真:0593-7999689

  单位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授权,代表国家履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职能,对外维护国家渔业权益,对内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组织实施全市渔业水域的巡航、监视,依法查处海洋与渔业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渔业资源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管理制度的施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渔港及渔港水域交通安全、渔业航标的设置和维护,负责对渔业船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渔业船舶海事调查处理;负责渔业船舶登记和渔业船舶船员资格认可制度的实施及其监督管理;依法实施渔业无线电监督管理;领导与协调全市渔业执法业务工作;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负责履行海域使用、海岛保护、海砂开采涉及用海行政处罚及行政处罚相关的执法检查职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福鼎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王朝新

  联系方式:0593-7992662

  邮编:355200

  电话:0593-7992662

  传真:0593-7992879

  单位职责:参与渔业技术发展和技术推广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组织水产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选育、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全市渔业科技人员继续教育与有关产业劳动者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全市水产养殖病害和疫情的测报和综合防治;对水生动植物跨地区(国内部分)的检验、检疫相关标准、规范的宣贯;对水产养殖行为和投入品(渔药、饲料等)使用进行指导、检测和跟踪、以及水产品食用安全标准、规范的宣贯;承担水产养殖技术指导和推广、标准化技术的推广、水产技术推广准入工作;向上级有关业务部门及业者提供有关海洋与渔业科技信息;完成局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