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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文体和旅游局

来源:福鼎市文体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23-05-15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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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责

  福鼎市文体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体旅游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牌子,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归口市委宣传部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旅游、文物保护、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本市相关领域事业和产业发展的促进政策、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和融合发展。

  (二)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体育、旅游、文物保护、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活动;统筹市重点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电影设施建设,指导基层文化、体育、旅游设施建设,推进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三)统筹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福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和艺术品种发展。

  (四)统筹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文化遗产普查、认定、记录、整理、建档等;监督指导全市物质文化遗产(含水下文物)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含民族、地域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传播工作。

  (五)统筹全市体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扶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推进群众性体育工作和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协调重大体育赛事,统筹全市运动队伍的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扶持体育基地校和社会竞技体育培训机构,培养和输送体育后备人才;管理体育产业,规范体育公共服务,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配合做好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

  (六)承担旅游行政管理职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协调推进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培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组织本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活动,协助策划、指导主题旅游活动,指导开发旅游演艺项目;监管旅游行业,依法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广播电视阵地建设,协调推进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广播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和安全播出;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广播电视节目(含广告)和其他公共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监管电影放映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八)负责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负责版权保护和著作权管理,监管出版发行单位和印刷业,监管出版物内容和质量;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本市文化、体育、旅游、文物保护、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领域的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工作,依法规范相关市场、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十)指导和管理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推动福鼎文化走出去。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鼎市滨江北路266号核电大厦15F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355200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593-7853461

  值班电话:0593-7853461

  传      真:0593-7863693

  网      址:http://www.fuding.gov.cn

  信访热线:0593-7853461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文化市场:0593-12318

  旅游行业:0593-12315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邮箱:fdwhzf@163.com

  (一)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1.窗口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联系电话:0593-7853461

  3.地址: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199号住建局三楼(原房管所)40号综合窗口

    三、领导简介

  1.张里冰(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2.杨瑜(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党建(组织人事、老干老龄)、体育、教育科技、统战、人大、政协、团委、妇联、工会、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3.王建(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城)、旅游、产业融合(乡村振兴、文化产业、创新创业、统计)、保密、档案、机关效能(绩效考评)、信息、财务及局机关综合事务等工作。

  4.任杰(文体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主任):主持文体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工作,负责新闻出版广电、扫黄打非、行政审批(营商环境)、文化(文物、非遗、农家书屋)等工作,协助项目和产业融合工作。

  5.庄盛(太姥山管委会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主持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负责平安建设(综治)、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国安、禁毒、疫情防控(卫生)等工作。

   四、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各相关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综合文秘、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和事务性工作。牵头开展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自身建设工作,牵头组织来信来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牵头开展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自身建设工作。牵头组织开展相关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课题调研活动,组织拟定工作计划,组织协调信息化建设。

  联系电话:0593-7853461

  传  真:7863693

  2.产业融合股

  主要职责:融合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产业规划,协调文体旅经济运行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指导资源整合以培育新产品、新业态,促进相关创意产业融合发展;服务文体旅领域招商引资和社会投资,推动投融资体系建设;负责文体旅相关产业基地、项目建设的申报、管理、培育,指导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负责协调全域旅游整体形象和品牌的宣传推介工作,协调、策划、组织各类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和文体旅融合主题活动、促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文体旅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性措施,并协助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593-7832317

  3.政策法规与审批股

  主要职责:承办本局法律事务工作,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开展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配合做好相应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指导监督综合执法工作,承担相关案件审核和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相关工作,负责与行政服务中心联系沟通及窗口管理。

  联系电话:0593-7919363

  4.社文艺术与文化遗产股

  主要职责: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事业免费开放,承担乡村文化振兴和文化帮扶相关工作,指导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农家(社区)书屋建设。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优秀文艺作品和文艺团体,推动相关门类艺术和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各类艺术团体、协会业务工作,指导协调、监督管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和文化社会组织工作。承担市文物保护中心日常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指导监督全市文物、文保单位的保护维修、安全防范、合理利用等工作配合文化综合执法机构,加强文物市场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记录、确认并建立名录、传承传播。

  联系电话:0593-7836318

  5.体育股

  主要职责:拟订全市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协调群众性体育活动;协调本市承办的体育赛事;配合竞技专业部门组织教练员、运动员备战大型体育赛事,培训和审批裁判员、等级运动员,指导学校体育工作和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扶持培育体育基地校和社会竞技体育培训机构,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贯彻落实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重点体育设施和基层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并指导全市各体育协会、社团、社会体育指导员。

  联系电话:0593-7897277

  6.旅游股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全市旅游资源普查,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线路的规划和红色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协助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品牌推广工作,协助策划、指导文体旅融合主题活动;协调推进全域旅游规划的实施;依法监管全市旅游行业和旅游社会组织,监督旅游景区(点)、旅游经营单位、旅游从业人员按行业标准经营和服务,推动旅游行业信用和质量体系建设;负责指导A级景区、星级饭店、A级旅行社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导游教育培训、考证考级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593-7832317

  7.新闻出版广电股

  主要职责:指导查处新闻违法违规活动;监管出版发行单位、印刷业,监管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负责版权保护和著作权管理工作,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指导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管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和安全播出,监管境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和使用;监管广播电视制作、播出、传送机构,监管公共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管电影放映工作及全市性重大电影活动,组织实施全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7853617

  (二)直属单位:

  1.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单位类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负责人:庄盛

  邮编:355200

  电话:0593-7835393

  单位职责:统一行使文化、文物、体育、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2.文体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任杰

  邮编:355200

  电话:0593-7919363

  单位职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及市文体和旅游局有关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等工作的决策部署;调研并提出促进我市文体旅事业健康发展和文体旅产业融合发展的具体举措,参与我市文体旅综合性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负责人民剧场、体育中心等文体公共服务场所的运行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负责全市村村响以及农村广播应急预警系统的建设、维护;监测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和安全播出;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文体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3.文化馆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陈生

  邮编:355200

  电话:0593-7853367

  单位职责: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组织辅导群众文化活动的综合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活动场所,任务是组织开展文艺演出,书画影展览等群众文化活动及公益性培训讲座、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等。现设有多功能小剧场、阅览室、棋艺室、中国舞培训、展览厅等并对外免费开放。

  4.博物馆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王传铭

  邮编:355200

  电话:0593-7995535

  单位职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族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的内容,提高展品的内涵。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举办文物展出,发挥宣传窗口作用,为经济发展服务。文物保护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全市文物的保护维护、合理开发利用方面的技术性、基础性工作,文物资源信息著录与维护,文物保护相关专业知识培训等工作。

  5.图书馆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王新生

  邮编:355200

  电话:0593-2190133

  单位职责: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各类图书、报纸等文献信息资源,分门别类建立数据库、资源库。通过馆内、网上流通阅览等各种形式和服务手段为读者服务,为政府决策、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学术研究提供高层次的知识支撑和信息服务。推广全民阅读,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在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和接受终身教育的作用。

  6.闽浙边界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林允康

  邮编:355200

  电话:0593-2200825

  单位职责:创作演出优秀越剧目为观众服务。舞台艺术作品创作、艺术普及推广、艺术创作表演人才培养。

  7.少体校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马石林 

  邮编:355200

  电话:0593-7865753

  单位职责:代管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大楼;竞技体育项目基地校建设;挖掘并培养各项目运动员并且向上级输送优秀运动员;协助上级主管部门举办体育赛事及组织运动员参加各类竞技体育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