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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3-05-02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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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责  

  福鼎市自然资源局是福鼎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授权,履行全市范围内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履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和成果应用。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和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考核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自然资源资产收益。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承担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的起草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城乡统筹和脱贫攻坚等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利用评价考核,落实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动态监测监管。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部门专项规划。组织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海洋空间保护开发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土地、海洋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报各级政府审批的土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事项的审查、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和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组织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洋生态、海域海岸线和海岛修复等工作。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并监督实施,按规定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相关政策措施。按规定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和实施我市耕地保护措施,负责全市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九)负责地质工作。承担全市广义地质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调查、评价工作。

  (十)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依法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和矿业权管理,规范和监督矿业权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

  (十一)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组织编制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拟定全市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管理。负责全市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相关工作,依法实施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管理。依法负责本行政区毗邻海域采砂临时用海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基准、测绘标准、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地图管理。

  (十四)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具体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根据授权,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加强信息化管理,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7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355200

  办公电话:0593-7973703

  值班电话:0593-7973703

  传   真:0593-7973069

  网   址:http://www.fuding.gov.cn

  信访热线:0593-7899915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3-7850205;0593-7973703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邮箱:fd7973703@163.com

  服务、业务办理地点、时间、电话:

  (一)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3、4号

  1.窗口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   箱:fd7973703@163.com

  咨询服务:0593-2195021

  地   址: 福鼎市玉龙北路198号

  业务范围:规划许可、用地供地许可、采矿权探矿权许可、海域管理许可、测绘管理许可

  (二)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58-68号

  1.窗口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联系电话:0593-2195107

  传   真:0593-7973069

  3.地   址: 福鼎市玉龙北路197号

  4.业务范围:房屋、土地、矿产、海域、林权、河流水面等自然资源登记

  三、领导简介  

  林  蔚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和局全面工作,主管党建、机关效能建设、人事、财务、扶贫等工作。主管部门:办公室、财务室、福鼎市土地储备中心、福鼎市规划与测绘中心、福鼎市国家海域动态监测中心、福鼎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福鼎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福鼎市矿产站。

  游敬阔  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办公室、党建、意识形态、机关效能建设、人事、财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牵头负责局规划专题会等工作,挂点白琳自然资源所。

分管股室:办公室党建办、人事教育股、财务室,机关效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林如海  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长级):分管执法监察、法规、扫黑除恶、综治平安、信访、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牵头负责案审委员会等工作,挂点硖门、嵛山自然资源所。

分管股室:政策法规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灾害防治股、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管理股、安办。

    施海潮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长:主管纪检监察工作。

  林新建  太姥山自然资源所所长(副科级):主管太姥山所日常工作。

    黄刚峰  桐山自然资源所三级主任科员:管不动产登记中心,分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行政审批等工作,挂点桐山、贯岭、叠石自然资源所。

分管股室: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

    李  奇   白琳自资源所三级主任科员:分管土地储备中心、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调查监测与测绘管理等工作,挂点山前、管阳自然资源所。

分管股室:土地储备中心、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调查监测与测绘管理股。

   丁宗胤  工会主席、四级主任科员:分管土地开发整理、海域海岛、创城、文明、宣传、计生、老龄、机关工会、妇委会、关工委、基层自然资源所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挂点前岐、佳阳、沙埕自然资源所。

分管股室: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海域海岛股。

  金    综合执法大队长:管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主持大队全面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协调、负责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提交案审委员会等工作;分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负责海洋执法巡查、案件办理等工作;协助分管执法监察、负责信访举报件的调查审核等工作,挂点点头自然资源所。

分管股室:综合执法大队、卫片办。

  林月儿  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协助分管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

  倪守扇  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分管国土空间规划、协助分管土地储备中心,挂点桐城、店下、龙安自然资源所。

分管股室:国土空间与城乡规划股。

 

 

  四、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局机关综合文秘、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和事务性工作。牵头组织来信来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牵头开展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自身建设工作。承担全市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全市自然资源出让收益的收缴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预决算、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93-7973703

  传   真:0593-7973069

  (二) 政策法规与审批股 

  主要职责:负责本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监督行政执法,负责各类案件的审核,并衔接司法部门。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和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受理审批权限内所有报件受理申请;受理各类建设项目报件涉及的用地预审、规划许可等申请;受理使用国有土地、临时用地、个人住宅用地申请;受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抵押申请;受理采矿权审核、审批登记发证申请。组织相关股室对有关事项实施会审。

  联系电话:0593-7899915

  传   真:0593-7973069

  (三) 调查监测与测绘管理股 

  主要职责: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组织开展土地、矿产和海域海岛、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指导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更新。负责测绘行业管理(负责市外测绘单位来本市的执业管理)。负责测绘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承担涉密测绘成果提供使用审批。监督实施测绘成果汇交。负责地图管理,组织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卫星遥感影像资料集中采购和分发管理,组织开展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与应用。

  联系电话:0593-7899976

  传   真:0593-7973069

  (四)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 

  主要职责: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确权登记的规范性文件,建立统一登记制度;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外和成果应用的相关制度规定.指导和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 记、林地登记、海域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过渡期后)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组织调处因不动产登记引发的纠纷、负责全市不动产权证书监管,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及登记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的统计、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联系电话:0593-7977936

  传   真:0593-7973069

  (五)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政策,建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准入目录、负面清单并监督实施。指导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市场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监管平台,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测、调控和监管。组织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负责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审查工作,组织发布各类建设用地信息。负责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监测,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负责组织自然资源供后监督管理。加强乡(镇)自然资源利用管理工作。开展全市范围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核算。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拟订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收缴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编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指导监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相关工作。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实施意见,建立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承担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报告起草工作,指导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联系电话:0593-7899893

  传   真:0593-7973069

  (六)国土空间与城乡规划股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城乡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海洋空间保护开发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各级政府审批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全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保护等重大专项规划。指导和审核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海岸带保护利用等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的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城乡建设规划选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参与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审核。

  联系电话:0593-7899715

  传   真:0593-7973069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制度规范、技术标准和政策。组织落实全市耕地、林地、草地、湿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海洋年度利用计划。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承担报各级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含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发布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各类信息。

  联系电话:0593-7973712

  传   真:0593-7973069

  ()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管理股 

  主要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措施,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补划和保护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承担全市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承担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监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措施,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组织开展全市山、水、林田、湖、草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山生态修复、海洋生态修复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临时用地复垦、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配合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联系电话:0593-7973159

  传   真:0593-7973069

  ()矿产资源与地质灾害防治股 

  主要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措施,组织编制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管理矿业权市场。管理全市采矿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负责调处重大权属纠纷,配合调处探矿权属纠纷。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组织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确权登记和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等广义地质的调查、评价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工作措施、制度和标准,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地质灾害点搬迁工程,组织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

  联系电话:0593-7899895

  传   真:0593-7973069

  (十)海域海岛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政策与技术规范,拟订并组织实施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监督管理海域海岛开发利用活动。组织开展海域海岛监视监测和评估。管理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及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承担报各级政府审批的用海、用岛的审查、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相关管理政策。

  联系电话:0593-7899928

  传   真:0593-7973069

  直属单位

  (一)福鼎市土地储备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许鸿鸣

  联系方式:0593-7899956

  邮  编:355200

  电  话:0593-7995544

  传  真:0593-7973369

  邮  箱:fd7973703@163.com

  单位职责:一、依法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和征收等方式进行土地储备,建立土地储备库。二、对纳入储备的土地,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临时利用及为储备土地、实施前期开发进行融资等活动。三、开展以城区和土地所在地为重点的建设用地资源(存量土地、闲置土地、建设预留地)利用现状调查。四、参与编制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开发计划、有偿出让方案。五、接受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对土地储备资金运营的监督和指导,按照规定管好用好土地储备金,并及时将土地储备金上缴财政。

  (二)福鼎市规划与测绘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陈建炜

  联系方式:0593-7899715

  邮  编:355200

  电  话:0593-7899715

  传  真:0593-7973369

  邮箱:fd7973703@163.com

  单位职责:负责提供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专业技术服务;地理信息测绘公共服务;国土空间规划审批建设项目的放线、验线、竣工测量等测绘勘察工作,并出具有关测绘成果资料;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更新测绘,及入库前的测绘成果资料验收。

  (三)福鼎市国家海域动态监测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刘端辉

  联系方式:0593-7899928

  邮  编:355200

  电  话:0593-7899928

  传  真:0593-7973617  邮  箱:fd7973703@163.com

  单位职责:一、负责辖区内海域动态系统业务化运行管理的执行工作;二、负责辖区内用海项目预审期现场踏勘,辖区内海域空间资源现场监测,辖区内海域使用现状核查监测、疑点疑区现场核査和海籍调查;三、负责海域管理数据的收集整理和质量控制;四、负责辖区内海域使用统计,制作信息服务产品;五、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福鼎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周国靖

  联系方式:0593-7973153

  邮  编:355200

  电  话:0593-7973153

  传  真:0593-7973160  

   邮  箱:fd7973703@163.com

  单位职责:负责开展地质灾害预报预知应急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急预案、年度防治预案;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市地质灾害包括矿山地质环境的群测群防工作的联系,并对地质灾害险情、灾情资料进行汇总、分析、上报;负责地质遗迹的调査、保护,会同有关部门对地质公园建园实施检查和指导。

  (五)福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黄刚峰

  联系方式:0593-7977936

  邮  编:355200

  电  话:0593-7977936

  传  真:0593-7973369

  邮  箱:fd7973703@163.com

  单位职责:依登记要件及程序负责土地、房屋、林地、林权、海域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异议登记、更正登记、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其他登记及发证的日常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