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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4-23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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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拟订有关制度、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品牌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知识产权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根据职责配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配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调查、执法工作。指导我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行为。负责全市市场监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与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相关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同城快送行业监管职责。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服务与应用工作,配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执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管理。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风险防范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配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拟订食品安全工作规划、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全市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依法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承担药品零售以及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检查和处罚。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参与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负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监督标准实施情况。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措施,规范标准化活动。按规定负责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落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计划措施。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活动,指导、规范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六)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拟订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等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

  (十七)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开展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等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等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十八)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

  (十九)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质量激励制度。统筹推进品牌建设,打造福鼎特色区域品牌。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依靠创新驱动发展,推动质量提升。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提高我市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市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行政管理流程再造,提升行政效率和质量,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深入实施从严监管。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全市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支撑,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渠道。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监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盐业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工信局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盐业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实施我市盐业发展规划,配合市发改局完善食盐储备管理制度,承接上级工信部门交办的有关盐业工作。市发改局会同县级有关部门负责政府食盐储备管理相关工作。市市场监管局拟订并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保障食盐质量安全,负责全市盐政执法工作,推进食盐信用体系建设。

  2.关于同城快送行业监管职责分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同城快送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对提供同城快送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合实施监管,督促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加强对注册企业的核验登记及从业人员(含配送人员)的审查、安全教育和培训;监督指导网络交易平合督促从业人员落实收寄验视制度,依法查处违反相关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拟订同城快送行业监管的相关规定,监督指导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开展同城快送业务中落实收寄验视制度,查处违法收寄禁寄物品行为。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同城快送配送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从事货运经营行为。公安部门负责对利用同城快送寄递禁寄物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交通管理机构负责依法查处同城快送配送车辆非法改装、使用假牌假证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商务部门负责研究拟订同城快送行业发展规划,配合做好同城快送行业监管工作。

  3.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管理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负责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负责监督管理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及使用。

  4.关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管理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市海洋渔业局负责监督管理水产品从养殖、捕捞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

  5.关于可食用林产品和陆生野生动物监管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管理可食用林产品和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市林业局负责监督管理可食用林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前的质量安全,负责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

  6.关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职责分工。市卫健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健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健局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卫健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互相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7.关于餐饮服务和酒类食品监管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相关工作措施,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8.关于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市发改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粮食进入批发、零售或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和卫生安全监管的职责由市市场监管局承担。

  9.关于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职责分工。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建立由住建、工信、应急、市场监管、港务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具体职责分工如下:市住建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土建、建筑电气、暖卫、通风、给排水)质量监督管理;市工信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工业安装工程(含设备、工业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及防腐绝热)质量监督管理;市应急局负责提供我市化工建设项目(危化建设项目)有关安全审查及政策咨询服务;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安装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港务部门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港口码头等水工建筑物的质量监督管理。

  10.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负责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和处罚。市市场监管局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11.关于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市公安局依法提请市市场监管局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市场监管局应当予以协助。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鼎市桐山街道施厝巷81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355200

  办公电话:0593-7852559

  值班电话:0593-7852559

  传  真:0593-7852381

  网  址:http://www.fuding.gov.cn

  信访热线:0593-7852559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3-12315

  服务、业务办理地点、时间、电话:

  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26-32号 

  窗口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咨询服务:0593-2195022(企业)、0593-2195086(个体)

  地址: 福鼎市玉龙北路199号A区二楼

  业务范围:1、内资企业核准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合伙企业登记;股权出质登记;企业迁移等其他登记事务;证照相关服务;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备案登记。2、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及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的受理。3、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科研和教学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审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标准品、对照品审批、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审批、非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咖啡因审批、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审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4、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三、领导简介

  朱国旭(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主持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教育股。

  陈思杭(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组成员):负责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陈自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市双打办日常工作,负责注册审批、企业档案管理、企业信用监管、网络交易监管、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12315平台)及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绩效管理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工作。协助分管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信用与网络交易监管股、知识产权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机关党办,挂点联系太姥山市场监管所、市消委会。

  林冬辉(局党组成员、质量技术安全总监):负责市质量强市办日常工作,负责质量监管、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标准化及综治信访、平安建设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工作。协助分管质量监管股、计量与标准化股,挂点联系点头市场监管所。

  马英明(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政策法规、质量计量检测建设管理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工作。协助分管政策法规股、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挂点联系桐城市场监管所、市质量计量检测所。

  林新财(局党组成员、食品药品安全总监):负责市食安办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及事故处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及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工作。协助分管食品综合协调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股,挂点联系店下市场监管所。

  陈宏(三级主任科员):负责机关效能、督察督办、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机要保密、内部安全、档案、科技、12345便民服务及财务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工作。协助分管办公室、财务装备股,挂点联系桐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前岐市场监管所。

  叶昌忠(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市场监管领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联络,负责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管、广告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事故处理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工作。协助分管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挂点联系山前市场监督管理所。

  陈  辉(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局工会、机关基建、采购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工作。挂点联系沙埕市场监管所、管阳市场监管所。

  陈家强(四级主任科员):负责食品流通安全监管、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及精神文明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工作。协助分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挂点联系白琳市场监督管理所。

  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和挂点联系单位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平安、安全生产等工作,履行好“一岗双责”。

  局领导实行AB岗制度,陈自平与叶昌忠互为AB岗,林新财与陈家强互为AB岗,林冬辉与马英明互为AB岗,陈宏与陈辉互为AB岗。

  四、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局机关综合文秘、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和事务性工作。牵头组织来信来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联系电话:0593-7852559,传真:0593-7852381

  (2)政策法规股。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组织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协调或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593-7858098

  (3)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对授权或委托市场监管所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企业名录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放管服”改革。联系电话:0593-2195022

  (4)信用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监督、指导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负责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组织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依法承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监管信息的公示与归集共享工作,以及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协调推进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对拍卖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实施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推行、企业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活动等工作。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牵头负责同城快送行业监管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593-7854278

  (5)反不当竞争与价格监管检查股。组织实施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和办法。配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反垄断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监督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依法组织指导本系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反走私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社会价格监督活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广告业发展规划与工作措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联系电话:0593-7856447

  (6)知识产权管理股。拟订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市知识产权执法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处和维权援助等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推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监管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业,组织指导对商标印制行为的监督管理,推动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平台的建设。负责指导落实专利申请的审查、确权等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国家和省专利奖的推荐。负责驰名商标推荐和认定后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593-7855156

  (7)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推进品牌建设,组织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配合开展缺陷产品召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产品生产质量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协助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市级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组织开展全市认证工作。组织协调市级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实施省、市级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计划。按照要求做好认可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593-7898656

  (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指导全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建设,负责制定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有关规定。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联络。联系电话:0593-7856451

  (9)计量与标准化股。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开展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承担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标准化工作。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负责组织开展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标达标和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工作。对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进行监管。负责标准贡献奖申报相关工作。管理我市商品条码工作。联系电话:0593-7898636

  (10)食品安全协调股。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协调指导,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重大专项行动和考核评议工作,统筹协调跨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制定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按分工承担有关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依法公布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实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及舆情应对、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联系电话:0593-7853716

  (11)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组织开展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我市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盐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食品生产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593-7863596

  (12)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组织开展食品流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我市食品流通、市销售食用农产品管理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食盐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食品流通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593-7852963

  (1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和指导工作。配合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593-7828315

  (14)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组织开展药品(疫苗)、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和中药材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掌握分析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流通环节安全形势,参与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调查。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制度。指导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和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593-7815500

  (15)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指导消费环境建设。组织开展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流通领域(含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消费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承担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分流处理、消费纠纷调解以及相关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联系电话:0593-7817315

  (16)财务装备股。负责编报全局(含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预决算。协调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和控制规范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负责全局(含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收费、票据、罚没物资管理。指导本系统装备配备工作。联系电话:0593-7856442

  (17)人事教育股。负责机关、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评先评优工作。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负责职称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协调职业资格准入、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联系电话:0593-7852471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党组织、党员管理。牵头开展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联系电话:0593-7852471

  (二)下属机构 

  按区域设桐山、桐城、山前、前岐、沙埕、点头、白琳、太姥山、店下、管阳10个市场监督管理所,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为副科级。市场监督管理所以市市场监管局的名义,负责开展辖区内市场监管领域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承办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简易程序案件,承办市市场监管局授权的一般程序案件,办理辖区内有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及受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参与市场监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桐山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桐山街道、叠石乡区域的市场监管工作。

  (二)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桐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桐城街道区域的市场监管工作。

  (三)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前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山前街道、贯岭镇区域的市场监管工作。

  (四)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前岐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前岐镇、佳阳畲族乡区域的市场监管工作。

  (五)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埕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沙埕镇区域的市场监管工作。

  (六)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头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点头镇区域的市场监管工作。

  (七)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白琳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白琳镇、磻溪镇区域的市场监管工作。

  (八)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姥山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太姥山镇、硖门畲族乡、嵛山镇区域的市场监管工作。

  (九)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店下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店下镇、龙安区域的市场监管工作。

  (十)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阳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管阳镇区域的市场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