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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教育局

来源:福鼎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3-04-20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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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负责全市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统筹指导全市民办教育工作。

  (三)加强基础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组织实施全市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负责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组织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四)组织实施全市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市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终身教育工作。承担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市教育经费预决算和教育基建的规划,管理全市学校基建工作;指导全市学校办学装备、信息化建设和校办企业工作。

  (六)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经费收支、使用的内部审计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检查。

  (七)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调配(改行)、招聘、录用、职称评聘、培训、表彰、奖惩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定编定员等工作。

  (八)负责全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九)做好教育系统的队伍建设和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任免等工作。

  (十)指导各类学校的德育、精神文明、体育、卫生文化艺术、国防教育以及校园治安、绿化等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普法工作,及时处理学校突发性事件。

  (十一)负责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负责教育系统因公出国人员和海外来我市学校人员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计划生育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市各类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我市大中专学校招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中会考实施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社会各行业的语言文字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鼎市桐山街道古城南路87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355200

  办公电话:0593-7830789

  值班电话:0593-7830789

  传     真:0593-7859441

  网     址:http://www.fuding.gov.cn/bmzfxxgk/jyj/

  信访热线:0593-7830789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3-7817558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邮箱:fdsjyj@163.com

  邮  箱:

  咨询服务: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

  1.窗口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联系电话:0593-2195100

  3.地址:福建省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199号(福鼎市建设局二楼52号 教育局窗口)    

  三、领导简介

  董贶永(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教育局党政全面工作。负责人事、计财、审计等工作。

  朱  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主持教育督导室全面工作。

  林孝密(市教育局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中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民族教育、终身教育、教育科研、教师培训、职称改革、招生考试等工作。

  分管中教股、职成教股、师训股、招生办、自考办。

  联系市教师进修校、电大福鼎学院。

  王其仁(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教育系统党建、小学教育、特殊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教育信息化、教育扶贫、学生资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教育系统宣传、意识形态、学校德育(团队)、法制教育、科普教育、禁毒教育、环保(生态)教育、节能减排等工作。分管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分管党委办、初教股、电教站,学生资助中心(营养办)。代管德育股、关工委等工作。

  陈永雄(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教育系统综治、安全、信访维稳、未成年人保护、防灾抗灾、应急管理、师德师风、教育装备与管理、初教等工作。协管人事、审计工作。

  分管安全股(未保办)、生供站。协管人事股、审计股。代管体卫艺、国防教育、征兵等工作。

  王为齐(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反腐败工作及党(政、校)务公开等工作。

  施宣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分管中小学督导评估和督学责任区挂牌督导等督校工作及督政工作。协助林萍副局长抓好学校基建工作。

  分管督导室办公室。

  胡颖如(市教育工会主席):  

  负责教育工会,主抓学校工会建设、老龄和局机关工青妇等工作。

  联系市退休教师协会。

  四、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政务;综合协调机关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负责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起草;负责各级重要文件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负责文电、机电、文印、收发、档案、信访、联络、信息、新闻、调查研究、保密、保卫、接待、会议组织、后勤、车辆等工作。

  联系电话:0593-7830789 

  (二)监察室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检查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及个人在遵守或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方针政策的情况;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政纪行为的控告和检举,调查处理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被监察人员不服行政处分决定或行政复核决定、监察决定的申诉;协助抓好被监察部门廉政勤政、机关效能工作;承办本单位和市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93-7817558 

  (三)人事股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和班子建设。做好调配(改行)、年终考核、工资福利、晋级、奖惩、退休、退职、辞职(辞退)、解聘等工作;负责全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计划方案的拟定;与市公务员局共同做好新任教师的公开招聘和毕业生转正定级工作;负责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教育系统的干部选拔、培训、考察、任免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年度业务考核工作;负责做好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员定编定岗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联系电话:0593-7820061 

  (四)学校安全工作股(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拟订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措施并督促落实;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在校生的违法犯罪;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的指导检查;检查、督促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承担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593-7820025 

  (五)师训股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各级职务的评审和推荐工作;负责全市教师的进修培训、见习期培训、骨干教师培训、教师专业职务培训以及专业合格培训考试等工作;负责拟定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和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师队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工作;负责全市教师专业结构比例,及各校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协调进修校做好教师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593-7820027 

  (六)计财股(审计股)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经费预、决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审计教育系统财务收支计划、预决算的执行情况;负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国有资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学校收费标准;负责全市教育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负责局机关经费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事项实行审签制度,协调外部审计部门以及其他监督机构的关系。

  联系电话:0593-7853226 

  (七)基建股

  主要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学校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工程的选址、立项和建设标准审核工作;协调项目工程的各项前期工作;做好布局调整、危房改造、校舍安全维护、基建项目监督、校安工程等工作;编报与统计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月报、年报;做好学校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检查,督促项目建设的施工现场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联系电话:0593-7816751 

  (八)中教股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市普通中学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负责拟订普通中学事业发展和年度招生计划;组织推动初级中等义务教育的实施并检查、评估;指导、管理全市中学学制、学籍、教学计划、教学用书等工作;会同有关股室抓好中学德育工作和中学教师队伍建设。

  联系电话:0593-7820030 

  (九)初教股(幼教股)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普通初等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负责拟订普通初等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组织、推动初等义务教育、幼儿教育的实施并进行检查、评估;指导、管理全市普通初等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的学制、教学计划、教学用书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科研工作;会同有关股室抓好小学、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593-7820021 

  (十)职成教股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职业高中教育、成人教育事业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负责拟订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指导、管理全市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教育、技术学校、农村文化的专业设置、学籍、教学计划、教学用书等工作;负责拟定全市职业技术教育的招生方案和拟定扫除文盲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批本市范围内部门、群众团体、农民个人举办的面向全市招生的成人培训学校,以及业务指导和证书发放;会同有关股室做好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联系电话:0593-7820037 

  (十一)政教股(体卫艺股)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国防教育和德育工作,负责拟订我市学校德育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开展马列主义理论课、思想政治课、德育课的教学改革工作;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在校生违法犯罪;负责指导、管理学校政工队伍、德育队伍建设;参与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创建文明学校活动;组织开展德育理论研究,及时推广学校德育工作经验;负责指导全市学校体育、饮食卫生、疾病防控、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性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和艺术演出、比赛活动,协调中小学校及学生参加各级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指导学校科学知识普及工作;配合市征兵办开展在校学生征兵工作。

  联系电话:0593-7830375 

  (十二)语社股

  主要职责:指导、检查、监督社会各行业的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宣传教育、调研和经验交流活动。

  负责管理指导全市社会力量办学工作。审批社会力量举办高中以下(含幼儿教育、社会团体和个人举办的培训)阶段教育机构,发放办学许可证;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扶持社会力量办学,落实社会力量办学优惠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负责对全市高中以下社会力量办学的学校进行规范管理。

  联系电话:0593-7827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