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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司法局

来源:福鼎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3-04-23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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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责

  市司法局是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市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赔偿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组织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承担绩效评估中依法行政数据采集等工作。

  (三)承担全市规范性文件监督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宁德市政府及福鼎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范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和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七)负责法治人才和本系统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外事工作。

  (八)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鼎市府路123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355200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593-7853427

  值班电话:0593-7853427

  传     真:0593-7853427

  网     址:http://www.fuding.gov.cn

  信访热线:0593-7853427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3-7836148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邮箱:fdsf7853427@163.com

  邮  箱:

  咨询服务:

  (一)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分中心

  1.窗口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联系电话:0593-7850148

  3.地址: 福鼎市市府路113号

  (二)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公证处分中心

  1.窗口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联系电话:0593-7856651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地址: 福鼎市中山中路662号福祥大厦四楼

  三、领导简介(包含姓名、职务、分工)

  何孔彪(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司法局党组、市司法局全面工作,负责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

  夏云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基层、人民调解、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市、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分管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市矛盾纠纷人民调解中心、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站。

  许文晅(局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机关效能、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工作、协助联系挂钩企业工作;负责政工室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精神文明、计划生育、双拥、青年、妇女、离退休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代管规范性文件把关、参与市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行政复议和应诉、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放管服”、法律服务营运(第三产业发展)以及工会等工作。分管科室:办公室、政工室。

  四、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综合文秘、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的机关日常和事务性工作。牵头组织来信来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牵头开展局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自身建设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基本建设管理和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93-7853427

  传    真:0593-7853427

  (二)法制监督与规范性文件审查股。

  主要职责: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组织或参与检查重要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组织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承担绩效评估中依法行政数据采集等工作。负责全市“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全市规范性文件监督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上一级政府和福鼎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承担市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承办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承办上级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联系电话:0593-7850635

  传    真:0593-7850635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主要职责:受理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承办以乡镇人民政府、市直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宁德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承办以市政府为赔偿义务人的行政赔偿案件;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案件登记、统计分析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负责涉及市政府的民事诉讼案件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593-7850635

  传    真:0593-7850635

  (四)社区矫正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和培训。组织实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组织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联系电话:0593-7801148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股)。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统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全市各级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联系电话:0593-7837148

  传    真:0593-7837148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主要职责:拟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牵头协调全市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联系电话:0593-7820148

  (七)公共法律服务与律师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进行监督、知道。拟定律师工作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对本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职业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管理和指导。协调公证、

  律师行业党建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593-7851590

  政工室。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以及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司法系统律师、公证员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工作。

  基层司法所(共17个)为市司法局派出机构(副科级),实行市司法局和乡镇(街道、龙安)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

  基层司法所的主要职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街道、龙安)依法行政提供意见和建议;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协助乡镇(街道、龙安)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法律援助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龙安)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直属单位:

  (一)福鼎市法律援助中心

  类别:公益一类

  负责人:李晴

  联系方式:13509575999

  邮编:355200

  电话:0593-7851590

  单位职责: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检查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受理和审批法律援助申请,依照法律程序办理或指派执业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宣传;组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和服务工作。

  (二)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站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负责人:余延涟

  联系方式:18650503215

  邮编:355200

  电话:0593-7801148

  单位职责:负责对矫正人员实行动态化管理、无缝化帮教,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负责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矫正对象的年龄、性格、犯罪性质、家庭经济情况等不同特征,对矫正对象采取不同矫正措施。通过心理辅导、技能培训,促进矫正人员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并对困难人员进行帮扶,为其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渠道。同时,协调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实施社区服刑人员的奖惩措施;参与社区服刑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三)福鼎市社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中心

  负责人:王敏

  联系方式:13959385678

  邮编:355200

  电话:0593-7873148

  单位职责:负责牵头协调医患纠纷调解处置工作;接待群众来访来信,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做好矛盾受理和分流处理工作,主持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四)福鼎市公证处

  单位类别:公益二类

  负责人:卓新文

  联系方式:13905035938

  邮编:355200

  电话:0593-7856651

  单位职责: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维护国家、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公证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稳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十一项公证业务和第十二条规定的公证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