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福鼎市水利局(以下简称“市水利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我市水利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我市水资源规划和省、宁德市及我市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二)负责水资源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市水的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管理和指导城乡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权限审批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和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水功能区划编制。负责和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组织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沿海滩涂围垦的建设与管理。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和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本市区域内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监督管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十)组织开展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管理和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灌区及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承担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建设行政管理职责。
(十一)负责库区移民相关工作。负责库区移民管理、安置和后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实施。负责库区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我市三峡外迁移民安置遗留问题处理及相关后续工作。
(十二)负责有关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和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江海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安全。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统一管理。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有关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水利有关涉外事务。
(十四)负责水利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拟订水利防灾减灾规划、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负责水利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鼎市江滨南路32号
办公时间: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355200
办公电话:0593-7879893
值班电话:0593-7879893
传 真:0593-7879893
信访热线:0593-7879893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3-7879893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邮箱:0593-7898528
咨询服务: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水利局窗口
1.窗口受理时间: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联系电话:0593-2195057
3.地址: 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199号。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A区住建局一层(7号水利窗口)
三、领导简介
1.刘向东 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主持市水利局全面工作。
2.谢道钟 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党务、防汛抗旱、水旱灾害防御、水土保持、库区移民、河湖管理、河湖长制工作。
3.唐招建 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工程维护管理、农村水电方面工作。
4.卢文峰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工程技术、规划计划、行政审批、水利科技、质量监督、职称评定、水利重点项目推进方面工作。
5.叶礼瑞 副局长,负责机关政务(含计生、工会、青、妇)、机关效能建设、综治、信访、政风行风评议、农村水利方面工作。
6.刘晨光 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南溪水库、吉坑水库管理,坝后电站生产及安全方面工作。
7.郭祖光 二级主任科员,负责杨岐海堤管理、水行政执法方面工作;协助负责水政水资源、河湖管理、河湖长制方面工作。
四、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综合文秘、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和事务性工作。牵头组织来信来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牵头开展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自身建设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水利项目资金的安排建议和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拟订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组织实施市政府水利建设投资计划。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联系电话:0593-7879893
传 真:0593-7879893
2.政策法规与审批股
主要职责:负责本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监督水行政执法,负责各类案件的审核,衔接司法部门,协调水事纠纷,组织、参与重大水利质量与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水利行业招投标备案及监督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体制改革。综合协调本单位行政审批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和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
联系电话:0593-2195057
3.水利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股
主要职责:拟订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本市区域内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水利产权制度改革。组织指导城乡防洪排涝工程建设。组织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公益性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的编制和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公益性水库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承担水库、江海堤防及水闸除险加固和技术改造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江海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水利设施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负责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联系电话:0593-7879390 0593-7876906 0593-7879006
传 真:0593-7879390
4.河湖管理与水资源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和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水功能区划编制。负责和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保护。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开展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组织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及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593-7879538
传 真:0593-7879538
5.水土保持与水利建设农电科技股
主要职责:负责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并公告。负责本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核(审批)并监督实施。
组织拟订农村水利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滩涂围垦、灌区及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拟订节水型农村水利发展目标和计划,组织指导灌区的管理、更新改造和续建配套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组织指导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能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工作。拟订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带燃料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5万千瓦以下及小水电站建设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发电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联系电话:0593-7879881 0593-7879593 0593-7879831
6.库区移民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库区移民管理、安置和后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实施。负责库区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我市三峡外迁移民安置遗留问题处理及相关后续工作。
联系电话:0593-7812066
(二)直属单位:
1.单位名称:福鼎市水政监察大队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负责人:吴进钊
联系方式:0593-7860012
邮 编:355200
单位职责:受水利行政部门委托,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内水事活动,代征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受理取水许可、河道采砂许可等制度的具体实施;负责查证水事违法案件,调处水事纠纷。
2.单位名称:福鼎市河道防护中心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负责人:李永光
联系方式:0593-7862300
邮 编:355200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河道保护蓝线范围内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市级水资源管理系统,建立河长制责任部门数据共享平台、会商平台;收集、分析河道管理、保护的各项检测数据,为河长制办公室提供技术依据和相关保障工作。负责市区河道防洪堤的保护、鱼类资源保护、乱倒垃圾、污水排放的巡查,对违法行为及时报告相关执法部门查处负责已建市区防洪堤的日常维护、机械设备运行管理、运行安全监测,负责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工作。
3.单位名称: 福鼎市水利技术队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负责人:施嵘峰
联系方式:0593-7879593
邮 编:355200
单位职责:为水利工程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和服务。
4.单位名称:福鼎市秦屿海堤管理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负责人:林开善
联系方式:0593-7261036
邮 编:355200
电 话:0593-7261036
传 真:0593-7837758
单位职责:为已建秦屿海堤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为已建秦屿海堤水闸工程机械设备运行管理、已建秦屿海堤水闸工程运行安全监测。
5.单位名称:福鼎市双岳海堤管理所
单位类别:公益二类
负责人:吴克俊
联系方式:0593-7868119
邮 编:355200
电 话:0593-7868119
传 真:0593-7868119
单位职责:为已建双岳海堤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已建双岳海堤的日常维护,已建双岳海堤水闸工程机械设备运行管理、已建双岳海堤水闸工程运行安全监测。
6.单位名称: 福鼎市吉坑水库管理所
单位类别:公益二类
负责人:刘晨光
联系方式:0593-7272417
邮 编:355200
电 话:0593-7272417
传 真:0593-7272419
单位职责:负责所辖水库的水利工程日常维护,水库机械设备运行管理,水库工程运行安全监测和度汛安全。
7.单位名称: 福鼎市杨岐海堤管理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负责人:郭祖光
联系方式:0593-7296766
邮 编:355200
电 话:0593-7296766
传 真:0593-7285226
邮 箱:595347403@qq.com
单位职责:为已建杨岐海堤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已建杨岐海堤的日常维护,已建杨岐海堤水闸工程机械设备运行管理、已建杨岐海堤水闸工程运行安全监测。
8.单位名称: 福鼎市南溪水库管理处
单位类别:公益二类
负责人:刘晨光
联系方式:0593-7810137
邮 编:355200
电 话:0593-7810137
传 真:0593-7810137
邮 箱:nanxi10137@126.com
单位职责:为已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已建水利工程日常维护。已建水利工程机械设备运行管理。已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测,为发电供水和城市供水。
9.单位名称: 福鼎市洪水预警报中心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负责人:欧阳坤华
联系方式:0593-7879006
邮 编:355200
电 话:0593-7879006
传 真:0593-7879506
邮 箱:fdwater@163.com
单位职责:负责洪水预警报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雨情、水情、潮情、风情、灾情的实时监测和预警预报;负责水利信息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10.单位名称: 福鼎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负责人:阮杰
联系方式:0593-7879857
邮 编:355200
电 话:0593-7879857
传 真:0593-7879857
邮 箱:fdwater@163.com
单位职责:受市水利局委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行业规程规范,负责对辖区内省、宁德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质量监督范围以外的水利工程,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或根据有关要求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需要进行质量监督的其他水利工程,实施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对辖区监督检查范围内有关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对工程质量进行等级核定;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和研究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