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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3-04-11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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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责

  市住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宁德市委和福鼎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宁德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措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问题的措施建议。推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

  (二)负责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安排,指导和监督相关部门及乡镇组织实施。负责人才住房保障工作。

  (三)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房地产开发与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屋白蚁防治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发布全市房地产开发、交易信息。

  (五)拟订全市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含道路、隧道、桥梁、园林绿化、路灯、生活污水处理、排水)及管线工程等建设工作。指导城建档案工作。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

  (六)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配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危房改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推动城乡统筹工作。

  (七)负责规范全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工作。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措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

  (九)承担全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

  (十)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牵头负责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十一)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承担推进城镇生活减排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名城、历史文化街区等的申报、保护和监督工作。负责城市雕塑规划建设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工作。配合指导城乡无障碍设施建设。负责全市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使用。

  (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与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本市建筑企业参与台港澳、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十三)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与市政建设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城市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建局负责城区城市市政道路(隧道、桥梁)主次干道路面及道路照明、园林绿化、城市夜景、排水、生活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竣工验收后(或未竣工验收但已实际投入使用的)移交市城市管理局管理。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区环卫基础设施(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的建设和管理。市城市管理局参与城市管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规划选址、图纸审核、竣工验收等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城乡燃气设施(含液化气瓶存放站点)的建设和管理;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含城市规划领域行政处罚权)划入市城市管理局集中行使。

  2.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改局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以及审定工作,协调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的有关重大问题,牵头负责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及地方民航机场规划和建设工作,牵头组织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审核、上报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参与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审核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

  3.关于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由住建、工信、应急、市场监管、港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具体职责分工如下:市住建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土建、建筑电气、暖卫、通风、给排水)质量监督管理。市工信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工业安装工程(含设备、工业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及防腐绝热)质量监督管理。市应急局负责化工建设项目(危化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安装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港务部门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港口码头等水工建筑物的质量监督管理。

  4.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住建局配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工作。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 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199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355200

  办公电话:0593-7853947

  值班电话:0593-7853947

  传     真:0593-7853911

  网     址:http://www.fuding.gov.cn/

  信访热线:0593-7961776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3-7853947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邮箱:fjfdjsj@sina.com

  咨询服务:

  (一)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

  1.窗口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联系电话:0593-2195011

  传真:0593-7853911

  3.地址: 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199号住建局3楼

  三、领导简介

  蓝加庆(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住建局全面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综合财务审计、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市政工程建设工作。

  主管股室、单位:综合财务股、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江晓鸣(党组成员、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建筑业市场监管、装配式建筑发展、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程建设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和疫情防控等应急工作;协助市政工程建设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建筑业股、工程建设管理股、安全生产办公室、总工办、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工改办、市房屋排查办;协助分管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王念明(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综合文秘、政务信息公开、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督察督办、机关效能、绩效考核、住建系统精神文明(创城)建设、精准扶贫等机关日常和事务性工作,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含道路、隧道、桥梁、路灯、生活污水处理、排水)及管线工程等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城建档案工作;协助组织人事、综合财务审计、市政工程建设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办公室、城市建设股、创城办、市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办;协助分管综合财务股、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潘微辉(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局纪检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王日贵(四级调研员):负责园林景观规划及建设、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负责拥军、老年、关工委工作;协助市政工程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协助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叶健(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宣传、移风易俗工作、工青妇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党建办、工会、团支部、妇委会;协助分管人防股、人防信息保障中心。

  王志接(副局长):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法制宣传教育、综治、信访(包括市长信箱、12345政府服务平台、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维稳、民族宗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行政审批和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房地产市场监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指导监督、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房屋白蚁防治、房屋租赁、危房管理、负责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协助市政工程建设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政策法规股、审批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物业管理股、房屋征收管理股、住房保障管理股、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协助分管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孙邦均(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生态环境、园林建设、村镇建设(含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工程建设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园林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协助分管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郑毓秀(四级主任科员):负责建设科技、勘察设计、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市雕塑规划建设、市政工程测量、城乡无障碍设施建设、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历史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申报保护监督、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使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负责统计(固投)工作;协助市政工程建设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股;协助分管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叶森(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市政工程建设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除以上分工外,实行“AB角工作机制”,即王日贵四级调研员、孙邦均副主任互为“AB角”;江晓鸣主任、郑毓秀四级主任科员互为“AB角”;王志接副局长、王念明副局长、叶森副主任互为“AB角”。同时,各位党组及班子成员还承担党组书记、局长委托、交办的有关工作。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一岗双责”的规定,以上领导按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生产、效能建设、依法行政、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以上分工未述及的工作事项及今后新增的工作事项,均以其主要负责股室(单位)、牵头股室(单位)、临时机构办公室所在股室(单位)、合署办公股室(单位),分别归由相关党组及班子成员负责。

  四、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与审批股)。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局机关综合文秘、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组织人事等机关日常和事务性工作。牵头组织来信来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牵头开展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自身建设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信访复核等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和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

  联系电话:0593-7853947

  (二)综合财务股。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综合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项资金。管理机关行政经费和专项业务费。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综合管理行业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593-7810566

  (三)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股。拟订全市建设科技、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和科技创新项目。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实施。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市场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城市雕塑规划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等的申报、保护和监督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工作。配合指导城乡无障碍设施建设。牵头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使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

  联系电话:0593-7960786

  (四)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拟订全市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企业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发布房地产开发、交易信息。指导和管理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房屋租赁工作。

  联系电话:0593-7821609

  (五)物业管理股。主要职责为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物业管理、房屋白蚁防治、危房管理以及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等工作。

  联系电话:0593-7837344

  (六)住房保障管理股。主要职责为负责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承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负责人才住房保障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593-7832996

  (七)房屋征收管理股。主要职责为指导和管理全市房屋征收等工作。

  联系电话:0593-7852180

  (八)建筑业股。拟订全市建筑业改革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指导和规范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建筑制品、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等主体行为。拟订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组织协调本市建筑企业参与台港澳、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联系电话:0593-7818220

  (九)工程建设管理股(安全生产办公室)。拟订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监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检测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化工建设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调配合机制,牵头拟订化工建设工程质量措施,并指导、协调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综合汇总、信息反馈等工作。

  联系电话:0293-7809611

  (十)城市建设股。拟订全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城镇减排的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含道路、隧道、桥梁、路灯、生活污水处理、排水)及管线工程等建设工作。指导城建档案工作。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

  联系电话:0593-7818506

  (十一)园林建设股。主要职责为城市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设计、建设和园林绿化企业的市场监管等工作。

  联系电话:0593-7965408

  (十二)村镇建设股。拟订全市村镇建设措施并指导实施。配合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与实施。配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配合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推动城乡统筹工作。

  联系电话:0593-7856406

  2、直属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江晓鸣

  联系方式:0593-7853947

  邮编:355200

  电话:0593-7853947

  传真:0593-7853911

  邮箱:fjfdjsj@sina.com

  单位职责:承担有关园林绿化和景观建设、房地产管理、工程建设、工程造价、白蚁防治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领域技术性、事务性、服务型工作。

  3、直属单位: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周伏敬

  联系方式:0593-7809611

  邮编:355200

  电话:0593-7809611

  传真:0593-7853911

  邮箱:fjfdjsj@sina.com

  单位职责: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检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对予制建筑构件和商品砼的质量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