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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成功磋商3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来源: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2-12-06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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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组织福鼎市检察院、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桐山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及三家企业负责人,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福鼎生态环境局局长卓开极主持磋商会。

会上,卓开极首先介绍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规定以及宁德其他县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典型案例,随后与会人员一起学习了《民法典》关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有关条款内容和今年刚颁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并依次与3家企业就“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对水体造成污染”的损害赔偿开展磋商,各部门集思广益,对生态环境的修复方式和期限进行了深入探讨,经过讨论,最终与赔偿义务人达成一致,决定采取“增殖放流”的方式进行替代修复,鉴于目前冬季水温较低,待天气回暖,在专业部门的指导下再进行增殖放流。

此次磋商会,通过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的宣讲,普及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强化了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有效开展。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跟踪落实生态环境修复情况,督促赔偿义务人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