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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鼎市总医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福鼎市总医院 发布时间: 2020-11-1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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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7月12日至8月31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总医院党委开展了巡察。12月24日,市委巡察二组向市总医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共21个具体问题,提出了4条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市总医院党委针对反馈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市总医院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集中整改阶段,市总医院共制定152项整改措施,完善制度28项,目前2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基本完成整改4个,未完成整改1个,共清退资金444.62万元,批评教育3人次。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总医院党委深刻领会政治巡察定位,对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全院上下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面出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总医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贯穿整改工作始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2019年12月25日,总医院召开巡察整改专项会议,传达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并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集中整改阶段,先后召开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专项会议共计7次,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整改有关工作,深入查找政治建设和履职尽责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深走实。

  (二)细化任务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总医院党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市总医院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鼎总医党委〔2020〕8号),认真梳理了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共21个具体问题,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细化研究,结合总医院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三)完善规章制度,努力形成长效机制。总医院党委成立了党委书记任组长,所有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和下属分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委办。整改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党委书记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项督促落实。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查找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持之以恒强化落实,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共21个具体问题,总医院党委坚持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分阶段逐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政治自觉性不够强,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延滞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医疗卫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及时。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根据巡察期间巡察组指出来的问题,总医院党委即知即改,于2019年8月17日上午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20年5月22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3届世界卫生大会视频会议开幕式上的致辞。二是总医院党委制定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一系列文件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医疗卫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作重点学习。三是对于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福建省委、宁德市委及福鼎市委下发的文件,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保证学习的及时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问题2.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不够主动。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2019年10月以来,党委、院委班子成员多次贯岭镇排头村慰问帮扶户,了解帮扶户家庭生产生活情况,户均落实帮扶资金1800元;前往贯岭镇军营村调研扶贫工作并现场办公,会议决定针对军营村岗头至前关道路拓宽工程、沙埕镇川石村建设饮用水水源工程及水岙村公厕改建工程分别给予给予15万、8万及6万资金资助,有效促进挂点村的脱贫攻坚工作。二是总医院党委成立了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好医疗机构专业优势,统筹健康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制定了《2020年福鼎市总医院健康扶贫工作要点》,坚决扛起健康扶贫政治责任,确保健康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问题3.推进医联体建设进展缓慢。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基本完成整改。

  一是统一人力资源管理。市总医院已出台内部人员管理办法,由总医院统一管理协调各分院人事调配,实行城乡医护人员统一调配管理,实行统一人员招聘。截至2020年11月10日,福鼎市妇幼保健院共有10名医务人员到总院妇产科、超声科、检验科等科室交流学习。各分院按要求上报人力资源招聘需求,总医院结合各分院人力资源现状对招聘计划进行汇总整合,统一上报主管部门。2019年下半年及2020年上半年福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皆由总医院汇总整合后统一上报主管部门。二是统一财务管理。市总医院成立初期成立了财务核算中心,财政局选派总会计师,并制定了《福鼎市总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福鼎市总医院资产运营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福鼎市总医院内部清产核资工作计划》、《福鼎市总医院内部绩效考核方案》和《福鼎市总医院内部绩效分配工分制管理实施方案》,并实行总医院院长负责制和“一支笔”审批制。开立了总医院基本户和专用户,基本户负责对接各成员单位的财政拨款,专用户用于各成员单位的收支对接。三是绩效考核分配管理。2019年下半年,市医院重新升级了成本核算软件,引进了工分制绩效分配系统,并成立绩效管理小组,积极推进医院绩效分配“工分制”改革,市医院已于2020年4月份绩效开始试行“工分制”分配方案。四是统一医疗业务管理。针对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开展了基层慢病培训、登革热培训和福建省基层慢病(肿瘤)规范诊疗与管理培训,提高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诊疗水平;组织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院感科等行政职能科室到各基层卫生院进行调研,发现各基层卫生院存在的问题,为其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逐步开展分院服务能力建设帮扶工作,采取“科室对接分院”的方式,建立协作关系,分批次派驻医护人员驻点,协助规范化病房的建设、开展业务查房、开设专家专科门诊、组织疑难病例讨论、开展专业知识讲座、集中技能培训等具有学科特色的帮扶形式,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和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2019年10月肾脏血液风湿科和重症医学科帮扶指导的店下卫生院,顺利通过了宁德市卫健局的“优质服务基层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复核工作;建立总院职能科室管理体系,由医务部牵头,根据优质基层服务行要求及其所设标准,建立各分院业务管理督查标准,拟半年督查一次。五是信息化资源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现已完成乡镇卫生院老年体检流程信息系统规划建设(除嵛山外)、爱加健康远程会诊系统建设,成立了百胜院区影像会诊中心,完成全区域影像会诊系统建设;2020年1月份,完成妇幼信息系统与福鼎市医院信息系统的整合,3月份制定了《福鼎市总医院信息化项目采购管理办法(试行)》,4月份进行市总医院区域检验集成平台价建设,已完成桐山、桐城、山前三个社区服务中心的区域检验部署;推进“六大中心建设”,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心电集中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病理检验中心、远程会诊中心现已建成,消毒供应中心即将建设完成,可向基层分院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检验等集约化服务,为基层分院提供纵向医疗资源和技术支持。六是统一资产管理。成立了市总医院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发布了《福鼎市总医院关于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2019年12月16日,制定了《福鼎市总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计划2020年开始,全面升级资产管理软件并覆盖至各个基层卫生院,更加有效规范管理各分院资产动态,完善资产档案,保证资产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七是统一资源配置管理。各分院上报资源需求,由总医院统筹调配,目前已完成对妇幼保健院、山前分院、前岐分院、点头分院、沙埕分院、店下分院、磻溪分院等医疗机构的设备调配工作。八是统一集中采购管理。制定了《福鼎市总医院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统一管理实施方案(试行)》(鼎总医综〔2019〕71号),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统一管理,新冠疫情期间防控物资均全部由总医院统一采购;成立福鼎总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起草制定了《福鼎市总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统一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已实现对福鼎妇幼保健院药品采购账户的统一管理,2020年4月份完善了《各分院药品目录筛选》和《分院药品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筛选》并征求各分院意见。九是医保预付统一管理。2019年宁德市医保局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对福鼎市总医院实行“统一预算、总额预付、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医保基金总额打包支付方式。市总医院成立了医疗保险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医保日常监管;积极开展医疗收费违规整改工作;制定分院年度医保基金预算分配,推进医共体分级诊疗实施;出台医保控费政策,控制医疗收入增长,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加大力度推进按病种付费工作;实施“城乡居民转县域外就医病种管理”试点工作,加强转县域外就医审批;2019年,市医院实现医疗收入6.94%的年度增长,在医保年度考核指标范围之内(7%);县域内住院量占比75.82%,列宁德市各市、县第二名;人均门诊费用、人均住院费用、药耗占比小幅下降,医院收入结构得到改善,检查检验收入占比和医务性收入占比得以提高。十是统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统一资源调配、统一资金统筹、统一时间安排、统一绩效考核,将基公卫项目做真做实。统筹安排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统一体检项目,统一调配超声、心电、检验等资源,实现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项目标准的统一规范。

  2.关于“践行‘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理念不牢,市医院公益性彰显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医院收入结构不合理。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基本完成整改。

  一是市医院采取多种的措施,日常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与绩效、职称评聘等相挂钩,增加国家基本药物的供应,减少中成药、辅助治疗药品及进口药品的临床应用。二是市医院已整理全院耗材品种,停止使用诊疗过程中非必须的医用耗材;运用单病种付费、临床路径等手段进行控费;加强宣传工作,增强全院各科室医用耗材管控、降耗意识,实行周请领制度,要求临床科室制定周请领计划;引入工分制绩效管理系统,实行全成本核算管理。2019年药耗比为42.93%,其中药占比32.95%,尚未达到医改要求的30%以下;耗占比为9.98%,已达到医改11%以下的要求。

  问题2.推进医疗高质量发展与群众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认真执行宁德市医保局转外就医按病种分类审批管理,在提高有限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的同时,积极引导医保患者合理诊疗,避免小病大治,减轻患者因转县域外就医加重医疗负担。二是建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不断引进人才,通过持续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来不断提高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三是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引进“名医师带徒”工作室。四是积极开展分级诊疗,推进优质医疗资源的下沉,提高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医疗服务的高质量发展并扩大优质医疗资源的覆盖面,真正解决患者本地就医难的问题。2019年我院县域内住院量占比75.82%,列宁德市第二名。

  问题3.患者就医体验不佳,群众满意度低及医患关系不和谐问题未能根本扭转,医患纠纷仍然频发。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基本完成整改。

  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根据巡察期间巡察组即时反馈意见,市医院于2019年9月9日制定了《福鼎市医院投诉管理办法》(鼎医综〔2019〕162号)、《福鼎市医院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态度行动方案》(鼎医综〔2019〕163号)、《福鼎市医院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鼎医综〔2019〕164号)、《福鼎市医院服务礼貌用语》等文件。二是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强化出院病人电话随访、住院病人床边随访、定期召开服务对象代表座谈会等工作,对于满意度调查排名靠前和靠后的科室,按照《福鼎市医院住院病人出院随访管理办法》分别落实奖惩措施,不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室、人事科、医院服务中心等职能科室到各窗口、医技及重点科室开展走访督查。对因服务态度被投诉的,一经查实即严格按照《福鼎市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罚。经过不断地改进,2018年度全省满意度调查福鼎市医院总满意度为86.63%,全省排名第165名;2019年度全省满意度调查福鼎市医院全年总满意度为88.11%,全省排名148,患者满意度稳步提升,并在持续优化改进中。

  问题4.药品结余退药量大并结转收入,未建立管控机制,加重病人负担。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基本完成整改。

  一是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推广小剂量规格的药品,避免使用大剂量规格或整包装药品人为造成结余。二是制定福鼎市医院结余药品管理办法,规范结余药品管理,维护患者权益。

  问题5.政治规矩意识不强,奖金发放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根据《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社局等部门关于福鼎市公立医院工资总额核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鼎政办〔2018〕122号)的文件精神,在市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局等多方指导和支持下,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2018年的工资总额进行审计,2019年开始市医院的工资总额由医管委核定,包括奖金分配总额的核定。二是2019年市医院重新升级了成本核算软件,引进了工分制的绩效分配系统,根据医院绩效管理特点,从方案设计、数据测算、奖金分析、方案优化等方面的需求出发,成立了医院绩效管理小组,逐步规范绩效考核管理。

  3.关于“本位思想严重,落实医保政策存在走样变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停止不合理收费项目。市医院于2019年9月27日停止收取陪伴费,10月9日起严格按标准收取吸氧费,已于12月17日向福鼎市场监督局上缴第一期吸氧违规费用150万元,第二期1631378.72元已于2020年4月23日缴清。二是成立违规收费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医疗价格收费管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行为。制定医院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物价录入、临床收费操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保证医疗收费编码、项目、标准、药品录入确无误,杜绝不规范的操作行为,避免因定价错误造成临床收费多收、少收。三是加强临床医务人员和财务收费人员的医疗收费和医保政策培训工作,医保政策根据《宁德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各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及市医院临床诊疗需要,及时梳理医疗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规范新项目和特需服务项目的管理。四是印发了《福鼎市医院关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药品限制使用的管理规定》,最大限度减少患者不合理支出,提高有限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成立了财务及内部价格管理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规范财务和内部价格管理。

  4.关于“责任担当意识薄弱,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一是移风易俗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移风易俗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宣传。通过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LED电子屏幕、手机短信、宣传栏等各种媒介和宣传阵地对移风易俗进行全覆盖全方位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加强学习。2019年9月12日,通过院内网组织全院干部职工重新学习移风易俗有关规定,切实提升全院干部职工对市委、市政府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使移风易俗深入人心,让遵守移风易俗规定成为行动自觉。三是严格报备。全院干部职工(含临时聘用人员)操办婚庆等喜庆事宜须严格按照移风易俗规定执行,并提前5日按程序进行书面报备。由院纪委对违规操办婚宴的护理人员进行诫勉谈话。2020年1-10月,全院干部职工操办喜庆事宜报备29人次(其中含各分院报备14人次)。

  问题2.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倡导的“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尚未形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基本完成整改。

  一是总医院2019年逐步开展分院服务能力建设帮扶工作,第一批选取太姥山分院、前岐分院、点头分院、沙埕分院、白琳分院、店下分院等6家分院作为试点,采取“科室对接分院”的方式,建立协作关系,分批次派驻医护人员驻点,协助规范化病房的建设、开展业务查房、开设专家专科门诊、组织疑难病例讨论、开展专业知识讲座、集中技能培训等具有学科特色的帮扶形式,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和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第一批14名医护人员于2019年10-12月进驻各基层分院开展工作,第二批12名医护人员已于2020年1月成功进驻各基层分院,并陆续开展工作。2019年10月至今各帮扶科室协助各分院,根据《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标准》对分院的医疗护理工作做了梳理,并对病房工作流程、护理工作安排做了调整;协助各分院建立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并开展业务及三基培训。二是建设网络云诊室,推行爱加健康APP,逐步实现上下级医院间信息网上传输和资源共享,推进双向转诊、多学科会诊等。截至11月10日,已完成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家乡镇卫生院、1家卫生管理站、1家卫生所等20家远程设备配置工作。

  问题3.落实十三届市委五次全会部署的工作任务有差距。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开展试点单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不达标问题“回头看”,积极查找、分析原因,并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确保试点单位家庭医生签约率达标。截至2019年12月,签约率为68.28%,达到了65%的目标。

  问题4.健康扶贫日常工作不够全面。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制定“绿色通道”、“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结算机制,设置扶贫病床,优先为扶贫对象安排住院床位。二是借助各基层分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积极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后上门回访与帮扶,助力健康扶贫工作落实。截至2020年9月底,已落实住院对象出院随访1615人。

  问题5.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院纪委对扫黑办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好整改,持续推进深挖整治,进一步做好线索摸排,着力推动长效常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5.关于“党委政治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未严格落实党委议事制度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严格按《中共福鼎市总医院委员会议事决策制度》,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和事项集体讨论,反对“一言堂”,主要负责人实行末位表态制。二是规范党委会议记录和文档内业管理,加强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培训。自2018年11月份,市总医院成立以来,总医院党委会文书均严格按要求记录会议讨论过程,并及时做好档案材料整理。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意识形态专题培训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意识形态专题培训不够。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根据巡察期间巡察组即时反馈,市总医院党委于2019年12月6日,举办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意识形态专题党课,市委党校校委委员、二级主任科员肖鹏紧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意识形态专题作了精彩的讲解。通过学习,全体党员同志们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能力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核心能力之一,要从关乎政权安危的高度来认识,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能力。

  问题2.新媒体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提高认识。分管领导召集相关工作人员,强调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福鼎市医院新闻稿件核稿制度》。二是改进工作流程。学习福鼎市新闻中心通过办公平台进行稿件审核的方式,结合市医院特点,设计并投入使用稿件审核系统,对各平台发布稿件做到有效的痕迹管理。

  问题3.干部考核工作中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考核范围,个别领导干部未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召开市总医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注重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始终保持敏锐的洞察力、准确的判断力和清醒的政治定力,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二是成立总医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晰责任,抓好落实,加强督导。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度。加强干部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材料。2020年3月11日召开的总医院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均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并深刻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二)落实党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7.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机制不健全和廉政教育不落实。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制定了《中共福鼎市总医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中共福鼎市总医院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要点》,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成立了福鼎市总医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新时期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强化廉政教育工作,将廉政教育工作列入每年党委工作计划,党委书记每年至少向全院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政专题党课,并加强全院干部职工对“六项纪律”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知晓率。

  问题2.“一岗双责”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领导班子要积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积极参加各种党建活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的科室、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担当起领导责任,积极推进医药改革各项制度的落实,努力提升医院管理能力。二是班子成员为分管支部党员上廉政教育专题党课,开展廉政谈话。2020年3月25日,总医院党委召开廉政管理教育专项会议,党委委员陈金挺、纪委书记林泰佐与各支部支委开展廉政谈话。

  问题3.支持院纪委履职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院纪委落实定期向院党委专题汇报工作制度,2020年1月11日党委会,听取了纪委书记林泰佐2019年度纪检工作的汇报。二是深化“三转”工作,切实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把纪检职能聚焦到主业上来,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三是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2020年4月30日党委会讨论研究决定,维稳、满意度调查以及原党委副书记吴家宝分管的党务工作暂由党委委员陈金挺负责。

  8.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院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偏弱。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将现有的纪检人员从医院内审等工作脱离出来,并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好的干部充实到纪检队伍中,增加纪委副书记1名,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二是加强纪检干部业务能力学习和培训,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法,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不断增强纪检干部敏锐性和鉴别力,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实效性。

  问题2.对易发生违规违纪问题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缺乏有效监督,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院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纳入院纪委2020年工作计划,加强对易发生违规违纪问题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遏制违规违纪事件发生。坚决制止收受“红包、回扣”行为,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督促各临床科室持续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节假日期间向全院职工发送廉洁温馨短信,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积极营造良好医疗风气。2020年1月至10月,全院主动退还“红包”98人次,共计金额35200元。

  问题3.对违规违纪人员责任追究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经市医院医务科组织院内专家及相关人员讨论后,认定巡察反馈提出的孙某某的个案事故属于手术并发症,在全子宫切除术中存在一定概率,不建议处罚。2020年1月20日,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不予追究当事医师责任。二是调整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修订了医疗质量与安全小组的分工和职责,严格落实院、科两级质量管理责任体系,确保医疗安全。

  问题4.案后整改不落实。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行政党支部已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2017年8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现场作出检讨,警示支部党员。今后如有党员受到相应党内处分时,支部将及时做好通报等相关工作。

  9.关于“干部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清理在编不在岗不到位。对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未根据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作出处置。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市医院与施继对、陈尔江、夏正辉、朱斌等4人进行了面谈,并通过电话联系了赵滨、陈萍、陈织耕等3人,沟通返岗事宜。陈尔江已于2020年1月13日返院上班,朱斌已于2020年1月20日返院上班,施继对、夏正辉已于2020年6月1日返院上班。2020年6月4日,医院正式发文与陈萍、赵滨、陈织耕等3人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温宗忠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返岗工作。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在编不在岗”现象再出现。温宗忠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返岗工作。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在编不在岗”现象再出现。

  问题2.事假制度未严格执行。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贯岭分院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机关事业工作人员事假及事假期间待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9〕284号文件精神,对全年累计事假超过8个工作日的员工,从第9个工作日起,其基本工资、省规定的津贴补贴按日减发。二是进一步完善考勤管理制度,规范考勤制度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提升在考勤上的责任意识,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提高职工工作的自觉性。

  10.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院班子成员待遇特殊化。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财务科梳理了2015年至2019年院班子成员差旅费报销的相关凭证,对其中涉及火车软席和动车一等座的报销情况列出详细清单,超出规定报销部分予以退款处理,共计退回款项995.65元。二是修订了《福鼎市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贯彻执行。

  问题2.超标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对超标的副院长办公用房进行整合,副院长邱文斌、林秀利合并办公,副院长上官慎康、喻东晓合并办公,副院长喻秋菊与健康管理部主任商晓慧合并办公,经调整后,院班子成员办公用房均已符合规定使用面积。二是将按照《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室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规定,制定市医院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确保办公用房使用调配有章可循。

  问题3.存在形式主义。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市医院严格按照《宁德市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基本医保管理服务协议》中的医保管理条款和考核评价指标执行。二是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实际管控措施,加强对药占比、耗占比、人均住院医疗费用、平均住院天数等诸多指标日常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医药消费比例合理。

  问题4.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不够严。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问题必须整改,整改必须清零”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夯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二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开展自查自纠,深入自我剖析,拒绝任何形式的学术赞助活动。三是加强指导督导,对容易反弹的区域和难度较大的整治项目,要加强督查检查,现场督促整改,定时复查验收,定期进行通报,坚决整改到位。

  1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市医院无依据发放津贴合计576.2万元。

  整改措施及成效:未完成整改。

  一是收回无依据发放的津贴。市医院现已收回夏季高温津贴共计2862902.70元,已收回2014年3月发放的职代会加班费71400元,已收回2014-2015年给予女职工发放“三八”节福利费62.35万元,已收回2014-2015年护士节福利费58.35万元。二是强化《福鼎市总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细节管理,切实规范总医院财务运行。

  问题2.违规核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整改措施及成效:未完成整改。

  一是收回违规核销的个人费用。市医院应收回论文版面费194778.36元、职称考试差旅费15473.90元、执业药师培训费19430.00元,已收回论文版面费10898.40元、职称考试差旅费10898.40元、执业药师培训费17980.00元。已收回2014-2018年时任院长李桂心通讯费18027.15元和院长助理陈金挺通讯费1636.94元。

  问题3.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多餐接待、陪餐人数超标准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收回超标费用。2020年1月13日,市医院接待人员已全额退回2017年7月15日午餐标准外接待费共计1910元。2020年1月2日,点头卫生院总务科上交配餐人数超标2人餐费共计230元。二是总医院将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执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问题4.个别工作人员利用会议之机借道旅游。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当事人林必定退回违规核销住宿费用850元,蔡善民退回违规核销机票改签费用590元。经2020年8月26日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上述人员诫勉谈话。

  问题5.个别分院滥发补贴奖金。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2020年1月2日,店下卫生院已全部退回违规发放的卫生材料节支奖共计12409.79元。今后将进一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加强财务人员参加相关学习和培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问题6.公车私用。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前岐卫生院已收回卓仲津驾驶公车闽Y88771外出游玩核销的加油费用共计510元,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按照《福鼎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和福鼎市车改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务用车租用管理的通知》执行;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管控,杜绝类似现象复发。

  问题7.违规报销私车费用。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建立审批流程和登记台账,2019年10月8日起出车单均明确用车人员、人数、具体事由及目的地,驾驶员依据《公务用车出车单》出车。二是当事人余文新已于2020年1月14日将违规报销的私车加油费415元上交至市医院账户。

  1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财务报销附件不全。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市医院已将2014年4月院长参加省医院协会培训会会议通知附于报销凭据中,完善了报销手续。二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核实报销凭证。

  问题2.违反卫生部关于“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应当统一付给会诊医疗机构,不得支付给医师本人的规定”,将外出会诊费用直接支付给医师本人。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向福建省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内科主任追回会诊费用2160元。二是完善福鼎市医院医师邀请/外出会诊管理规定,所涉及的会诊费用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三是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应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核算,不得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严格依照医师会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问题3.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基本完成整改。

  一是制定市总医院信息化项目采购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统一管理实施办法。二是严格按照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及要求进行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问题4.固定资产购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基本完成整改。

  一是制定了《福鼎市总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鼎总医综〔2019〕90号),加强总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行为,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固定资产购置要严格按规定申报,按标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的资产,必须通过政府集中采购。二是成立了总医院资产管理办公室,做好定期资产核查,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程序。三是修订福鼎市医院人才引进周转房管理办法,规范周转房的审批和日常监管。

  问题5.财务票据不真实。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当事人已于2020年3月19日上交2014年2-2015年2月到省立医院进修报销住宿费498元。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此类账目核销管理,严防类似事件再发生。

  问题6.因公临时出境费用核销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收回2014年9月“2014年国际慈济人医年会”参加人员超范围核报销制服3520元。制定《因公临时出境预算审批表》,对于因公临时出境必须事先填报预算审批表。

  问题7.资产管理不善,存在资产流失。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市医院已在百胜院区设立固定资产报废仓库,专门用于存放达到报废条件并已申请报废的资产,待主管局及财政局审批后统一处理。二是印发了《福鼎市总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问题8.培训费、差旅费核销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取得2018年1月护理岗前培训、讲座培训时的签到表,补全核销凭证。二是当事人已退回2016年到武汉参加高压氧舱维护培训超标准领取的市内交通补贴共计640元。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票据审核,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13.关于“工程项目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工程项目超概算。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市医院百胜院区一期工程调概于2020年1月9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并于2020年1月21日完成一期工程调概批复(鼎发改审批【2020】10号)。市医院根据一期工程调概批复金额及整改目标,严格按批复后金额进行工程投资管理及后续工程预算、招投标。

  问题2.工程项目指定发包,个别工程项目涉嫌围标。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印发了《福鼎市总医院基建项目管理制度》,加强总医院大型基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运行机制和管理行为。二是磻溪卫生院深刻认识到工程项目管理监管不到位和工程项目承包相关规定认识不足的问题,下一步根据总医院基建项目管理制度,建立相关制度,明确责任。

  问题3.工程项目资金拨付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根据巡察指出的项目结算未经审计问题,市医院于2020年1月将项目结算送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结算审计并于2020年3月出具审计报告,审后工程结算价为571926.00元。截止目前,累计已支付工程款559915.20元,尚余12010.80元未支付施工单位。二是今后严格执行《福鼎市总医院基建项目管理制度》《福鼎市总医院建设工程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总医院建设工程财务管理。

  问题4.工程现场监督和验收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太姥山分院向福鼎市第二建筑公司追缴超额领取的工程款,该工程款共计8423元已于2020年1月13日退至市总医院账户。二是严格执行总医院建设工程财务管理办法,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问题5.零星工程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市医院百胜项目部已要求村民代表提供村委会及村民推荐确认材料,并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重新进行土方工程量计算,土方工程量核对计算已完成,目前正在结算审核中。二是修订了《福鼎市总医院修缮及零星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总医院维修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经费使用效益。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4.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一是“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普遍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在市医院古城院区新增2间党员活动室,在百胜院区新增1间党员活动室。二是增加党务专职人员力量,现已增加党办干事1人。同时注重选拔、培养优秀党务干部,强化基层党支部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三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力度,形成长效培训机制,积极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参加党务工作培训班,提升实务工作能力。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办工作人员参加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多场培训班。四是总医院党委建立定期研究党建工作等机制,不定期对下属党支部进行指导,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问题2.党组织换届选举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各支部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列入新一年学习计划,组织支部认真学习换届选举程序,进一步提高支委的党务工作水平。二是切实规范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对不计入应到会人数的“五种人”,支部应书面上报党委请示。三是党委已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党建工作巡察整改专项会议,对内科第二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要求其他支部书记举一反三,切实担负起支部管理职责。四是定期对所有党支部开展“全面体检”,抓好问题整改。

  问题3.党组织关系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规范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要求各支部对外出进修半年以上党员提前登记并上报党委,由党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流动党员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规定,在规培或进修单位党委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二是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纪律意识教育。严格按照程序对支部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问题4.党员活动经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建立备案制度。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需提前填写主题党日活动计划表,制定活动方案报党委审核。二是实行报销制度。支部凭活动支出正式发票及党员签到表,由党委书记及支部支委签字后经财务科报销,做到实报实销、账据相符、账目清楚。三是严格按照《福鼎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做好年度经费预算。四是中医院支部已于2020年1月7日将支部聚餐费用共计750元上交至市医院账户。

  问题5.退休支部建设薄弱。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由退休支部分管领导为支部党员上专题党课。二是建设了专门的退休党员活动室,供退休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使用,并做好记录,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党员,采取送学上门的方式,增强关心关爱。

  问题6.党员e家”信息维护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对信息完整度低于80%的24名党员信息进行补充登记,录入林德秒等4名2018年新发展党员的信息。二是今后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党员e家”信息维护和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委组办〔2018〕14号)文件精神,加强信息更新维护,规范日常管理使用,严格保密纪律要求,确保用好用实“党员e家”管理平台。

  问题7.个别基层分院党支部长期未换届。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磻溪卫生院党支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于2019年9月2日向磻溪镇党委申请磻溪卫生院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磻溪镇党委于11月21日批复磻溪卫生院支委预备人选名单和书记预备人选名单,磻溪卫生院于2019年12月19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会。组织各分院党支部开展自查,加强换届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15.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福鼎市总医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2019年至今均每月至少安排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二是总医院党委对存在的学习材料造假问题进行深刻查摆反思,并于2020年3月11日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剖析,党委将进一步严格落实党建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务求学习材料真实准确。三是加强学习的针对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总医院党委紧密结合总医院中心工作,紧扣医疗体制改革、医共体建设发展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共进行专题学习7次,开展调研13场,撰写调研报告5篇。四是加大日常审核把关力度,明确要求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和学习感想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党委担负起审核把关职责,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16.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坚决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员凝聚力和创造力。二是党委对“三会一课”材料造假的支部书记和支委进行批评教育,下一步将强化监督,不定期对支部“三会一课”材料进行检查。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分管领导、支部书记均为所在支部党员上专题党课。今后将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定期为支部党员讲党课意识,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17.关于“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入党申请书全篇抄袭的入党积极分子给予批评教育,要求当事人重新撰写入党申请书,并延长入考察期限,暂缓发展。对预备党员考察期思想汇报材料抄袭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并出具书面认识。要求上述人员在党员大会上作自我批评和表态。今后发展党员工作,党委将严把审核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完善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发展程序。针对需要党员进行表决的事项,严格执行逐一表决,并及时、详实的记录在会议记录中。加强党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及时开展考察,并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三是依据《中共福鼎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鼎委组明电〔2017〕9号),由财务科指定专人对党员应交纳党费金额重新测算。2019年7月17日,市总医院党委党员共补缴党费77956元。基于2020年1月份工资基数,已重新测算2020年度党费,并上报市直机关工委。

  1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严肃组织生活程序。总医院党委及下属各支部分别按照《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开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鼎教组〔2019〕12号)、《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鼎教组〔2019〕13号)文件要求,按照程序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二是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具体地进行党性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落细落小。三是党委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不谈成绩、直奔主题、直击痛处、见筋见骨,充分体现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严肃性;自我批评要勇于解剖自己、揭短亮丑,见人见事见思想,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在2019年12月5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0年3月11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主要负责人明确提出要求,带头开展批评,确保民主生活会动真格、见实效,切实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两大“武器”。

  19.关于“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未经班子研究任命个别中层干部。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规定,中层干部任免必须经过分析研判和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落实任前公示、任前谈话、任前试用期等制度。2019年10月份起,市总医院中层干部任免均严格按照程序执行。

  问题2.招聘编外人员透明度不高。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编外临床、护理人员招聘由院长办公会议议定招聘人数及招聘条件等事项,人事科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院内网及院内宣传栏等渠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二是严格执行人员招聘程序。编外护理报名考生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依次参加面试、笔试和实操三个环节考核,每个环节均由人事科及护理部共同参与,纪检室予以监督,力求公平公正。三是及时做好信息公开。每个考核环节结束后,成绩及排名均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问题3.随意减免辞职医生的培养费。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咨询法律顾问,修订规培人员培养费相关规定,确保各项条款合理合法。二是今后若出现缴纳培养费方面的纠纷,坚持走法律途径,由劳动仲裁或法院裁决。

  问题4.医疗人才梯队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基本完成整改。

  一是市医院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人才引进策略,努力加强医疗人才梯队建设。2019年,市医院共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医疗人员5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6名,医院现有研究生学历78人,取得高级职称人员167人。二是适时开展柔性引才。截至2020年11月10日,市医院已分别与福建省立医院泌尿外科叶烈夫教授、肝胆外科王耀东教授、福建省肿瘤医院胃肠肿瘤外科杨春康教授福建省妇幼保健院郑祥钦教授建立“名医师带徒”工作室,与省立医院呼吸科谢宝松教授“名医师带徒”工作室正在筹建当中,预计11月底完成签约。“名医师带徒”模式将充分发挥名医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借助团队力量,依托医院开展本领域创新研究和临床实践活动,在取得科研成果、加强学科建设的同时,为福鼎培养一批优秀医学人才,更好地造福福鼎人民。

  问题5.执行受处分人员待遇政策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规范职称聘任各项流程,严格审查职称聘任材料,特别是人员奖惩情况,把好“入口关”。二严格遵守聘任程序,对不符合职称聘任条件的,坚决予以退回。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20.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检查和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院党委认识有偏差,对巡视巡察上级部门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结合市委巡察市总医院党委反馈意见,对2017年省委巡视福鼎市委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专项研究整改,制定共性问题整改方案,确保落实整改,同时加强督促检查。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有关“共性问题”的文件精神,及时制定共性问题未巡先改方案,对照共性问题逐条进行梳理和整改。

  问题2.整改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党委书记切实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2019年10月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市总医院党委深入基层分院开展调研,督促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做好高位传导压力,进一步拧紧整改责任螺丝,抓好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基层分院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立行立改、集中整改、专项治理行动,真正把责任担当、整改措施、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落实到位。

  问题3.工作态度不端正,存在敷衍应付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端正工作态度,直面问题,压实领导责任,抓责任分解。2019年12月24日,市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市总医院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了巡察反馈意见,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下属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2020年1月13日起草了《关于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市总医院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了问题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目标及措施以及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或单位、责任人员等,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有人负责、有人落实。截至2020年11月10日,市总医院党委已牵头召开12次专项会议,稳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21.关于“整改措施不够落实,整改成效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有的问题尚未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市医院积极咨询市财政局、市卫计局对财务报告经第三方审计的具体指导意见,制定购买审计服务的年度实施方案,包括审计服务项目、范围、标的、要求、支付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要素,积极主动将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实行第三方审计落实到位。二是将廉政谈话纳入2020年总医院纪委工作计划,定期约谈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责任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不断推进廉政谈话工作常态化,截至2020年11月10日,党委已对10名新任命中层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问题2.部分问题整改不深入,甚至边改边犯。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制定医保违规收费处罚相关制度,加大医保违规收费处罚力度,从多方面、多角度对医保违规收费问题进行处罚,确实对违规收费、违规诊疗行为起到震慑作用。二是将科室及个人绩效与各项医保违规收费问题挂钩,加大医保违规收费处罚力度,对违规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以保证医保基金使用的准确安全。三是对多次违规人员,考虑从临床执业资格方面予以惩罚。

  问题3.部分整改措施不落实。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白琳卫生院向干部职工收回2013违规发放工会福利共计17806元,并上交至市总医院账户。二是要求各分院严格执行《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鼎市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鼎政综〔2014〕160号)文件要求,切实严肃财经纪律,真正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推进医联体建设进展缓慢、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倡导的“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尚未形成的问题

  总医院将继续按照《福鼎市在总医院组建工作实施方案》(鼎委办发〔2019〕12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总医院管理机制,争取在2020年底基本实现县域内医疗资源整合共享,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有效提升,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全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为患者提供较为全面的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预计在2020年12月底完成整改。

  (二)关于药占比尚未达到医改要求的30%的问题

  下一步市医院将继续采取控制药品品种,增加国家基本药物,采用低价药品,减少使用中成药、辅助药品、高值药品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服务,努力达到医改药占比的要求。总医院将把药占比作为中长期任务,持之以恒进行整改。

  (三)关于市医院无依据发放津贴、违规核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的问题

  1.截至2020年11月10日未收回款项情况:(1)夏季高温津贴应收回3578047.98元,已收回3408483.12元,剩余169564.86元未收回:其中辞职人员104人,涉及未收回金额148359.7元;退休人员16人,涉及未收回金额7775.21元;死亡人员5人,涉及未收回金额8527.97元;在职人员6人,包含借出人员1人,劳务派遣1人,涉及未收回金额4901.98元,我院将从工资中逐步扣回。(2)职代会加班费应收回118800元,已收回109284.74元,剩余9515.26元未收回:其中辞职人员4人,涉及未收回金额2400元;退休人员12人,涉及未收回金额4115.26元;在职人员2人,涉及未收回金额1200元,均为劳务派遣人员,将在2020年11月工资中收回;死亡人员2人,涉及未收回金额1200元;其他1人,涉及未收回金额600元。(3)2014-2015年护士节福利费应收回660500元,已收回615756.65元,剩余44743.35元未收回:其中辞职人员42人,涉及未收回金额34500元;退休人员24人,涉及未收回金额9243.35元;死亡1人,涉及未收回金额500元;在职人员1人,涉及未收回金额500元,将于11月工资中收回。(4)2014-2015年女职工“三八”节福利费应收回1077500元,已收回817000元,剩余260500元未收回:其中:2014年辞职人员97人,涉及未收回金额48500元,已故2人,涉及未收回金额1000元,劳务派遣54人,涉及未收回金额27000元,退休92人,涉及未收回金额46000元,在职15人,涉及未收回金额7500元;2015年辞职人员92人,涉及未收回金额46000元,劳务派遣60人,涉及未收回金额30000元,退休90人,涉及未收回金额45000元,已故2人,涉及未收回金额1000元,在职17人,涉及未收回金额8500元。(5)论文版面费应收回194778.36元,已收回145763.36元,剩余49015元未收回:其中辞职人员1人,涉及未收回金额1000元;退休人员3人,涉及未收回金额6180元;在职人员1人,未收回金额2235元;剩余39600元,属于专项课题经费。(6)职称考试差旅费应收回15473.9元,已收回11291.4元,剩余4182.5元未收回:其中辞职人员7人,涉及未收回金额3881.5元;在职人员1人,涉及未收回金额301元,将于11月工资中收回。(7)执业药师培训费应收回19430元,已收回18560元,剩余870元未收回:其中退休人员2人,涉及未收回金额870元。(8)收费处差错补贴应收回247914元,已收回94300元,剩余153614元未收回:其中退休人员8人,涉及未收回金额24414元;辞职人员9人,涉及未收回金额31854元;开除1人,涉及未收回金额1086元;在职人员28人,涉及未收回金额96260元,

  2.进一步整改措施:上述款项中,辞职人员我院将主动与对方联系,尽可能收回应收款项;退休人员由于退休金不由医院发放,将陆续在“文明奖”、“过节费”、“综治奖”中收回;由于劳务派遣人员收入水平较低,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工基本生活水平,我院将继续每月逐步收回应收回款项。

  (四)关于合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市医院将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艾婴公司拖欠的管理费,并制定合同管理办法,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整改完成时间以法律诉讼时限为准。

  (五)关于医疗人才梯队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和人才流失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积极开展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拓宽招聘渠道,主动“走出去”到全国各地医学院校招聘高学历人才。二是在现有“名医师带徒”工作室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柔性引才渠道。三是落实各项人才政策,严格落实省、市、院级各项引才政策,根据标准适时发放人才补助、保障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保障性住房等,为引进人才解决后顾之忧。四是强化院内培训。建立健全“岗前培训、学术交流、规范化培训”等专业技能培训为主,人文教育为辅的员工继续教育体系,通过岗前综合培训,医疗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开展学术会议讲座,选送人员进修培训等方式,提升员工技术水平,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五是充分发挥人事科职能优势,对离职人员进行访谈,并对离职原因进行调研、分析,积极与专技人员面对面沟通,落实好人才政策,做好感情留人、待遇留人。总医院将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中长期任务,持之以恒进行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593-7832159;

  电子邮箱:fdszyydb@163.com

  通信地址:福鼎市古城南路120号

  中共福鼎市总医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