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嵛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对职工宿舍楼危房改造项目进行立项审批的报告》(嵛政【2015】55号)文悉,根据中共福鼎专题会议纪要(五)及市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镇提交的《福鼎市嵛山镇职工宿舍楼危房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 项目名称
福鼎市嵛山镇职工宿舍楼危房改造项目
二、 项目地址
福鼎市嵛山镇马祖村的规划红线内
三、 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用地面积为28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24平方米。
四、项目已按国家用能和节能的标准规范进行节能审查,填报固定资产项目节能登记表,请项目单位进一步优化和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加强运营期的节能管理。
五、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320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你镇自筹解决。
六、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配套规定,该项目施工应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发包,请项目单位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0月21日
抄送:宁德市环保局、市政府办、环保局、统计局,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