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11-20 09:16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为加强全市消防应急救援力量,根据《福建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从事火灾扑救、社会抢险救援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应聘岗位

灭火员:主要从事消防执勤灭火救援及抢险救援;

接警员:主要负责值班及接警工作,需熟悉本地方言及地形;

非执勤性消防员:主要负责火场通信、摄像及整理文件材料,需要熟悉电脑使用。

二、应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治审查要求;

(二)战斗员年龄在 18 至 30 周岁、婚姻不限、男性、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接警员和后勤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 无纹身、身体健康,体检基本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准》;

(四)具备运动特长的、技术专长的、以及退役消防员、退伍军人优先录取,能适应 24 小时上班制优先录取。

三、用工形式

(一)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合同。应聘人员经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统一集中进行考核面试,凡录用者将派遣福鼎市消防救援大队所属新城消防站(滨海路 225 号)、桐城小型消防站(桐城街道龙山北路 151 号)、秦屿消防站(太姥山镇玉塘路 2 号)工作,需服从分配。

(二)用工形式为 24 小时上班制,具体情况可电话或微信咨询。

四、相关待遇

(一)经面试、考核通过后,试用期1个月(按30天计算),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工资:2100元。试用期满径考查合格后正式签订合同,

正式队员工资,工资结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退伍兵兵龄套工龄)=3200-5000元 ,扣除(五险一金)实际到手;一个月试用期(按30天计算)后正式入职办理五险(需签订劳动合同),年满一年给予办理住房公积金,大队正积极争取相应各项待遇以及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

(二)退役军人、消防员优先录取,兵龄可直接套改工龄。

(三)在岗期间也可免费参加晋级晋职(战斗员、驾驶员、装备技师、副班长、班长、中队长助理、副中队长)以及技能等培训,并发放相关岗位工资,岗位不同,待遇也不同。

(四)试用期后假期每月6-8天,每月假期均能满足,由于消防工作的特殊性,队员未能及时得到有效轮休,将给予相应天数的未休假补助。年满一年可享受带薪休假 10 至 30 天。

(五)在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免费提供食宿及生活用品,并按季节、气候特点发放相关制服。

五、报名须知

(一)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年底。

(二) 报名地点:福鼎市消防救援大队(滨海路 225号红星美凯龙对面)

(三) 报名时请提供身份证件、学历证明、一寸免冠照片(可事先电话联系),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四)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单》(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准》)、《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局开具)、《报名表》报名单位领取。

(五)联系人: 潘生凯  联系电话:18350310918

黄家义  联系电话:13616096302

(六)此招聘福鼎市消防救援大队保留最终解释权。

 

 

 

                          福鼎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