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鼎市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发布时间: 2020-12-18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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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福鼎市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3日

              


福鼎市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区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一窗受理,项目审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闽建审办〔2019〕34 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推行代办服务制的通知》(闽建审改〔2020〕3号)、《宁德市工程建设项目“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工作规程(试行)》(宁工改办〔2020〕21号)和《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鼎政综〔2019〕82号)等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落实“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工作模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整合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等要素部门窗口,建立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区,按照“投资项目全进入、涉审事项全集成、服务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目标进行组建,将要素审批部门审批权全部集中到“一站式”服务区。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工程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减至9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减至70个工作日以内,小型投资项目减至50个工作日以内,装饰装修工程减至20个工作日以内,交通工程项目、水利工程项目减至90个工作日以内。

二、服务机制

(一)一区集中,集成服务

    整合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区,形成审批窗口“前台受理、后台审核”的运行模式,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的集成服务和管理。将发改、工信、自然资源、住建、人防、水利、生态环境、林业、交通、自来水、供电等部门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职能窗口全部纳入,设立综合服务部、要素审批部、项目保障部,为投资项目提供全面、快速、不断优化的审批服务。综合服务部负责为项目提供全面的咨询、审批收件、审批跟踪、出件送达以及牵头帮办代办的“一窗”对外服务;要素审批部由各审批要素部门窗口组成,为项目审批提供专业、精准的技术支撑和各自部门职能事项快速审批工作,以靠前、精准、快速的审批服务为宗旨;项目保障部以行政服务中心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以行业主管部门指派的审批专员为骨干力量,适时对项目审批堵点、帮办代办开展会商会审,一般问题协商办,难点问题请示办的模式,为项目快速审批保驾护航。

(二)一窗服务,收件出件

投资项目涉审事项全纳入到“一站式”服务区收件、受理、审批,由综合服务部提供咨询指导,统一收件,统一出件,帮办代办服务,要素审批部配合综合服务部为项目咨询、审批、帮办代办提供技术支持。“统一收件”综合服务部承担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的网上统一登记和现场综合登记。对申请材料统一登记,并对纸质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加盖现场核对章,将纸质材料电子化后,连同电子材料一并推送至相应审批主管部门。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应在15分钟内进行形式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形成《受理通知书》或《补齐补正通知书》并推送给综合服务部,由综合服务部统一将受理意见或补齐意见打印给申请人。“统一出件”,综合服务部负责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文书、证照等统一送达,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流转归档。“咨询指导协调服务”,综合服务部为服务对象提供投资项目建设并联审批的全流程咨询、指导服务。除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外,综合服务部还应提供电话、网络等形式的实时咨询。对专业性强的审批业务,综合服务部应及时通知要素审批部相应审批主管部门到前台进行咨询解答,予以指导;必要时提请相应审批阶段牵头部门协调解决。

(三)一次申报,并联审批

    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区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四个统一”要求做好审批服务,实施“一家牵头、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要素审批部各职能窗口严格按照“一张表单”材料受理审批,在接收到综合服务部分派的审批业务时,原则上当天受理当天流转,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受理件,对于涉审事项能合并的合并审批,能多部门并联的并联审批,审批材料能够在部门内部流转的无需再由业主跑,同时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各牵头部门做好牵头阶段审批事项并联审批工作,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由发改局牵头;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交通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施工许可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由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四)一同踏勘,联合验收

推行房建市政类投资项目竣工联合验收,联合验收按照“自愿委托、集中受理、内部流转、统一验收、各司其职、限时办结”的要求,由市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人防办、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法定验收部门配合,成立项目联合验收小组,对项目实行“一同现场踏勘、一并提出意见、一次收件受理、统一出件送达”的联合验收模式。由业主单位到综合服务部申请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综合服务部将项目申请提交项目联合验收小组;项目联合验收小组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听取汇报、审核图纸、核实项目竣工成果、项目检测等,完成“联合踏勘、一次踏勘”;在5天内各参验部门将现场踏勘意见提供给牵头单位,牵头单位汇总集中一次性告知整改意见,限时企业整改;企业完成整改后到综合服务部申请联合竣工验收收件,综合服务部和要素审批部按照“一次申报,并联审批”开展审批服务。

(五)一员跟踪,帮办代办

在项目保障部内单独增设帮办代办室,围绕投资项目审批,指派专人为项目单位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帮办代办服务事项覆盖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阶段各类审批和水、电、气、通信、广电网络等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由项目单位自愿选择帮办代办审批事项范围。对于业主有意向委托代办的,项目保障部召集涉及各职能部门审批专员进行会商,并向业主列出可办理的审批事项和需要准备提供的材料,以及签订代办服务委托书,确定为代办服务的项目,项目保障部形成项目联系单并通知各审批窗口,各审批窗口应对确定为代办服务的项目提供靠前服务,及时提出审批难点、堵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中心代办人员申报、推诿或故意刁难。对窗口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审批难题、群众投诉等情况,要素审批部及时召集相关涉及窗口审批人员协商,形成解决方案,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形成议题报行政服务中心会商会审。代办帮办员在代办帮办过程中应做好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并如实、详尽地反馈给项目单位,同时对部门服务不主动、审批进度慢、一次性告知不到位等情况出具代办帮办跟踪情况函告书。(“帮办代办服务工作规程”附后)

三、服务保障

(一)建立审批专员制度保障

为保障“一站式”服务区的项目咨询、审批、协调及代办帮办服务能力,决定建立“一站式”服务区审批专员队伍,相关部门应授权并委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人员做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审批专员。建立审批首席专员制度,相关审批部门授权并委派(或指派)审批首席专员,并授权审批首席专员全权负责本部门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审批,需要审批部门盖章的,凭首席专员签字和窗口审批专用章,即到即办,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加快事项审批时限。

(二)建立会商会审机制保障

利用“一站式”服务区的特点,建立和完善会商会审工作机制。各要素审批窗口按照项目审批“六联合六规范”的原则进行快速审批、快速出件,并及时将投资项目审批过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汇集到综合服务部。综合服务部及时召集审批专员进行协商解决;经协商难以解决的问题报行政服务中心召集首席审批专员会商会审解决,各首席专员充分发表意见建议,会商会审应按照“民主集中”原则明确结论,原则上相关要素审批部门要按照会商会审结论办理审批,如遇到把握不定的事项,所属要素部门三天内出具书面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否决结论需主要领导签字);需要政策支持问题由行政服务中心提交市政府协调解决。

(三)强化综合服务措施保障

完善各部门审批业务工作有效协调对接,住建、自然资源、发改、交通运输、水利等要素部门要派驻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高的审批专员,配合综合服务部做到前后台办理流转顺畅,及时协调解决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项目批得快、办得好。“一站式”服务区要建立投资项目工作台帐,综合服务部每月对工作情况汇总,对经函告提醒仍未整改到位、审批窗口审批服务不文明不规范、不履行“一站式”服务区工作制度的情况,纳入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扣分内容。审批窗口不按工改审批规范审批的被省、宁德市通报的,或审批服务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纳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查访核验扣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