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03-31 11:19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补充耕地任务的通知》(宁政办202020)要求,为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平衡,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20年补充耕地(含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任务(详见附表),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年度补充耕地任务。补充耕地任务包括补充耕地面积、补充水田面积和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面积等三项指标。补充耕地任务完成情况是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事关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大局,各乡镇(街道、龙安)要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龙安)是耕地占补平衡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要成立工作小组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补充耕地地块选址、审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各乡镇(街道、龙安)应按序时进度推进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在5月底前将本年度补充耕地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上,8月底完成任务前不低于60%,确保11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二、科学实施补充耕地。各乡镇(街道、龙安)要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会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充分统筹利用各类资金,通过科学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生态修复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落实补充耕地任务。2020年全市补充耕地任务460亩(其中补充水田任务230亩)、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任务115亩中;320亩补充耕地和115亩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任务由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生态修复等项目落实;140亩补充耕地任务由农业农村部门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落实。实施土地整治、生态修复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大力推进区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实施农用地、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在实现良好的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的同时,增加优质耕地面积,提升原有耕地质量。鼓励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实施土地平整,将拟建设区域周边零星中非耕地地块纳入建设范围,对区域内具备条件的旱地增加灌溉设施提质改造为水田,并实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增肥,增加新增耕地、水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等别。拟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新增和改造耕地,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核实认定,确保补充耕地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确保补充耕地质量。各乡镇(街道、龙安)要规范补充耕地项目设计,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和建设标准,强化补充耕地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管,新增和改造的耕地要尽量利用建设占用耕地剥离的耕作层表土,改善耕地土壤条件,确保补充耕地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项目建成后,要及时与项目所在地集体签订项目移交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确保新增耕地稳定持续。

四、严格年度任务的考核奖惩。对未能完成年度补充耕地(含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任务的乡镇,将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完成或通过有偿调剂完成,否则将暂停办理除市本级及本级以上重点项目外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方案、旧村复垦项目立项申报等相关手续。

 

附件:福鼎市2019年度各乡镇补充耕地任务表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31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