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已生效的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2019)闽0982执194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2019)闽0982执19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原登记在朱建清、郑启雪名下的坐落于桐城春晖里21号房屋的不动产权转移给陈光清。因朱建清、郑启雪的鼎房权证鼎房字第1387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和鼎国用(98)字第090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回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废止。
特此公告
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