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已生效的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2019)闽0982执恢386号之十一执行裁定书和(2019)闽0982执恢386号之十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原登记在曾芙蓉、杨义满、陈君君、易蓉蓉名下的坐落于山前虹桥东路83号房屋的不动产权转移给陈振敏、郑守寿、陈常杰、冯雨贵。因曾芙蓉、杨义满、陈君君、易蓉蓉的鼎房权证TS字第112743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和鼎国用(2011)第0926-12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回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废止。
特此公告
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