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已生效的福鼎市人民法院(2019)闽0982执恢452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和(2019)闽0982执恢452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原登记在陈上屹、郑月玲名下的坐落于福鼎市古城西路64、66、68号房屋的不动产权转移给林上改。因陈上屹、郑月玲的鼎房权证TS字第12070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和鼎国用(2012)第028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回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废止。
特此公告
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