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已生效的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2020)闽0982执196号执行裁定书和(2020)闽0982执19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原登记在林乃疆、朱钰英名下的坐落于福鼎市桐城街道岭下小区3栋16号房屋的不动产权转移给游雪洁、平其善。因林乃疆、朱钰英的鼎房权证TS字第13126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和鼎国用(2013)第0187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回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废止。
特此公告
福鼎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