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已生效的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2018)闽0982执1472号执行裁定书和(2018)闽0982执147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原登记在陈纯净名下的坐落于福鼎市桐城山水名都110号房屋的不动产权转移给陈文英。因陈纯净的鼎房权证TS字第131913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和鼎国用(2013)第0258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回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和《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现公告废止。
特此公告
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