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已生效的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2018)闽0982执69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2018)闽0982执692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原登记在夏笑吟名下的坐落于福鼎市桐城中汇广场2栋1梯2302室房屋的不动产权转移给陈丽月。因夏笑吟的鼎房权证TS字第14179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和鼎国用(2015)第00115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回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废止。
特此公告
福鼎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