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已生效的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2018)闽0982执96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2018)闽0982执96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原登记在温灯果名下的坐落于福鼎市山前滨江时代城32栋1梯207室房屋的不动产权转移给陈辉扬。因温灯果的鼎房权证TS字第14079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和鼎国用(2014)第0184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回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废止。
特此公告
福鼎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