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汪翠花遗失位于山前永盛小区1栋4号的证号:鼎国用(2013)第0121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登报遗失声明,今向我局申请补发。经我局审核,认为符合登记条件,拟给予补发。凡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请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执不动产有效凭证向我局提出。逾期无异议的,即认为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若有遗留在社会上的证号: 鼎国用(2013)第0121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将同时作废。
异议受理地点:福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受理电话:0593-7977936
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