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黄秀美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9-01-31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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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海丰路250-2号(原海丰路置业小区C幢2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张忠亮(被继承人)、黄秀美 。(被继承人)张忠亮于2018年12月07日死亡。现(继承人)黄秀美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凡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60天内执相关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按规定予以登记。

 

示。

 

异议受理地点:福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受理电话:0593-7977936                    

 

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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