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赵爱雪)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6-08-03 00:00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继承公告

 

福鼎市林逢针、赵爱雪购买房屋位于桐山电力公寓21302室及储藏间34号。林逢针于2016718死亡,根据申请人赵爱雪提交的不动产权属及相关材料,上述不动产为林逢针、赵爱雪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为林逢针的遗产,由赵爱雪继承。

根据《物权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上述不动产确定给赵爱雪,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有异议的,向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将直接对其不动产权办理转移登记。

 

福鼎市国土资源局

201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