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100-3000-2022-00117
  • 发文字号: 鼎拟征地安置公告〔2022〕29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2-07-21
  • 标    题: 福鼎市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鼎拟征地安置公告〔2022〕29号
发布时间:2022-08-01 15:57

  为实施福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我市于2022年1月25日发布点头镇白茶文化展示中心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鼎拟征地安置公告〔2022〕6号),公告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2月25日,公告期满30天,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现因启用“三调”数据并经实地调查核实,现将原公告中的地类进行调整,补充公告如下: 

  一、地类调整情况

  拟征收点头镇观洋村集体土地1.0869公顷,其中:水田1.0384公顷;农村道路0.0329公顷;田坎0.0156公顷。

  拟征收点头镇龙田村集体土地0.1474公顷,其中:农村道路0.1209公顷;河流水面0.0265公顷。

  二、补充公告时限

  该补充公告时间为三十天,其他事项仍按福鼎市人民政府(鼎拟征地安置公告〔2022〕6号)执行。

  三、异议反馈渠道

  征收范围内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组织听证的,可在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满前向本府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福鼎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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