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100-3000-2022-00106
  • 发文字号: 鼎政征启〔2022〕31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2-07-28
  • 标    题: 土地征收预公告
  • 有 效 性: 有效
土地征收预公告
鼎政征启〔2022〕31号
发布时间:2022-08-03 15:26

  为实施福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太姥山商住储备地块四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

  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太姥山镇秦屿村,项目拟用地面积约1.1290公顷,拟征收总面积约1.1290公顷,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太姥山商住储备地块四建设,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公告期限

  自2022年7月28日起十个工作日

  四、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11日由福鼎市人民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具体调查工作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太姥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调查结果需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征地协议由太姥山镇人民政府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外签订,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福鼎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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