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100-3000-2022-00097
  • 发文字号: 鼎政综〔2022〕87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2-07-12
  • 标    题: 福鼎市人民政府批转福鼎市白琳镇“3·14”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关于对该事故处理建议和整改意见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人民政府批转福鼎市白琳镇“3·14”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关于对该事故处理建议和整改意见的通知
鼎政综〔2022〕87号
发布时间:2022-07-19 09:59

白琳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22年3月14日10时40分许,一辆重型自卸货车从福鼎市玄武岩矿山往白琳镇区方向行驶,途经五罗洋自然村与南山路段交界处时,发生车辆跌落山崖,造成车上1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福鼎市白琳镇“3·1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开展调查,并形成了《福鼎市白琳镇“3·1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本起事故的原因分析、事故性质认定、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意见。现将调查组对该事故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规定抓紧落实。同时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福鼎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鼎市白琳镇“3·1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调查组关于对该事故处理建议和整改意见

  2022年3月14日10时40分许,一辆重型自卸货车从福鼎市玄武岩矿山往白琳镇区方向行驶,途经五罗洋自然村与南山路段交界处时,发生车辆跌落山崖,造成车上1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有关单位责任的认定及处理建议

  1.福建玄武石材有限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不够到位,存在安全管理缺失,对本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福鼎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理。

  2.福鼎市益琳运输有限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不够到位,存在安全管理缺失,且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福鼎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理。

  3.福建玄武运输有限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不够到位,存在安全管理缺失,对本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福鼎市交通运输局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有关责任人的认定及处理建议

  1.何明贵安全意识淡薄,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判明路面情况安全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免予追究其相关责任。

  2.张德宝安全意识淡薄,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且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未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间接责任,建议由福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给予处理。(已处理)

  3.薛尚法,存在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不到位,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本起事故负有一定管理责任。建议由福鼎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理。

  4.吴法神,存在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不到位,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本起事故负有一定管理责任。建议由福鼎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理。

  5.叶维贵,存在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不到位,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本起事故负有一定管理责任,建议由福鼎市交通运输局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陈绵国,存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本起事故负有一定管理责任,建议由福建玄武石材有限公司依照公司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7.郑大明,存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本起事故负有一定管理责任,建议由福建玄武石材有限公司依照公司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8.叶传礼,存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本起事故负有一定管理责任,建议由福建玄武石材有限公司依照公司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福建玄武石材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特别针对超载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落实到位。

  (二)福鼎市益琳运输有限公司要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行业规章制度,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严落实车辆管理,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律意识,确保安全驾驶。

  (三)福建玄武运输有限公司要落实好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安全驾驶。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同时要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生产安全意识。

  (四)白琳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抓好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督促福建玄武石材有限公司及矿山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五)福鼎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要加大对无运输资质企业进行非法营运的查处,以及其他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货运车辆安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明确安全责任,加强货运车辆驾驶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确保道路运输生产安全。

  (六)福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加强对路面道路交通等的监管,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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