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101-0302-2018-00045
  • 发文字号: 鼎政办〔2018〕77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2018-06-12
  • 标    题: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鼎政办〔2018〕77号
发布时间:2018-06-12 00:0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按照《福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目标任务,全面评估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进一步强化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持续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和赶超发展目标。

开展中期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系统全面。深入评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情况,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推进情况,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关注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突出重点。聚焦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以及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实质性进展情况。

——科学务实。密切关注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准确把握时代性和规律性,创新评估方式方法,提升评估的专业性、科学性和严肃性。深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和多方参与,客观评价成效,总结经验做法,深入剖析问题,研究提出富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二、评估重点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目标实现情况。全面检查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四个方面32项主要指标,特别是10项约束性指标和体现高质量发展的指标实现情况,包括指标实现的进度、未来的趋势判断等。

(二)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情况。重点评估端正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的进展情况,特别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五大新发展理念作为具有内在联系的集合体的统一贯彻落实。

(三)重大任务推进情况。重点评估规划实施中增强经济增长新动力、构筑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增创绿色发展优势、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深化对外开放、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等重大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

(四)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重点评估列入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重大工程项目和国家、省“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涉及我市的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对重大战略落地的支撑作用,以及落实重大工程项目与推动改革、形成体制机制的有机融合情况。

(五)是否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修订。对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开发三都澳、建设新宁德”的新要求,结合未来发展条件和环境,深入研究论证是否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提出相关建议。

三、分工安排

(一)“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由市发改局牵头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龙安)按照职能分工紧密配合、共同推进,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协助,广泛听取有关专家意见。

(二)市直有关部门围绕市“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涉及本部门职责的目标任务和省、宁德市“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涉及我市的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形成本领域的专题评估报告报送市发改局。

(三)市直有关部门自行组织对各自负责编制的“十三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评估内容应包括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主要任务、重大项目、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规划主要目标任务预测和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等,并将评估报告报送市政府并抄送市发改局。

(四)各乡镇(街道、龙安)要按照市里评估要求,对本地区“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送市政府并抄送市发改局。

(五)市发改局在以上工作基础上,起草《福鼎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后,上报市政府。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十三五”中期评估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研究制定具体的评估工作方案。市发改局要负责总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高质量完成中期评估工作。

(二)科学进行评估。紧扣“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评估规划实施进展,从中发现问题,提出确保目标实现的对策建议。

(三)认真撰写报告。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规划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进展情况;2.规划实施中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创新;3.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原因分析;4.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举措。

五、时间要求

(一)2018年6月20日前,市直有关部门完成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相关领域专题评估报告报送市发改局。

(二)2018年7月1日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正式报告,各乡镇(街道、龙安)完成本地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报送市政府并抄送市发改局。

(三)2018年7月10日前,市发改局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报送市政府。

各有关单位提供的评估报告需经主要领导审阅并正式盖章反馈,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中期评估相关任务进展和数据截止时间点原则上为2018年6月30日,个别数据可采用2017年年度数据。(联系人:林静姗,联系电话:7808311,传真:7895258,电子邮箱:fdjw66@163.com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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