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沿海开展互花米草除治工作的通告
鼎政规〔2022〕5号

  互花米草是外来入侵植物,且有强大繁殖力,被列为全球最危险的100种外来入侵物种之一,目前互花米草已对我市近海生物栖息环境和红树林、芦苇等乡土植被造成极大危害,影响滩涂养殖、船只出行,并易诱发赤潮,直接威胁我市滨海湿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安全。

  按照省、宁德市统一部署,福鼎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沿海范围内开展互花米草除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除范围

  我市沿海海域、滩涂上(含养殖区域内)的互花米草。

  二、清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后续持续跟踪管护。

  三、相关事项

  1.全市沿海各有关乡镇、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力推进互花米草除治工作。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共同营造除治有害生物、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舆论氛围。

  2.市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做好除治工作督促指导、后期管护、生态修复等。

  3.除治斑块上的养殖设施及其他附着物,由其所有人于8月20日前自行移除。逾期不移除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对电缆、管线及固定构筑物无法移除的,应标明位置并及时报告所在村(社区),否则在施工中发生损毁的,责任自负。

  4.在除治施工期间,广大群众应主动支持配合。对阻扰施工、妨碍或暴力对抗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福鼎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