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失效)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茶青经纪人和茶业生产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鼎政综〔2020〕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福鼎白茶市场管理,维护好福鼎白茶品牌,实现茶叶从茶园到茶杯,全过程信息化可追溯,让广大消费者喝上放心茶、健康茶,推动福鼎白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春茶起,在全市辖区内实行“茶青凭证交易、结算网络化”管理,推行建立福鼎白茶信息化管理平台。现就“茶青经纪人和茶业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申报、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茶青经纪人”信息申报、登记申报登记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从即日起至2020年2月15日前,要负责做好辖区内有意从事茶青交易活动经纪人信息采集工作(详见附表1),以便统一制作“茶青经纪人”信息卡,用于从事茶青交易活动。
二、做好“茶业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申报、登记登记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从即日起至2020年2月15日前,要负责做好辖区内已取得营业执照的茶业企业相关信息并进行相应登记工作(详见附表2),以便实行“茶青、毛茶收购”信息化管理。
三、做好信息汇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务必要按照规定时限内将相关信息统一盖章(原件)报送市茶办〔联系人:李畏畏,电话:7895616,表格电子版汇总邮箱243451894@qq.com〕。
附表1:茶青经纪人信息登记表
附表2:茶业企业及其从事茶青、毛茶收购人员信息登记表
福鼎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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