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上办事 > 常见问题 > 社保

[常见问题]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看病有报销吗?怎么报销?

来源: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2-08-17 11:31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现已实行县级医院普通门诊统筹,参保人员在县级定点公立医院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就诊可通过社保卡直接结算报销。县级定点公立医院门诊就医起付线20元,报销比例为百分之50(医保政策范围内),单次报销封顶50元,每人年度封顶200元(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并计算)。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无起付线,单次报销封顶25元;村卫生所就诊无起付线,单次报销封顶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