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龙安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经市委同意,决定开展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月10日前完成。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2022年以来《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明确的地方党委12项责任内容和部门党组(党委)11项责任内容的落实情况(见附件1)。
三、检查对象
分为重点检查、常规检查两类。为避免重复检查,2022年以来宁德市委、福鼎市委巡察或今年宁德市委主体责任延伸检查的市直单位不再纳入检查范围(见附件2)。
(一)重点检查
1.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龙安党委,同时纵向延伸检查1—2个村、居(社区);
2.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文体旅游局,同时延伸检查其1—2个下属单位。
(二)常规检查
对以下36个单位开展常规检查: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编办、党校、党史方志室、福鼎工业园区管委会、太姥山管委会、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退役军人局、应急局、审计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茶产业发展中心、融媒体中心(含新闻中心)、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贸促会、红十字会、总医院、福鼎一中、职业中专、进修校,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四、组织领导
实行检查组负责制,成立18个检查组,抽调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等班子成员任组长,检查组成员由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见附件3),组长所在单位安排1名干部兼任联络员。
五、检查方式及流程
检查分为问题收集、实地检查、约谈反馈、整改落实四个环节。
(一)问题收集
由市纪委监委牵头,汇总纪检监察机关2022年以来监督执纪发现的问题,市直有关单位(市委督查室、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巡察办,市政府督查室、效能办、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审计局)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开展“三提三效”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并将收集到的问题素材,按乡镇、部门分类,分发各检查组。
(二)实地检查(1—2个工作日,12月底前完成)
由检查组组长带队开展重点检查,综合运用查阅资料、实地察看、谈话了解、明察暗访、走访群众等方式,全面检查被检查乡镇(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中坚持问题导向,不召开见面会、反馈会,严禁层层陪同,力戒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
1.对照检查。对照主体责任检查重点内容逐项检查。
2.情况汇总。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
3.清单见面。将“问题清单”“问责建议”与被检查乡镇(单位)主要领导沟通,征求意见,形成共识。
(三)约谈反馈(2023年1月10日前完成)
重点检查开展集体约谈和个别约谈,由相关市领导带队,原则上安排半天时间。
1.集体约谈。带队市领导主持,被检查乡镇(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组通报发现的问题,市领导提出工作意见和整改要求。其中,对乡镇(街道、龙安),集体约谈党委班子成员,纪委副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市直单位,集体约谈党组(党委)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2.个别约谈。带队市领导约谈被检查乡镇(单位)党政“一把手”在内的领导班子成员,约谈的形式和对象由带队市领导确定,其中,约谈党政“一把手”时一并移交“问题清单”“问责建议”。
(四)整改落实(2023年4月10日前完成)
由各检查组督促被检查乡镇(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整改:
1.制定整改方案。接到“问题清单”“问责建议”后,1个月内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提出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经检查组审核后组织实施。
2.形成整改报告。3个月内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经检查组审定后报送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六、结果运用
(一)汇总报告。检查组应在约谈反馈后2周内提交检查情况报告。
(二)失责追责。严格执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注重政治问责,聚焦“关键少数”,依规依纪、精准问责。被问责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向做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写出书面检讨,并在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党的其他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自接到“问责建议”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责任追究工作。
(三)通报情况。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检查情况、市纪委监委对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分别通报;被检查的乡镇(街道、龙安)及有关单位党组以党内通报的形式公开整改落实情况,接受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
七、职责分工
市委办公室作为协调牵头部门,主要负责拟定检查方案、协调安排市领导带队检查、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检查、牵头起草检查情况报告并提请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等工作。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具体负责细化检查内容、抽调人员参加检查、参与起草检查情况报告等工作。实行检查组负责制,具体负责拟定各组检查方案、开展检查、形成各组检查情况报告、督促整改等工作。
八、有关事项
1.检查工作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另行通知。
2.重点检查乡镇(单位)要指定1名干部担任联络员,于12月12日前向市委办公室报送人员名单、职务和联络方式(联系人:谢黎明,联系电话:7853620,传真:7852296)。
附件: 1.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内容
2.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不纳入检查单位名单
3.2022年度福鼎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内容
一、地方党委12项主体责任内容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二)在本辖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定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六)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八)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本地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
(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领导、支持和监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和下级地方党委、党的基层组织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
(十一)加强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
(十二)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二、党组(党委)11项主体责任内容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二)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
(四)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做好人才工作;
(六)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八)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九)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支持配合党的机关工委对本单位(本系统)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党的机关工委对其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防止出现“灯下黑”;
(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十一)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附件2
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
不纳入检查单位名单
一、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
时间:2022年3月14日—8月26日
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民族宗教局、市供销社、社科联、文联、市信访局、市交投公司、市统计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外贸公司
二、十四届市委第三轮一次巡察
时间:2022年9月19日—10月28日
市委统战部、市住建局、侨联、工商联、中华职教社
三、十四届市委第三轮二次巡察
时间:2022年11月16日—12月16日
科协、计生协、司法局、物资公司
四、2022年宁德市委主体责任延伸检查市直单位
市审计局、市林业局
附件3
2022年度福鼎市全面从严治党
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
领 队: 林 青 市委书记
组 长: 郑盛永 市委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机要局局长、保密局局长
成 员: 陈 彪 市纪委监委驻市供销社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华佗 市委办公室政务内网技术中心主任
林燕蓉 市委办公室改革与财经股副股长
检查对象: 叠石乡
第二组
领 队:周春海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组 长:林声锐 市精准扶贫督导室专职副主任
成 员:林友暖 市委巡察办副主任
翁唐海 市政府总值班室副主任、市效能投诉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陈承建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检查对象: 点头镇
第三组
领 队:林乃平 市委副书记
组 长: 郑盛永 市委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机要局局长、保密局局长
成 员: 陈 彪 市纪委监委驻市供销社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华佗 市委办公室政务内网技术中心主任
林燕蓉 市委办公室改革与财经股副股长
检查对象: 桐山街道
第四组
领 队:蓝承忠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组 长:肖 乐 市委统战部部务会成员、市职教社专职副主任
成 员:林建良 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林倩婷 市委统战部干部
余静如 市职教社一级科员
检查对象: 店下镇
第五组
领 队:郑健瑜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组 长:肖 鹏 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成 员:周锡梯 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黄益涵 市委党校办公室副主任
李 玉 市扫黑办干部
检查对象: 硖门畲族乡
第六组
领 队:缪生惺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组 长:章 瑜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成 员:洪品道 市纪委监委党风室主任
董文峰 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协调中心第一工作处主任
耿 华 市纪委监委党风室干部
检查对象: 沙埕镇
第七组
领 队:林丽凤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组 长:彭桂汤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洪 航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四级主任科员
陈 丰 市委组织部干监室主任
王谢群 市委组织部信息中心主任
检查对象: 佳阳畲族乡
第八组
领 队:邝振华 市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组 长:章 瑜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成 员:洪品道 市纪委监委党风室主任
董文峰 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协调中心第一工作处主任
耿 华 市纪委监委党风室干部
检查对象: 磻溪镇
第九组
领 队:杨文生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组 长:姚满堂 市委党史方志室主任
成 员:陈思杭 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滕芸璐 市委办公室信息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
蔡芳辉 市委党史方志室干部
检查对象: 桐城街道
第十组
领 队:袁郑随 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
组 长:彭桂汤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洪 航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四级主任科员
陈 丰 市委组织部干监室主任、四级主任科员
王谢群 市委组织部信息中心主任
检查对象: 山前街道
第十一组
领 队:庄超和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组 长:林声锐 市精准扶贫督导室专职副主任
成 员:林友暖 市委巡察办副主任
翁唐海 市政府总值班室副主任、市效能投诉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陈承建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检查对象: 太姥山镇
第十二组
领 队:刘建麟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组 长:郑 健 市委政法委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胡 洁 叠石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纪晓航 市委政法委政治处主任
郑元坤 市委政法委综治信息中心副主任
检查对象: 管阳镇、市文体旅游局
第十三组
领 队:提力克·哈力克 市政府副市长
组 长:肖 鹏 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成 员:周锡梯 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黄益涵 市委党校办公室副主任
李 玉 市扫黑办干部
检查对象: 龙安
第十四组
领 队:李闻笛 市政府副市长
组 长:李 梅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成 员:谢 冰 市委巡察办四级主任科员
林慧怡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四级主任科员
陈玉珍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干部
检查对象: 市工信局
第十五组
领 队:郑兴邦 市政府副市长
组 长:费作辍 市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文明办副主任
成 员:陈清庚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杨师勇 市互联网舆情中心主任
张孙莉 市委宣传部未成中心干部
检查对象: 前岐镇、市民政局
第十六组
领 队:雷成才 市政府副市长
组 长:姚满堂 市委党史方志室主任
成 员:陈思杭 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滕芸璐 市委办公室信息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
蔡芳辉 市委党史方志室干部
检查对象: 嵛山镇
第十七组
领 队:陈晓龙 市政府副市长
组 长:肖 乐 市委统战部部务会成员、市职教社专职副主任
成 员:林建良 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林倩婷 市委统战部干部
余静如 市职教社一级科员
检查对象: 白琳镇
第十八组
领 队:陈 煦 市政府副市长
组 长:李 梅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成 员:谢 冰 市委巡察办四级主任科员
林慧怡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四级主任科员
陈玉珍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干部
检查对象: 贯岭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