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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嵛山镇委员会党务公开规范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嵛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2-06-30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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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中共嵛山镇委员会党务公开规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嵛山镇委员会

                                                                                                                                    2022年328

中共嵛山镇委员会党务公开规范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

 

为做好党务公开规范工作,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党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宁委办电〔2021〕30号)和《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福鼎市委党务公开规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鼎委办〔2021〕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方向、发扬民主、积极稳妥、依规依法原则,切实推动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充分调动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建设嵛山国际生态休闲旅居海岛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思路

坚持实践创新与总结规范相结合,在公开内容、形式程序、载体建设、制度保障、监督考核等方面大胆探索,对实践中形成的一些比较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转化为制度规范。

三、党务公开的实施主体、范围、时限和内容

(一)实施主体。依照《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党委和各党支部为党务公开的工作主体。

(二)公开范围。根据党务与党员和群众的关联程度合理确定公开范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党务,向社会公开;涉及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义务权利,需要全体党员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在党员中公开;各级各部门的党务,在本辖区、本部门公开;涉及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党务,对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公开;对上级党的组织已经公开的党务事项,可以在上级党的组织明确的公开范围内予以传达或者转载。未经审批,下级党的组织不得自行公开上级党的组织的党务事项。

(三)公开时限。党务公开应当体现时效性,确保公开时限、内容与公开实效相适应。

1.长期公开。主要指长期性、稳定性的工作,进行长期公开。

2.定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3.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应急性工作,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

(四)公开内容。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党委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宁德对福鼎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2.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及推进落实情况,推进重大改革任务有关决策及执行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措施决策及落实情况,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3.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全面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情况。

4.党的代表大会、党委全体会议、党委重要工作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重要党委文件、重要选举活动和重要人事任免情况。

5.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情况。

6.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应当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结合实际确定公开内容。

党务公开不得危及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等。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和方式

(一)公开程序。凡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及时主动公开:

1.提出。按照“谁承办、谁提出”的原则,由具体承办部门负责保密初审,填写《嵛山镇党务公开方案审批表》,拟订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

2.审核。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党的组织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对拟公开的党务含有涉密、敏感信息的,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脱密、脱敏处理,涉及党员个人的信息,应当防止泄露个人隐私,并对党务公开方案的必要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3.审批。的组织依照职权对党务公开方案进行审批。重要事项应当由党委主要负责人审批或者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超出职权范围的或者涉及全局的事项,必须按程序报请上一级党的组织审批。

4.实施。的组织按照经批准的方案实施党务公开。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报经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党委拟采取新闻媒体方式公开党务的,由党建办统筹协调新闻媒体实施公开;通过其他方式公开的,由党政办统筹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5.归档。收集整理党员和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建议,做好调查核实和处理反馈。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公开的党务资料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二)公开方式。党务公开应当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和范围,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

1.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汇编)文件、编发简报、干部教育培训等方式。

2.适宜向社会公开的,一般采取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公开栏发布等方式,优先使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等党的媒体进行发布。

3.建立健全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党代表列席党委会议、党内情况通报反映、党内事务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等制度,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利用“互联网+”等形式,发挥信息网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覆盖面,不断拓展党员和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4.探索党务公开新形式,加强党务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平台等之间的协调联动,公开的载体和平台能够实现资源共享的,统筹使用。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落实(2022年3月底前)。要明确工作任务,把握工作重点,研究制订具体的工作措施,做到有部署、有推动、有落实,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编制目录(2022年4月25日前)。根据《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参照《中共福鼎市委党务公开目录(试行)》(鼎委办〔2021〕10号),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完成党务公开目录,并根据职责任务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三)深入实施(2022年5月25日前)。要严格落实党务公开的责任和工作要求,扎实有效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开展。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把握工作规律,拓宽工作思路,为推进党委党务公开规范工作试点创造经验,提供有益借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嵛山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党委党务公开工作。党政办负责开展党委党务公开具体工作,党建办应当积极配合做好党委党务公开工作。同时,要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具体承担党务公开工作职责的机构和人员,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二)建好公开平台。构建“传统+现代”的发布体系,探索创新发布平台,畅通公开渠道。完善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逐步建立例行发布制度,规范发布程序,及时准确发布重要党务信息。借助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党务公开平台,集中发布党务公开信息。依托信息网、市委党务公开网页设立党务公开栏目,并及时发布更新党务公开信息。强化线下阵地建设,依托党务政务公开栏、电子屏幕等,提供党务公开信息服务,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三)健全工作机制。要根据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把党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1.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党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应当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党务信息包含涉密内容,须在党内或者向社会公开的,公开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必要时可商请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审查脱密,涉及党员个人的,应当防止隐私泄露。

2.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及时、主动、全面、准确发布信息,推动党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做好风险预警信息发布。由党建办负责党务舆情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实施,健全党务公开的报道工作机制,严格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稿件采写、编辑、审核责任,把握好党务公开的时度效。

3.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拟公开的党务信息包含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改革、重点项目等内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者引发各界广泛关注的,应当对各种因素开展科学、系统的预测、分析和评估,明确风险级别,提出应对预案。

4.建立健全舆情分析和处置机制。党务信息公开后,可能引

发媒体和公众广泛关切的,公开单位应当注重收集分析有关舆情。对引起重大舆情反应的,应当及时报告,会同宣传、网安等部门加强研判,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加以澄清和引导,确保在应对重大舆情时不失声、不缺位。

5.建立健全政策解读机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对列入党务公开目录且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新闻发布、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公开解读,及时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等。

(四)强化监督检查。围绕党务公开的时度效,重点督查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程序是否规范严谨、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效果是否明显。督查情况适时在适当范围通报,对违反相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附件1:嵛山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嵛山镇党务公开方案审批表

 

 

                                                                                          

附件1

 

嵛山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福建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深入实施,加强对全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嵛山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杨世凌 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陈维新 镇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

            陈昌信 镇党委政法委员、人武部部长、副镇长

夏建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姚智贵 镇党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刘德清 镇政府副镇

王建军 镇政府副镇长

     员:邱乐晶 党政办负责人

夏华鑫 党政办干部

蔡渝州 镇纪检专干

王舒婷 镇党建办干部

邓丽君 镇党建办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邱乐晶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不再另文通知。

 

 

 

附件2

     

嵛山镇党务公开方案审批表

 

编号:                                            

 

公开内容

 

公开方案

公开范围

□党内公开        □社会公开

公开方式

文件  □会议  □公开栏  □网站

公开时间

□长期       □定期      □即时

公开股室审核意见

 

申请公开承办人

 

保密部门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主要领导审核意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