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关于市委党务公开规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市委办 发布时间: 2022-01-07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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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龙安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做好市委党务公开规范工作,根据《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福鼎市委党务公开规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各单位拟起草以市委或市委办名义印发的文件,需在呈送的代拟稿公文签发单上注明是否党务公开、公开范围(党内公开、党外公开)、公开方式(文件、会议、公开栏、网站)等内容,未注明公开事项的,市委办将予以退文处理。

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