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鼎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福鼎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2-05-17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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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总支、各党支部,下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9月13日至10月20日,市委巡察二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2月24日,市委巡察二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方面24个问题,提出了5条整改意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为推进全面整改,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局党组针对反馈的24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86条,已完成问题整改24个;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灵活运用“第一种形态”,对11名相关人员落实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通报等措施;建章立制4项,其中新建制度1项、修改完善制度3项,清退资金2740元。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责任意识。

  局党组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是精心动员组织。自巡察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要求各班子成员、股室、乡镇林业站负责人要深刻认识、主动消化吸收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并于2021年12月28日和2022年1月6日召开专题会议,逐项逐个研判,认真研究措施,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周密的安排部署。针对问题逐项分解责任,局党组班子成员思想认识到位,对于巡察反馈的24个问题,主动认领,并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根源,提出相关整改措施及今后努力方向。各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具体明确的措施和整改时限,切实将整改责任扛在肩上。巡察反馈以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研究推进巡察整改相关工作会议10次。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2021年12月28日,局党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为第一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班子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从领导层面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联络、材料收集和文字综合等工作。2022年1月11日,局党组制定印发《中共福鼎市林业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中共福鼎市林业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主体,做到反馈问题零遗漏,整改意见全覆盖,全力以赴抓落实。

  三是从严抓实整改。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实行问题“挂号”制、整改“销号”制,局党组书记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督促、带动有关股站严格把握质量标准和时间节点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并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做到整改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巡察整改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有差距的问题。

  (1)林业资源保护意识不够强,督促指导生态修复不够有力。对非法占用林地和森林火灾等造成的森林破坏,落实补植复绿措施不够到位。如2020年全市需完成补植复绿面积1683亩,当年实际仅完成补植复绿388亩,仅占23.05%。

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工作部署及要求,从大局出发,全面推行林长制,从领导层面推动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现象。2022年1月15日,我局草拟并提请市委、市政府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毁林开垦种茶现象的通知》(鼎委办〔2022〕3号),1月17日提请市政府召开打击毁林专项会议,1月24日我局与检察院召开座谈会,研究解决涉林行政执法、行刑衔接、证据固定等问题。二是压实责任。有关股室、乡镇林业站密切联系配合,执法大队、乡镇林业站明确提供需生态复绿地块及面积,营林股加强技术指导,乡镇林业站加强对违法行为人履行生态复绿工作的督促。今年以来,我局联合各乡镇开展拔除非法栽种的茶苗行动,共拔除茶苗约385亩,并责令当事人开展生态复绿。三是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违法行为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和拒不缴纳生态修复费用的,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采取原地与异地相结合的方式予以生态复绿,对乡村道路、厂房等采取异地复绿方式恢复生态,对毁林开垦情况予以原地复绿,2020-2021年,全市完成原地复绿面积1121.25亩,占全年任务的73%;今年3月,为做好生态修复工作,我局通知各乡镇对未复绿或复绿不到位的山场进行统计汇总,并筹资10多万元,统一购置枫香等苗木12万多株,发放到乡镇(街道)开展补植复绿,共修复山头地块3000多亩;并加强对乡镇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的督促指导。四是强化林长制工作。将生态修复纳入林长制考核,加强对乡镇生态复绿工作的考核督查,2022年1月我局结合年底绩效考评对各乡镇(街道、龙安)落实林长制、生态复绿等情况进行考核。

  (2)谋划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缺乏系统思考。如《福鼎市“十三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于2017年完成初稿便长期搁置,未进行规划评审和报批。

 

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于2021年11月24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由宁德市森森林业技术有限公司负责《福鼎市“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二是3月7日我局召开会议征求局机关相关股室站的意见建议。三是因疫情影响,原拟于3月24日前完成《福鼎市“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专家评审延后,待疫情结束时,将及时组织专家评审、定稿等工作。

  (3)学习重形式不重转化,对涉及林业工作的重要法律法规学习重视不够。市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只停留于上级要求学什么就学什么,会议传达会议,简单的停留于领导会上怎么讲,读读文件了事,未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做深入思考部署,特别是对涉及林业相关重点法律法规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如,2017年以来,市林业局党组未组织学习近几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于2月10日修订印发《福鼎市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鼎林党组〔2022〕6号),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育。二是将涉林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各党支部“三会一课”集中学习,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表。2月份,局党组及各党支部均已开展1次涉林法律法规学习。三是开展“绿色学堂”活动,由系统内中高级技术人才授课培训,发挥“老带新”“传帮带”作用,提高林业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和涉林法规政策掌握水平,目前已举办5次。四是

  开展专题培训,组织林业干部参加省林业局、宁德市林业局举办的涉林法律法规业务视频培训3次,重点培训林木种苗质量监管与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林政审批等;2月24-25日,我局联合组织部在全市举办森林资源保护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重点加强对林地报批、采伐管理技术、松材线虫病防控、林业执法业务、森林督查暨林业执法综合管理系统操作等方面业务及法律法规的运用和落实。

  2. 关于担当意识不够强,落实市委工作要求有时还存在畏难思想,行动力偏弱的问题。

  (4)党组把握全局能力偏弱,整合机关内设股室缺乏动真碰硬的勇气。2018年底机构改革以来,市林业局内设股室职能未按市委核定的“三定”方案整合到位,林政资源与审批股、营林科技股等股室至2021年9月仍未明确股室负责人,其职能仍按机构改革前相关股室分工运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学习,1月10日,局党组组织班子领导、机关股室负责人学习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有关精神,引导大家讲政治、顾大局、服从安排。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交流谈心,做好思想动员工作。二是3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议定林政资源与审批股、营林科技股等“一办四股”负责人,理顺职责职能,依法履职尽责。

(5)服务市委中心工作缺乏全局观。市林业局党组没有站在乡村振兴战略高度理解自身职责,对绿水青山如何转化为金山银山思考不深,工作中多是就业务谈业务,满足于完成上级的具体工作要求,对林业发展在乡村振兴中的地位、工作重点还认识不够到位,工作措施还不够扎实。如,黄栀子产业作为我市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的重要支柱性产业,市林业局缺乏对产业亮点和品牌的打造推介,产业整体处于鲜果销售和初加工水平。

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提升林业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地位作用,做大做强栀子、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林业特色产业,实现“百姓富、生态美”。二是加大栀子产业扶持引导力度,2021年共投入333.71万元,其中对“煤改生物颗粒燃料”等设备改造38家栀子企业,给予补助108万元;对17家栀子初加工户贷款给予贴息补助25.3万元,对6家标准化仓储点,给予补助141万元;开展公共品牌创建及宣传等33.76万元,2021年栀子鲜果单价6元/公斤,较2020年增加4元/公斤,产值3.6亿,较2020年增加2倍,栀农受益明显。贯岭镇申报栀子产业强镇项目,材料已上报省农业农村厅。三是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对接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摸底涉林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目前全市尚在经营中的涉林专业合作社106家,家庭林场10家,2022年1月向5家涉林企业(合作社)发放第一批特色农业补助资金40万元,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四是持续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乡村绿化美化和森林村庄建设,提升村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2021年投入30万元补助6个村庄开展乡村“四旁”绿化,投入20万元补助2个村建设省级森林村庄,补助34万元用于乡村绿化美化提升,补助35万元用于古树名木保护;2022年已争取省级森林村庄建设指标3个、补助资金30万元,争取省级森林乡镇指标1个、补助50万元,争取古树公园建设指标1个、补助10万元。

  (6)对行政执法工作重视不足。林业执法力量不足,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比较突出。如,2020年市林业执法大队共办理案件350起,市林业执法大队现有工作人员11人,其中持有林业行政执法资格证的工作人员仅7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及时招考林业执法大队缺编人员。2021年公开招考2名林业执法大队编制人员,并于2022年1月入职到岗;今年已和编办、人社局对接,拟再招考3名在编人员。二是推行“全员执法”,对符合条件的局干部职工全部纳入参加执法证考试,扩大执法资格人员数量。目前我局持有执法证人数34人,2020年以来组织参加执法证考试人员14人,全部通过林业法律专业考试,目前积极开展行政法律法规培训学习,争取通过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综合考试,取得执法证件,推进全员执法工作。三是加强法制监督审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2021年12月招聘一名法学本科专业工作人员充实到林业执法大队,配合做好法制审查工作。四是开展林业执法机制试点改革,增强乡镇林业执法力量,统筹执法人员划片区开展林业执法。1月21日,省林业局下发《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闽林文〔2022〕8号),我局纳入全省林业执法改革试点单位。4月15日我局印发《福鼎市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整合优化执法队伍,设立基层执法中队,提升林业执法效率。五是

  开展集体廉政谈话,3月18日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林业执法大队等15人进行廉政谈话,通报巡察发现的执法、笔录、卷宗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大家要加强执法业务学习,强化内部团结协作、健全台账,做好内业归档,强化廉洁自律。

  3. 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行动力偏弱的问题。

  (7)2017年以来,市林业局党组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市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未按学习规则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落实意识形态“六个纳入”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于3月14日召开全市林业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暨意识形态领域分析专题会,通报2021年全市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存在的问题,总结2021年工作成效,研究部署2022年工作安排。二是建章立制,修订印发《福鼎市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育,力争做到每月一学,今年已围绕专题开展学习研讨5次,每个专题至少2名以上党组成员发言,党组书记总结发言,其中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专题做到全体党组成员发言。三是做好自查自纠,梳理排查意识形态“六个纳入”方面存在的不足,排查发现张忠坚四级主任科员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无意识形态内容,本人于2月10日重新撰写提交。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关于漠视群众利益的情况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

  (8)野外巡护监管不到位,森林防火监督检查缺位。市林业局未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管理机制和巡查工作台账,在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中,对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均未依法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落实林长制,充分发挥护林员作用,加大野外巡护力度。目前已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对护林员巡山次数、巡护轨迹均做出相应要求,依托省级林长智慧平台实时掌握护林员的出勤率、巡护率等情况,实施每半月一跟进、每月一通报工作制,以此夯实护林员巡山护林职责。二是加强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在重点防火时段开展防火督查并及时下达督查通报,同时对火源管控不到位的乡镇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整改。1月17-21日,我局开展春节前森林防灭火检查,2月15日下发《福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春节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鼎森防办〔2022〕5号),对火源管控不到位的沙埕镇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在火险等级高、农事林事用火多的时段开展形式丰富的森林防火宣传,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去年10月以来我局先后在管阳西阳、点头集镇、太姥山景区、硖门集镇开展4次防火宣传。3月18日,结合清明节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我局部署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工作。

  (9)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林业便民服务措施有待提升。市林业局未积极宣传引导群众通过“鼎e办”政务自助终端机办理林业审批事项,自2021年1月“鼎e办”政务自助终端机启用以来,尚无群众办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推进全程网办,指导项目业主进行网上申报,变群众奔波为“数据跑腿”,降低办事成本。今年以来,工程建设项目收件办理计10件,其中网上申报为6件。二是简化流程,通过流程再造,所有办理事项均简化为“受理、审查、决定”3个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三是提升服务,通过招考,聘用两名本科大学生,充实到窗口一线。四是加强管理,主要领导每月至少一次、分管领导每周至少一次到窗口进行指导,开展现场办公,及时发现纠正窗口服务问题并进行整改。3月1日局长坐班窗口深入了解林业审批的相关业务,并亲自指导申请单位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报批、林木采伐等相关业务。五是积极宣传引导,向来访群众及涉林企业、项目业主积极宣传,引导并指导群众在“鼎e办”政务自助终端设备上操作,办理林业审批事项,整改以来,共引导群众通过自助终端设备办理项目4项。六是吸取海湾体育建设项目审批表中审查人、审批人均未签字的教训,对2021年以来办理的各类事项的表单进行认真梳理,查缺补漏,做到应签尽签。

  (10)挤占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按照规定只能用于补偿性支出和公共管护支出,而市林业局将办公楼房装修建设工程款使用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核销。如,2018年2月使用生态效益补偿金核销硖门林业站、磻溪林业站装修工程款计8.4万元,2018年3月使用生态效益补偿金核销贯岭林业站广场硬化及站房加固工程款计5.5万元。

  情况说明:2018年将生态补偿资金用于林业站建设,该资金系2014年省级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科目下达店下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资金,因店下林业站已建成,因此我局将该资金调剂用于硖门、磻溪、贯岭等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对涉林资金发放和使用规定的学习,2021年11月6日,已将《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股站长学习,2月25日组织计财、资源、营林、林改等有关股室负责人集中学习。二是梳理明确生态林补偿金的分类和使用情况,分清林权所有者部分、管护费和村级组织监管经费等三类资金的用途,做到资金专款专用。2021年我市生态林补偿金1375.47万元,扣除林场和森林综合保险林权所有者承担的保费后,我局按65%、20%、15%分配给林权所有者补偿金,管护费及村级组织监管经费。至2021年12月31日,共支出1261.57万元,其中林权所有者补偿金(含林场)928.96万元,直接管护费146.92万元,村级组织监管经费185.69万元。结余部分113.9万元,财政收回额度结转至2022年继续使用。三是局党组加强对上级下达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对今后类似情况将在与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取得支持后再予以调剂;对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相关项目进行验收,确保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用到实处。

  2.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够彻底的问题。

  (11)对下属学会疏于管理指导。市林学会自2013年换届以来,至今已逾期3年未换届,学会活动处于停滞状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对下属林学会的管理指导,于1月8日联系对接市民政局社团办,重新启动林学会的换届选举。目前正在组织会员申请、理事人员推荐、对接设立专项账户等工作,拟于4月底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林学会的作用,结合林业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形式丰富的林业学术活动。3月27日,林学会组织会员前往贯岭镇何坑村义务植树认建认养点开展绿化养护野外实训活动,提升会员林业专业技术能力。

  (12)工程管理工作人员作风漂浮,履行业主职责缺位,存在未组织现场验收、验收走过场等问题。如,2018年1月,太姥山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监测站道路工程由宁德市隆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福建永隆辉建设有限公司监理,结算审核价33.87万元,市林业局未组织现场验收,以监理报告代替验收报告。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我局于1月10日印发《福鼎市林业局关于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鼎林办〔2022〕1号),成立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项目办成员3人,负责组织协调林业项目招投标、采购等事宜。二是于1月17日,项目办组织办公室、营林股、资源、森防、种苗等股室人员学习招标法、采购法、项目工程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管理,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监理机制,健全落实监理相关责任,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施工程序。三是太姥山镇日澳村防火林带项目于2016年建设,设计宽度20米,种植树种为木荷,2016年我市将该防火林带作为示范区建设。受地形因素影响,实际建设宽度为17-22米,总体建设宽度达到20米;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期三年,第一年为营造林期,后两年为抚育期,2018年期满后,我市对项目进行验收,林带宽度为20米,验收合格。因近年来无项目资金无法对该项目开展抚育,造成林带杂草丛生,全面抛荒,无法明晰林带实际宽度。我局拟于2022年10-11月对该林带进行抚育,提升林带防护效益。四是3月18日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及项目办、资源站、营林股、森防站等工程项目比较集中的股室负责人共5人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要求举一反三,全面梳理项目,规范检查验收。

  3.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尚未根除的问题。

  (1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缺乏抓长抓细抓常意识,制度建设不完善,违规发放补贴和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仍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梳理违规发放的补贴1起,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1起。违规发放的补贴1440元已于2021年11月上交国库,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00元,已于2022年1月上交国库。二是于1月25日局党组书记对领取违规发放的补贴——林立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洪米拉2人开展提醒谈话。三是建章立制,健全完善财务管理,我局根据实际,于3月23日修订印发《福鼎市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鼎林〔2022〕10号)。

  (14)制度执行不严格。如,2020年9月,市林业局科技站购买单反数码相机1台1.72万元,超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购置费预算标准70%。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学习,严格把关,于1月17日组织办公室、营林股、资源、森防、种苗等股室人员学习招标法、采购法、项目工程管理办法等,提高林业干部职工对采购相关政策规定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二是建章立制,对采购流程予以梳理,并纳入财务管理制度予以印发,办公室对经办股室提供的采购清单予以严格把关,严禁超标准采购办公设备。三是强化机关效能管理,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未纳入考勤管理人员,2月份,我局已将蒋平弟、刘全君两位驾驶员纳入考勤管理,临时人员黄熙已于1月份辞职;同时从3月开始采取每周定期统计通报形式规范考勤。四是对2020年8月局长办公室配置的办公书柜1个1900元,超出预算标准900元问题予以整改,目前已将办公书柜移至人员较多的林长办使用。五是对超出我局慰问制度规定的问题予以整改,李如泽(超出200元)、林立松(超出800元)2位同志已将超标准的慰问金合计1000元上交到局财务。六是规范采购工会会员节假日福利,2022年春节会员福利62400元,我局采取询价方式对比6家超市后经党组会议研究确定采购。七是3月7日,局党组书记对夏淑蓉、郑秋霞、李倩倩、王韧、林立松等5名同志开展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 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15)以局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议议事决策仍然一定程度存在,有的事项讨论不够充分。如,2019年7月,市林业局班子扩大会议研究2019年沿路森林景观带造林项目资金拨付等事项,与会人员未按《市林业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鼎林党组〔2017〕26号)逐个表态,仅由经办人和分管领导在会上说明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建章立制,按照林业工作实际,于2月16日印发《中共福鼎市林业局党组议事规则》,并于3月7日组织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站负责人认真学习领会党组议事规则要求、要点,提高党组议事规则的执行力,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杜绝出现局班子扩大会议研究党支部换届工作等类似问题。二是梳理议题决策流程。在规范决策程序上下功夫,明确需上党组会议研究的事项,进一步完善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程序。三是

  做好党组议题征求工作,对需上党组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股室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汇总至办公室,办公室将需上会议题提前分送党组、班子成员,强化会前沟通交流。今年以来,我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12次,均制定会议方案并提前分送党组班子成员,研究议题42个。

  2.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有待强化的问题。

  (16)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对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缺少分析研判和谋划推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性欠缺,廉政风险防范排查走过场。如,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市林业局党组仅召开1次专题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0年以来局多数班子成员未开展对所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廉政谈话,未开展2019年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梳理修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月10日,局党组修订印发《中共福鼎市林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党组责任清单、党组书记责任清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二是主要领导严格履行“一把手”责任,做到“四个亲自”,班子成员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一岗双责”责任,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就延伸到哪里。3月22日召开2022年度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会议,并听取各党组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三是落实好廉政谈话制度,采取集体廉政谈话、针对性谈话等形式,形成一级谈一级、谈话全覆盖模式。巡察整改以来,党组书记开展集体廉政谈话3次35人,针对性个别谈话8人次,各党组、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33人次。四是严格按照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有关规定,按时开展年度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3月14日召开林业局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及民主评议大会,并将评议结果在党组会议上通报。五是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排查,于3月14日修订完善《福鼎市林业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鼎林党组〔2022〕8号),突出重点,认真梳理在岗位、项目、资金、执法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同时调整充实廉政风险防控排查领导小组,加强对廉政风险排查的把关,杜绝排查内容千篇一律等问题。六是3月18日党组书记对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涉嫌抄袭网络的林达隆、黄先建2位同志予以批评教育,责令重新提交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

  3.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机关党建不够扎实的问题。

  (17)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够高。如,2021年1月,市林业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缺少“辣味”,多数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市林业局机关第二党支部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未开展会前谈心谈话及征求意见,党员之间未开展互相批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提升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政治自觉,1月17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研讨会,重点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二是立行立改。严格按照要求,开好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及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1月27日我局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各党组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红红脸、出出汗。三是规范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会前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各党支部已在3月15日前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四是局党总支加强对下属党支部的指导检查,严格把关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督促机关第二党支部开好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并及时召开支委会确定评议等次,及时在公开栏公示。

  (18)发展党员教育培养和流动党员管理不够严格。如,2017年以来,市林业局党总支共发展5名党员,抽查发现个别同志的预备党员思想汇报材料均存在抄袭网络文章现象。又如,市林业局机关第一支部个别党员自2015年3月离职外出后,长期未返乡参加组织生活,市林业局党总支未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及时转出组织关系。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月11日局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对林达隆等3位党员同志开展谈话,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3位党员同志重新认真撰写思想汇报材料,端正学习态度,3月3日3位党员同志已提交重新撰写的思想汇报材料。二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新发展党员的入党材料严格审查把关,目前已对机关第一党支部李倩倩等3位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材料进行认真自查,整改不规范的入党材料,并通过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审查。三是局党总支对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对离职长期未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按程序予以转出组织关系。经请示汇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协调对接长期未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梁世景的户籍所在社区及居住地所在社区,3月4日,梁世景党员组织关系已由我局机关第二党支部转移到桐城街道天湖社区御景园小区党支部。四是扎实开展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服务工作,1月开始,局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28名党员已按要求积极主动到各自所在社区报到并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4. 关于一些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9)个别党员干部持有涉林企业股份。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廉政教育,即知即改,对巡察发现的林时密持有涉林企业股份情况,2021年11月12日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乃华已对其开展提醒谈话,责令退出股份。林时密于2020年入职我局,2009年在其还是教师时,其妹成立四季新苗木专业合作社,让其挂名社员,未取酬,2021年12月5日,林时密已退出四季新苗木专业合作社股份;2020年其友成立福鼎市栀灵贸易有限公司,让其挂名股东,公司至今未实际经营,林时密未取酬,1月12日,林时密已退出福鼎市栀灵贸易有限公司股份。二是2月18日在召开2022年股级干部大会上对林时密持有涉林企业股份情况予以通报,以此警示教育林业干部职工。三是再次开展自查自纠,于2月21日通知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自查持有涉林企业股份情况,目前未收到干部职工上报持有涉林企业股份情况。

  (20)项目招投标不够规范。如,2018年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项目中标价48.55万元,招标文件规定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10%,市林业局未按招标文件向中标单位收取履约保证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1月10日我局制定印发《福鼎市林业局关于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鼎林办〔2022〕1号),下设项目办,加强对涉林项目的规范管理。二是1月17日,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学习招标法、采购法、项目工程管理办法,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做好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从严管理项目招投标工作。三是规范项目招投标管理,严格审核把关项目招投标及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巡察反馈以来,由项目办牵头组织营林等部门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9个,涉及资金841.84万元。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 关于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21)个别班子成员落实巡察整改自觉性有所欠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部分巡察反馈问题未能主动认领,未能认真剖析问题的存在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升政治站位。1月17日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暨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研讨会,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及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对落实巡察整改自觉性有所欠缺的个别班子成员,要求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1月27日,党组成员、副局长宋方立在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落实上一届巡察整改自觉性有所欠缺的问题作出自我批评。三是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主要领导于1月份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杜绝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22)落实审计整改的责任意识不够强,存在敷衍应付整改的情况。如,针对审计反馈山前街道城东北路221号及223号贰榴三层砖木结构房屋等账外资产未确认入账问题,市林业局在整改报告中提出评估后入账的措施,但直至巡察进驻,市林业局仍未对该房产进行资产评估。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即知即改,聘请第三方对该两幢房产予以评估。我局于2021年11月委托中联(福建)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两栋房产进行评估,2021年11月26日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我局于2021年12月按评估价值入账。二是2021年12月27日局党组书记对落实审计整改存在敷衍应付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自觉,提高整改责任意识。

  2. 关于整改措施不够落实,整改成效尚有差距的问题。

  (23)有的问题边改边犯。如,审计反馈市林业局在森林资源管理等专项资金中列支招待费的问题仍未根绝,2018-2020年市林业局在森林资源管理等专项资金中列支招待费合计0.57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2021年公务接待费用进行梳理,自查发现3笔1905元公务接待费用虽账列“基本支出”,但实际资金在动物保护等专项资金中支出,因已完成2021年度决算无法返还资金原渠道。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要求资金支出的经办人员将所有公务接待(栀子专项招商引资招待除外)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三是3月7日局党组书记对计财股股长开展提醒谈话,严格贯彻落实财经纪律等要求。

  (24)对主题教育整改工作未引起高度重视,整改成效不够明显。如,乡镇林业站队伍建设薄弱的现状未根本扭转,目前全市12个乡镇林业站,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6名,其中8个乡镇林业站为1人站。又如,我市作为省级森林城市,市林业局至今未对我市范围内适合发展森林康养的地点开展调查和布局。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整合乡镇林业站力量,2021年7月12日,我局已行文《福鼎市林业局关于组建福鼎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的请示》(鼎林〔2021〕27号 ),将设立6个联合中心林业站的方案报市委编办,待市委编办审核。二是2022年初通过公开招考方式录取在编人员2名到乡镇林业站,充实基层林业力量,并于12月向编办、人社局申报2022年公开招聘在编3名充实到林业站。三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引导有潜力、有实力的涉林企业(合作社)申报森林康养、森林人家等项目。目前全市有森林康养1家、森林人家4家,其中巡察整改以来,积极引导建设品品香一顶山森林康养基地,申报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得到批复,现正在进一步完善基地各项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太姥山大荒酒店正计划申报省级森林康养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阶段,局党组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巡视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继续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效,举一反三,强化党的领导,狠抓党的建设,切实推动林业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一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党组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认真主动抓好分管股室、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压力传导,种好“责任田”,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高度重视林业项目和工程资金的安全问题,强化对栀子、林下经济、造林绿化、松材线虫病防控等林业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灵活运用好“四种形态”中的第一、二种形态,切实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敢管敢严。

  二要进一步夯实整改成效。以巡察反馈意见为重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促到位、紧抓不放。局党组成员带头,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局党组将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整改,紧盯不放、强化督促、边做边改、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力求取得整改成效。对于森林生态修复、林业产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林业行政执法、森林防火等问题,局党组将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以巡察整改推动福鼎林业高质量发展。

  三要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将巡察整改作为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将巡察整改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结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夯实政治机关定位,大力弘扬“洋林精神”,夯实林业干部求真务实、艰苦耐劳的作风。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廉政宣传教育,引导林业党员干部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廉洁自律,不踩红线、不越底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林业政治生态环境。

 

  中共福鼎市林业局党组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