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纪委监委公布“点题整治” 工作成果(三)

来源:福鼎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10-22 09:23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今年以来,福鼎市纪委监委按照“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的总体思路,根据省、宁德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小切口,选取“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等20个整治选题,进行点题整治、靶向施策,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推动“点题整治”工作不断走深走实,现公开第三期“点题整治”成果如下:

  1.整治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

  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制定整治方案,要求23家物业企业和88个物业小区开展自查自纠,发现9个小区因尚未成立业委会,导致38.59万元应存入而未存入专户的公共收益金。23家物业企业签订《信用承诺书》和《承诺书》,88个小区张贴整治公告100份,悬挂宣传横幅88条,自觉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和群众监督。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3人次,共抽查物业企业13家、住宅小区20个,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责令物业企业进行整改到位,及时核查处置问题(线索)1件,收回物业公司侵占小区的6000元租金存入业委会账户,并在醒目位置公示。

  2.整治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转租出借等问题,规范保障房管理。

  市住建局积极推进公租房管理系统建设,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目前已成功完成系统上线测试。建立保障性住房联席会议和数据共享制度,联合多部门核查,畅通举报途径,全面排查摸底,完成数据对比,审核通过1478户(实物配租1391户,租赁补贴87户),审核不通过2户(已整改)。同时,对1393户公租房入住家庭进行全面入户走访调查,其中排查通过1379户,疑似转租转借及空置14户(已整改)。

  3.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

  市农业农村局及时公布举报方式,并通过在市政府网农业信息专栏和阳光村委微信公众号发布《致广大村民的一封信》等方式,将专项整治公之于众。深入开展督促检查,全市共发现“三资”监管存在问题数246个,推动整改问题数233个,查摆经济合同3471个,金额47567万元,查摆问题合同202个,金额2900万元,其中整改问题合同190个,收回资金16宗61万元,收回资产1宗约4万元,新增租金52.5万元。同时,强化建章立制,全市共推动建立和完善“三资”管理制度数38个。

  4.整治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以列入全省城乡供水一体化首批试点县为契机,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规划总投资16.75亿元,市水利局抓好全域规划,扎实推进试点建设,我市构建“一域一网”城乡供水一体化格局被水利部评为2019年基层治水十大经验,目前已基本完成4个引调水工程、3个万吨水厂等建设,其余工程正有序推进中。此外,市水利局全面加强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对排查发现的11处供水工程存在季节性缺水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限时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开展常规农村供水水质的监测工作,为提高农村饮用水卫生条件提供保障,经常规自检和送样检测,6-9月份城区水厂水质合格率100%,乡镇水厂水质合格率95%。

  5.整治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市卫健局强化行动部署,及时召集全市个体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部署整治工作,并签署《福建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抽调专业药剂人员参与监督检查,有效提高了执法效率和违法行为认定的准确性,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98人次,对全市135家个体医疗机构开展两轮监督检查,下发监督意见书53份,行政处罚立案查处5家,责令关停8家,有效整顿了个体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全市个体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诊疗的良好局面。

  6.在职教职工有偿补课、违规办班等行为,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

  市教育局坚持将正面引导与警示查处有机结合,持续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自查,将问题整治融入学校及教师管理的日常,落实师德“一票否决”,积极引导每位教师知准则、守底线。同时,向全社会公布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违规办班等行为的举报监督方式,畅通投诉反映问题的渠道。突出整治查处,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根据市纪委、12345等平台举报信息并结合群众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提供的线索,深入各乡镇(街道)严查有偿家教、违规办班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26次,对违反规定的教师给予严肃处理。2021年以来共警告处分6人、记过处分5人、降低岗位等级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