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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妇联 发布时间: 2022-08-10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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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2日至12月24日, 市委巡察二组对福鼎市妇联开展了巡察, 并于2022年3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 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巡察意见反馈后,班子领导和各部室负责人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于3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主要领导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会后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期限,形成《福鼎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二)对照序时进度,狠抓整改落实。我会按两周召开一次巡察整改会议的要求,责任人及时汇报各项问题的整改措施及成效,班子领导进行研究讨论,对落实速度慢或成效不明显的问题的进行跟踪督促指导,要求相关责任人对照序时进度,狠抓整改落实。

  (三)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我会坚决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在问题整改中及时反思对照,举一反三,重新修订制度、健全完善相关机制,深化成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存在差距的问题。

  (1)学习走过场,学风不正。存在学习浅尝辄止,记录不真实,心得体会照搬照抄等现象。①2019年8月5日下午,市妇联党支部学习会仅用2个小时学习了《习近平在宁德》采访实录20篇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还传达学习了省纪委监委半年度工作会议精神。②2020年8月5日上午,市妇联党支部学习会记录体现学习当时尚未召开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③2021年2月,个别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抄袭网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2年4月22日制定《福鼎市妇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及《福鼎市妇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并严格落实。二是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关于妇女儿童工作和妇联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必学内容,以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安排有关同志领学,紧密结合妇联工作实际,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妇联工作结合起来,使党员干部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三是经认真排查核实,2020年8月5日学习内容为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0日会议精神,此次会议决定2020年10月在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由于记录人员不认真,记录成“传达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主要领导已于3月25日对记录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同时规范会议记录要求。四是主要领导已于3月25日对有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在4月3日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重申所有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交流研讨等材料时,要结合岗位实际,不得抄袭。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增强群众性的指示精神不够有力,妇联干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尚未形成工作机制。市妇联常委、执委和市妇女代表大会代表直接联系一线妇女群众人数均未达到省妇联要求。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2022年4月1日起,福鼎市妇联常委、执委、代表已按照每名常委不少于50 名,每名执委不少于40名,每名代表不少于30 名要求联系妇女群众,将联系妇女登记造册,填写《常委、执委和市妇女代表大会代表直接联系妇女名册》,并于每月30日向市妇联组织部上报《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登记表》。据统计,2022年以来常委、执委走访联系妇女群众372名,从志愿服务、走访慰问、创新创业、关心关爱妇女儿童、普法宣传、维权服务、家庭教育等方面为妇女群众办实事297件。

  (3)落实妇联组织深入基层做好工作的要求不够到位。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推进“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常态化、制度化不到位,未按改革方案落实每月至少一周左右时间深入基层一线,未落实“妇情日记”。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2022年4-6月市妇联领导班子结合“美丽庭院”建设、困难妇女儿童走访慰问、特色“妇女微家”打造、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宣讲、“两癌”妇女救助等工作,深入村(社区)22次,认真推进“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做到每月至少一周左右时间深入基层一线。4月1日,办公室向领导班子成员发放专属的“妇情日记”本,班子成员自觉将每次下乡调研走访,了解到的妇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记入“妇情日记”,目前已记录35篇“妇情日记”。

  2.关于落实引导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4)指导妇女基层组织和阵地建设不够到位。指导妇女基层组织和阵地建设不够到位。全市目前有289个“妇女之家”,“四新”领域有2个妇联、5个妇委会、28个“妇女微家”,但在实际工作中,只是完成面上的创建任务数,对如何发挥基层阵地的服务功能缺乏指导,基层阵地引领服务妇女的作用未有效发挥。如2020年6月授牌成立的“福鼎市红星美凯龙妇女微家”至今未开展培训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2年4月1日组建“福鼎妇联组织、阵地建设工作交流群”并上传特色“妇女微家”建设的先进典型做法,供学习讨论借鉴。二是推广“妇女微家+特色+服务”工作模式,每月通过电话沟通交流、微信群上传活动方案交流,指导各“妇女微家”结合自身特色开展各类活动,为广大妇女群众办理微实事、提供微服务。其中,4月29日点头镇北山茶婆、嵛山镇乡村振兴大礼堂“妇女微家”举办“巾帼展风采·喜迎二十大”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5月8日妈咪全知道“妇女微家”开展“时光献礼·表白妈妈”母亲节特别感恩活动得到宁德市妇联宣传推广。据统计,2022年以来,全市现有“妇女微家”开展服务活动30次,服务妇女群众1000余人。三是妇联班子领导于2022年4月9日深入红星美凯龙“妇女微家”开展调研工作,指导其做好微家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符合其微家特色的活动,4-6月“微家长”谢云英积极组织商场女职工积极参与“母亲健康1+1”公益募捐活动,募捐善款3000元;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10人次;参与助农活动,认领蚕豆500斤;参加6月25日至26日市妇联举办的抖音素人培训,参与人数5人。

  (5)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不够紧密。实施上级妇联部署的“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不到位,未有效结合乡村振兴“一革命四行动”开展巾帼志愿活动并形成常抓不懈的长效机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从2022年4月开始,市妇联宣传部每月月初下发当月巾帼志愿活动计划安排,指导乡镇妇联围绕 “一革命四行动”主题开展巾帼志愿活动,推进巾帼志愿服务常态常效。目前已网上注册302支巾帼志愿服务队,开展爱国卫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垃圾分类和护河行动等活动50多场,600余人参与其中。二是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巾帼志愿服务队的力量,举办“母亲健康1+1”募捐活动,得到89个单位及广大社会爱心人士的支持获得善款406434.55元,比去年多了10多万元,多年蝉联宁德第一名。通过每月通报、校村共建、典型培育等有效手段开展创建“美丽庭院”工作,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培育乡村妇女人才。今年以来,通过依托巾帼创业就业孵化园平台、争取部门资源、与社会力量合作等方式举办婴幼儿早教、育婴保育、茶艺、制茶、安全生产、抖音直播等各类培训班38期,培训妇女854人。

  (6)组织实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不够扎实。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仅在市级组织发动,宣传覆盖面与活动影响力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将“最美家庭”评选推荐活动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5月25日和文明办联合下发文件开展2022年“最美家庭”评选推荐活动,要求所有乡镇开展乡镇一级“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并在各自乡镇选择试点村或社区开展村或社区一级“最美家庭”评选活动。6月24日市妇联召开2022年工作部署会,再次强调各乡镇妇联要在村、社区一级开展试点工作,明确任务及时间节点。二是做好“最美家庭”评选推荐的事前宣传发动。通过“鼎姐姐”微信公众号发布寻找“最美家庭”信息和开展“最美家庭”事迹宣传,着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活动影响力。

  3.关于政治担当不足,对标上级工作要求有欠缺的问题。

  (7)“再学习”的氛围不够浓厚,围绕提升能力重点学还不够突出。如2020-2021年,未举办市妇联执委履职能力提升相关培训。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2022年以来,市妇联围绕提升妇联干部能力重点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指示批示精神、执委必学篇目等内容学习。在妇联机关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研讨为抓手,营造良好的机关“再学习”氛围;在乡镇(街道)妇联开展妇女维权讲座、“共享中职专业资源 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等美丽庭院建设交流会、“筑景生情”美丽庭院打造计划培训、“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巾帼大宣讲”等宣讲活动42场,参与人数2000余人,掀起基层妇联干部能力提升“再学习”热潮。

  (8)吸纳优秀人才充实妇联不够主动,未按省妇联“基层妇联破难行动”要求向市委组织部推荐合适的挂职副主席人选。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以2022年县级妇联组织换届为契机,完成挂职副主席配备工作。目前,已向市委组织部推荐挂职副主席人选1名,结合2022年市级妇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组织部门人事考察程序,配齐配强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

  (9)落实市委关于动员干部职工参与慈善事业的倡议有偏差。如2018-2020年,市妇联未按要求发动干部职工开展“慈善一日捐”,直接以公款上缴“慈善一日捐”计0.39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清退以公款上缴的“慈善一日捐”款项0.39万元。二是弘扬慈善精神。今年4月,市妇联干部带头认购滞销的蚕豆1000多斤;5月带头为“母亲健康1+1”募捐活动捐款900元。三是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重申“慈善一日捐”工作要求。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0)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按要求执行,“八个纳入”落实不够到位。如市妇联2020-2021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中未体现意识形态内容。2019年1月,部分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剖析说明。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2年3月29日市妇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论述。二是2022年4月29日市妇联召开上半年度意识形态专题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我会意识形态工作。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及5月6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四是2022年2月23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市妇联2022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中。五是主要领导督促有关班子成员对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修改,补充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11)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缺失。市妇联未建立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制,以党支部党员学习代替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成立妇联理论学习中心组。二是2022年4月22日制定《福鼎市妇女联合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福鼎市妇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目前已开展相关学习7场次。三是由妇联宣传部负责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档案,加强资料整理收集。

  (12)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落实不严格,新媒体宣传效果不佳。如2021年7月召开的班子会议均未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021年9月30日市妇联“鼎姐姐”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全文),至巡察入驻该篇阅读量仅为23。又如2021年11月2日“鼎姐姐”微信公众号上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解读,至巡察入驻发现该篇阅读量仅为26。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2年1月-6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班子会议的“第一议题”学习共18次二是做好精准推送,今年3月份推送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巾帼大宣讲、巾帼风采等栏目,得到较多粉丝的关注与转发。三是4月15日组建一支50余人组成的“巾帼小姐姐”队伍,通过线上渠道同步开展点赞转发,推送文章阅读量较之前有大幅度提高,平均阅读量接近300,其中4月5日的“鼎姐姐”巾帼风采栏目点击率达5364。四是今年4月份至6月份,市妇联活动信息共有30余篇被新华社APP客户端、学习强国APP、中国新闻网、中国妇女网、闽姐姐微信公众号、宁德市妇联微信公众号、幸福福鼎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宣传平台采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宗旨意识有待提升,服务妇女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13)服务群众工作未能主动作为。如2019年10月,妇女群众到市妇联反映其丈夫家暴及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情况,要求市妇联帮助,市妇联工作人员仅告知离婚程序、需要准备的材料,未按规定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其提供综合维权服务。对妇女群众的一些诉求未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其提供综合维权服务,对“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宣传推介少,群众知晓率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妇女来访时认真做好登记,结合来访妇女需求及时对接法律顾问,并与公检司法等部门联动,今年2-6月份共为上访群众对接相关部门15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0次。4月份以来,在“鼎姐姐”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末尾植入12338妇女维权热线、并专门定做了2000份宣传品推广12338妇女维权热线电话。

  (14)信访程序(处置流程)不够规范。如2020年10-12月,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运行情况通报市妇联办理12345诉求件办理流程不够规范,存在未隐藏诉求人信息、无体现呈报领导阅并签字、答复件未有领导签字等问题,巡察组在查阅2021年的信访件时依然发现该种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5月16日,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已组织工作人员重新学习12345办理流程,制定明确规范的操作流程清单,确保今后工作中按规范操作。2022年4月2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并由分管领导进行信访业务培训。四是5月26日上午邀请廖云坚律师为市妇联机关干部及桐山街道基层妇女工作者结合案例讲解《信访工作条例》。五是完善《福鼎市妇联维权工作流程》,从来访分类、接访流程、记录要素、办理方式、人民调解注意事项等方面规范接访流程。

  (15)惠民政策落实不够到位。2020年全市女性安康险投保任务完成数居宁德市各县(市、区)末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截止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全年女性安康承保7545人,参保覆盖率达3.83%,超额完成宁德下达的6901人、确保完成率3.5%的目标指导数,比2020年宁德市各县(市区)排名前进了2个名次,理赔7件,赔付金额44.6万元。6月24日召开2022年福鼎市“关爱女性健康”工作推进会议,明确2022年工作任务及考核标准,同时邀请乡镇分管领导参会,提高乡镇的重视程度,确保完成2022年宁德下达目标任务。

  2.关于作风建设在“严实深细”上体现还不够的问题。

  (16)重面上完成任务轻后续跟踪。全市共建立了34个“儿童之家”,但对“儿童之家”的运作欠缺指导,多数“儿童之家”未发挥阵地功能。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年初以来,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走访了桐山、桐城、山前、沙埕、太姥山、店下、龙安、点头等乡镇(街道)21个“儿童之家”,对“儿童之家”建成后使用问题进行现场指导,认真听取基层对“儿童之家”建设意见和建议,并于5月中旬完成“儿童之家”调研报告1篇,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儿童之家”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据统计,上半年,34个“儿童之家”开展各类活动71次。

  (17)公文管理混乱。存在同一文件使用不同文号、制发程序混乱、错误表述等问题。如《福鼎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福鼎市组成人员、联络员和两纲统计监测组、专家评估组成员名单的通知》使用“鼎妇儿工委〔2019〕1号”和“鼎妇儿工委(2019]2号”两个文号重复印发。《福鼎市妇联2019年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鼎妇〔2019〕56号)未经领导签发。《福鼎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思想文化类讲座、报告会、论坛、研讨会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鼎妇〔2019〕34号)指导思想表述不规范,《福鼎市妇联关于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的通知》(鼎妇〔2018〕47号)出现“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用心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时间”等文字标点错误,《2020年上半年度福鼎市妇联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情况》(鼎妇〔2020〕29号)出现公文落款时间错误和文字表述错误。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5月24日福鼎市妇联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福鼎市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等条例,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办理流程,办公室在拟稿、核稿等要做好管理审核,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务必格式规范、文种准确、条理清晰、程序规范,保证公文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3月25日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及妇女儿童工作发文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吸取教训,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18)存在工作虚化的形式主义。未对巾帼示范基地实行滚动管理,各级巾帼示范基地34个中有14个已停止运营或注销,仍登记在册作为工作成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2022年4月29日妇联班子会研究决定,对14家处于停止运营或已注销、不具备示范引领作用的巾帼示范基地(其中省级4家,宁德市级1家,福鼎市级9家)不再列入工作成果,对隶属本级妇联权限内的9家福鼎市级巾帼示范基地予以摘牌,并将5家宁德市级以上的巾帼示范基地生产经营状况分别报送省、宁德市妇联备案,6月10日市妇联对巾帼示范基地摘牌情况进行通报。

  (19)机关作风整顿成效不够明显。工作人员执行考勤制度不够自觉,未落实考勤打卡和迟到早退现象仍然存在。如2021年9-12月,市妇联共9名工作人员中未打卡14天以上有2人,迟到早退20次以上有8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做到立行立改,收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第一时间,立即召开班子会研究整改上班迟到、早退、外出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下发《福鼎市妇联关于重申机关考勤制度的通知》。二是加强制度学习,严明工作纪律。3月3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福鼎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建设的通知》(鼎效办〔2022〕3号)精神,让干部职工从思想认识上重视起来,对相关工作纪律更加明确。三是落实考勤制度,每周一在市妇联政务公开栏公示每位干部职工的考勤情况,2022年3月23日妇联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以及迟到早退的同志进行及时谈话提醒8人、批评教育1人。

  3.关于对下属单位管理不严的问题。

  (20)对所管辖的单位疏于管理指导。下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市女企业家联谊会、市儿童少年开发协会存在资产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如2018-2021年,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与市明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4个机构签订合作培训协议,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计2.1万元。2018年以来,市儿童少年开发协会将房产使用权给予新星幼儿园作为办学场所并收取管理费10万元/年,未办理相关手续。2019年12月,市女企业家联谊会无票据核销购买生日蛋糕费用0.62万元。2020年7月,市儿童少年开发协会给予新星幼儿园超范围拨付疫情补助款1.24元。

  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是已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强化对联系指导的社团组织人员的思想教育,5月25日对下属单位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规范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二是2022年5月25日制定出台《福鼎市妇联关于加强社会团体管理办法》,按制度进行严格管理。三是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于2021年12月1日发现此问题,即时整改,其他三家因此时合约期已满,无法执行。福鼎市明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于当天缴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今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将以此为戒,严格把好合同关,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四是2022年4月25日市妇联主要领导对联系三个社团的班子成员分别进行廉政谈心谈话,要求加强对社团的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强化廉洁意识。

  (21)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市妇联未对下属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如2020年7月,市妇联下属市儿童少年开发协会给予新星幼儿园拨付疫情补助款5万元,未经市妇联研究决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2年4月25日市妇联主要领导对市儿童少年开发协会会长及市女企业家联谊会会长进行工作指导,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二是2022年5月25日制定出台《福鼎市妇联关于加强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并要求下属单位福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及联系指导的三家协会严格执行。今年以来,下属单位及三个社团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及时主动向妇联班子请示或报备。三是2022年4月25日妇联主要领导对市儿童少年开发协会会长进行廉政谈心谈话,责令整改,确保今后不再出现同样的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整体合力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22)民主决策意识淡薄,议事制度执行不力。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如2020年9月,市妇联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合作管理招标事项,市妇联主席没有末位表态。又如2019年5月,开展家风家教宣传展示活动费用开支2.2万元,未经集体研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今年召开班子(扩大会)16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23项,一把手严格落实 “末位表态”制度。二是2022年6月15日重新修订完善会议制度,同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重申议事制度和规范,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三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联系,明确“三重一大”事项事先与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报告并邀请相关同志列席,认真听取并吸纳意见,配合做好纪检监察组各项工作任务。

  (23)深化妇联改革还不够到位,妇联执委常委工作机制不健全。如2018年以来,市妇联未按规定定期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于2022年4月13日制定出台《福鼎市妇女联合会执委、常委履职制度(试行)》《福鼎市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并下发各执委、常委。2022年3月10日下午,召开福鼎市妇联十五届八次常务会议和执委会议,增补十五届妇联执委10名、选举产生出席宁德市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36名。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没有扛稳抓牢的问题。

  (24)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如2019-2020年市妇联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18年以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主任未对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谈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2年4月29日召开福鼎市妇联2022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会,邀请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相关同志列席,会上学习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二是积极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教育模式,利用各级纪检监察网站、“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微信公众号、微视频、微课堂等载体,丰富学习教育内容,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三是5月20日,与市纪委监委、市茶产业发展中心等部门50名党员干部来到顺茗道茶廉文化研学基地,开展茶廉文化主题活动,让党员干部们接受廉洁文化的熏陶。四是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妇女儿童中心主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分别于2022年4月、5月对分管股室和干部开展半年1次的谈心谈话。

  (25)接受监督不够自觉。如市妇联未开展2019年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2021年推荐“福鼎市巾帼创业就业孵化园妇女微家”为宁德市“妇女微家”示范点工作未进行公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2年3月30日召开2021年度妇联班子成员述责述廉会议。二是2022年4月18日制定出台《福鼎市妇联政务公开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做到各项事务应公开尽公开。2022年以来已公开福建省最美基层妇联执委候选人、宁德妇女五大代表候选人等12个事项。

  (26)廉政风险排查不够深入。未开展各部室和下属单位廉政风险排查并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2年4月29日召开福鼎市妇联2022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会,学习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二是开展各部室和下属单位廉政风险排查并于2022年6月15日制定《福鼎市妇联廉政风险防范点》。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机关党建工作还有薄弱环节的问题。

  (27)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相互批评缺少辣味。2019年12月召开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妇联分管领导对市妇联主要领导的批评是“不要骄傲自满,继续带领大家争创佳绩”;个别干部对分管领导的批评是“工作不要懈怠,继续顶起妇联柱子。个别干部的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检视材料与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检视材料部分查摆问题雷同。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及措施:一是福鼎市妇联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规定于2022年5月6日下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切实提高我会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进一步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会。把好材料“审核”关,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认真把好党员干部检视材料的审核,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完善检视材料。三是3月25日主要领导要求有关班子成员增强对民主生活会严肃性的认识,开展批评要有辣味;主要领导对有关同志开展批评教育,要求其今后要认真撰写相关材料、严肃参加组织生活、实事求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8)领导班子抓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不到位。如2018-2019年市妇联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机关党建工作,2020年市妇联党支部书记未上党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及措施:一是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好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于2022年4月召开党建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2年支部党建工作重点。二是2022年5月23日制定印发《福鼎市妇联党建工作要点》。三是切实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并由党务工作者做好会议记录及收集好相关会议材料。2022年1-6月,已召开党员大会5次,支委会6次。

  (29)主题党日不够规范。如,2019年1月至2021年11月未按鼎委组〔2018〕111号文件要求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和“坚决维护核心,践行初心使命”主题党日。市妇联党支部违反《福鼎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鼎财行〔2018〕41号)规定,2018-2021年到福鼎市外开展主题党日共有4次,其中2021年有2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及措施: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严格落实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结合妇联工作实际,组织支部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开展志愿服务等。2022年以来已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志愿服务、宣传宣讲、疫情防控等支部主题党日活动6次。二是严格按照(鼎委组〔2018〕111号)文件要求每年开展一次“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坚决维护核心、践行初心使命”主题党日。三是严格按照《福鼎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鼎财行〔2018〕41号)文件要求,2022年以来支部未到福鼎市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四是3月23日,支部书记对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要熟悉掌握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对领导决策提供参谋助手作用。

  (30)党费收缴管理混乱,上缴党费与收缴党费金额不符。2020年9-11月份,市妇联党支部向市直机关工委上缴党费超出党员实际交纳党费数额计164元,直接抵扣2020年12月上缴党费数额。2019年度市妇联党支部《党员应交党费信息采集表》中部分干部的应交党费数额与《党费证》登记金额不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及措施:一是严格按照中共福鼎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鼎委工〔2021〕43号)文件要求,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二是经认真排查核算,市妇联党支部2020年12月应上缴党费263元,实缴67元,应补缴党费196元。已于2022年3月25日向机关党工委补缴2020年12月党费196元。三是党支部书记已于2022年4月7日对2019年度党费收缴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等整改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缺乏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的问题。

  (31)抓整改的责任意识不够强,一定程度上还存在“过关”心态。如,2019年2月,市妇联领导班子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市妇联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未按规定对2018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项作出报告。《福鼎市妇女联合会关于修订<福鼎市妇联机关工作制度>的通知》(鼎妇〔2019〕43号)中,《社会评议制度》出现“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市政府权力公开工作..公平、公正、准确的评价政府工作..”“评议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有无滥用权力、以权代法、以罚代管和变相罚款等现象..”“.综合评定政府工作开展情况,结果向市妇联主要领导反馈..”等内容与妇联实际工作不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将服务对象定义为“管理相对人”,不符合群团组织职能性质;《党务公开制度》出现“需要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实际上市妇联至今未设立党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及措施:一是2022年4月3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高抓整改的责任意识。二是召开班子会议7次专题研究本次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提出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三是2022年6月15日重新修订符合妇联实际的《福鼎市妇联机关工作制度》,并对负责把关的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32)推动整改的自觉性不足,研究部署整改不及时不充分。对审计反馈的问题,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未细化责任和措施、明确整改时效。市审计反馈2017-2019年市女企业家联谊会违规使用白条入账计15万元、与各机构签订的合同中均未约定乙方违约责任等问题,至巡察进驻仍未落实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及措施:一是对审计反馈的问题重新进行梳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结合此次巡察反馈提出的同样问题一并整改到位。二是3月23日、4月25日由分管领导与女企业家联谊会负责人针对女企业家联谊会违规使用白条入账等问题进行廉政谈心谈话,责令整改,确保今后不再出现同样的问题。三是今后妇联及下属单位与相关机构合作中,签订的合同都由单位法律顾问做好把关,特别是要明确约定乙方的违约责任。

  2.关于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成效有差距的问题。

  (33)敷衍应付整改。2019年2月市妇联巡察整改报告提出的完善制度15项至巡察进驻仍未落实。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及措施:一是针对上轮巡察整改反馈的各项问题重新梳理,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细化责任和措施、明确整改时效,结合此次巡察反馈提出的同样问题一并整改到位。二是针对上轮巡察整改报告提出的完善15项制度进行完善,确保发挥长效机制。

  (34)有的问题边改边犯。如,审计反馈市妇联2017-2019年妇女创业小额贷款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等问题整改不彻底,2020年仍挪用妇女创业小额贷款专项资金用于办公费、编外人员工资、文明奖、综治奖等支出共计14.41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及措施:一是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细化责任和措施、明确整改时效,结合此次巡察反馈提出的同样问题一并整改到位。二是2021年起明确妇女小额创业贷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没有挪用妇女创业小额贷款专项资金用于其他支出等问题,今后会更加严格专项资金使用。

  (35)主题教育整改成效不够明显。如,针对基层妇联指导推动不力的问题,市妇联未按整改方案建立班子分片指导制度,2021年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到乡镇妇联指导工作仅12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及措施:今年以来,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市妇联领导班子已按照分片指导制度,前往桐山、桐城、山前、硖门、叠石、太姥山、点头、沙埕、贯岭、店下、前岐等乡镇(含村、社区)指导工作29次。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敷衍应付整改。如,针对上轮巡察反馈的市儿童少年发展开发协会房产未入账问题,市妇联报告已完成整改,实际该房产未评估入账。

  基本完成整改情况说明:已委托资产评估公司对新星幼儿园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和评估。

  进一步整改措施:待资产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后(约7月15日),将于7月底按资产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入账手续并归入儿少协会资产。

  整改时限:2022年7月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 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7853408; 通信地址: 福鼎市江滨北路139号(福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电子邮箱:ctj1850@163.com。

  福鼎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