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116-3000-2022-00006
  • 发文字号: 鼎建综〔2022〕30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住建局
  • 生成日期: 2022-01-28
  • 标    题: 关于印发《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鼎建综〔2022〕30号
来源:福鼎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2-01-28 15:08
  

关于印发《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

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鼎市委福鼎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 2025 年)>的通知》(鼎委发[2021]3 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施。

 

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28

(此件主动公开)

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

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统筹推进,以做好“八五”普法谋划为主线,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推动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及行业企业机构、从业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按照《中共福鼎市委福鼎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 2025 年)>的通知》(鼎委发[2021]3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八五”普法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福鼎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住建领域内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宁德大湾区沙埕湾生态临港产业城市、砥砺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福鼎征程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深刻把握新时代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方向和定位,加大住建领域普法工作力度,提高住建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紧密结合建设法治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建设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增强其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水平,进一步增强建设管理依法行政、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确保到2025年福鼎市住建领域“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三)工作原则

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渗透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各个领域,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先导作用。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提供系列化、多元化、规范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引导住房和城乡建设各个领域内各行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普治并举全面覆盖。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引导住房和城乡建设各个领域内各行业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保障体系,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标准,促进法治宣传教育规范运作,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各个领域、各层面有效拓展。

二、普法重点内容

一)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住建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走深走实。

具体行动:1、每年组织住建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到在建施工工地、房地产企业、物业小区、社区、农村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理论;2、利用局法治宣传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传。牵头股室:党建办、政策法规股,局其它股室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实施

(二)重点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在住建系统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参与“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进万家”等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及行业企业机构、从业人员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具体行动:1、每年组织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到在建施工工地、房地产企业、物业小区、社区、农村等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2、每年将宪法作为核心内容纳入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推动干部述职述法工作,组织全住建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统一考试;3、利用局法治宣传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4、参加每年度市政府组织开展的“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牵头股室:政策法规股,局其它股室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实施)

(三)重点突出民法典宣传化解矛盾纠纷。“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围绕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相关的民法典内容,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到施工企业、农村、小区等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推动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股室负责人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具体行动:1、每年组织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到在建施工工地、房地产企业、物业小区、社区、农村等深入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2、每年将民法典作为核心内容纳入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推动干部述职述法工作;3、利用局法治宣传栏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4、参加每年度5月市法治办组织开展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系列宣传活动。牵头股室:政策法规股,局其它股室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实施)

(四)重点宣传与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住房和房地产工作,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工程建设和建筑业工作,加强对建筑法、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市供水条例、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具体行动:1、结合日常工作职责持续开展各自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对照住建领域法律法规不断加强依法行政执法的力度;3、利用局法治宣传栏开展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宣传;4、每年度组织本系统本行业人员学法用法以及对管理服务对象进行普法活动。牵头股室:政策法规股,局其它股室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实施)

三、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一)不断推进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把法治教育纳入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系统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通过“学习强国”“中国普法”等学习平台不断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系统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完善法治学习培训制度,每年不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班和考试.采取线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落实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相关制度。

(二)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强化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我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建立健全我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分级分类明确我局领导干部分管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形成带头人效应,完善配套学习制度。

(三)不断完善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不断加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在岗轮训等工作,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我局执法人员应当熟练掌握与职责工作相关的公共法律法规和专业法律法规,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合理使用裁量权,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以案释法,增强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结合法律法规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四、增强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增强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业依法治理

建立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菜单”,加强房地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等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相关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加大涉企公益法律服务力度。深化“法律进企业”,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建立完善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增强针对建筑施工企业人员、物业服务人员、房地产经纪人员等从业人员的普法力度,特别是关于劳动合同、工伤赔偿、物业服务、房地产市场、房屋租赁等方面的普法宣传。(责任股室:政策法规股、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物业管理股、建筑业股、工程建设管理股

(二)增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依法自律

扶持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房地产、物业、建筑施工、房地产中介等)各行业成立相应行业协会进一步增强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责任股室: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物业管理股、建筑业股工程建设管理股

(三)增强城乡多层次多专项依法治理

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工作,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村民、纳入城市住房保障居民、被征收房屋居民等人群的普法宣传和公益性法律服务,使其掌握日常生产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获得法律帮助的途径,了解自身权利义务,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结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防灾减灾救灾、房地产市场秩序、小区物业管理、人防设施安全等专项整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我局工作人员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能力。(责任股室:村镇建设股、房屋征收管理股、住房保障管理股、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物业管理股、工程建设管理股、安办、城市建设股、人防股

五、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执法和行政调解过程中实时普法

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引导行政执法对象依法维权、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充分发挥局诉前调解室的作用在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大以案普法力度,通过经常性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使典型行政案件依法得到解决。

(二)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推动公益普法

充分发挥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内企业机构和社团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壮大社会普法力量,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支持老党员、老干部、退休企业职工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三)创新方式运用新技术新媒体精准普法

提高普法质量。注重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内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创新普法方式,鼓励全局干部职工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推进智慧普法,强化新媒体普法品牌创建,打造“互联网+普法联盟”,实现共融共通、共建共享,及时了解分析群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法治需求,精准推送法治内容,开展体验性、互动式普法。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灵活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六、多举措加强组织实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要将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加强提高思想认识,按照中央、省、宁德市、福鼎市有关文件会议要求,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普法工作与我局各股室日常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依法行政的力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工作专班,局长刘晓明任组长,局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依托在局政策法规股,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培训局相关股室、单位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全局普法工作,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三)落实责任分工。普法工作专班组长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分管领导负第一责任,局政策法规股负责具体抓、抓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股室、单位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负责严格落实局普法具体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股室、单位负责人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本股室、单位工作人员落实做好普法工作各阶段的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四)组织学习培训。局政策法规股应每年组织各有关股室、单位培训学习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结合我市实际完善行业整治标准,分析研判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难点难题,指导制作易学易懂的法治宣传咨询材料、培训课件分发给有关建设主体、群众,涉及需咨询法律顾问的,局相关股室、单位可向局聘请的法律顾问咨询。

(五)密切协同配合。局政策法规股要将局相关股室、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普法工作成效及时归类整合上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与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院、公安局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合作。积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研讨分析、交流经验,信息互通,扩大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普法的广度、深度、精度,实现资源共享。形成齐心合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普法、执法工作的新格局。

(六)提供资金保障。局综合财务股要安排专门工作经费保障普法、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七)谁执法谁普法。要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完善局相关股室、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相关股室、单位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业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八)强化督查指导。普法、执法工作实施期间,由局政策法规股对相关股室、单位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普法实践创新、理论创新。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突出的,要及时督促有关股室、单位整改纠正反馈,对于拒不改正的要严肃追究问责普法、执法工作绩效作为干部职工年终考核、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确保局普法工作质量。

 

 

 

 

 

 

 

 

 

 

 

 

 

 

 

 

 

 

 

 

 

 

 

 

 

                                                               

抄送:市委依法治市办,存档。                                       

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1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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