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文体旅函〔2022〕82号
类别:B类
兰进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福鼎市畲族文化中心的建议》(第2022073号)由我单位会同民宗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我市是畲族主要的聚居地,在这片热土上,畲民已繁衍生息了六百多年,由此创造了许多灿烂、独特的畲族文化,是福鼎乡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展示好我市这一民族瑰宝,无疑是我市文化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增进习近平总书记所倡导的文化自信的重要举措。文化的传承展示需要阵地和场所,建设“福鼎市畲族文化中心”是我市几代畲民的共同夙愿,近几年,各界呼声日高,我局亦将其摆上议事日程予以研究。
提案要求在市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二、三层(待博物馆搬迁后)建设“畲族文化中心”,我局认为不妥。其一:该场所作为福鼎市少体校,承载着发展我市竞技体育的重要功能,目前场所面积和功能设置已无法满足我市竞技体育发展的需要,如果建设畲族文化中心,将严重挤占竞技体育资源;其二:该场所作为少体校,其日常竞技体育训练活动量大,“吵”、“闹”是该场所的常态,与畲族文化中心的文化陶冶熏陶形成极大的反差,十分的不协调。
我市悠久的畲族历史造就了畲族文化内容的丰富和内涵的深刻。您提出“畲族文化中心”要“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的意见很有前瞻性,我局认为“畲族文化中心”项目必须高起点、前瞻性规划,在设计上宜功能多样、静动结合,充分的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以展示畲族文化的无穷魅力,同时兼顾旅游功能,打造文旅新IP。我局已将畲族文化展示融入“五馆一院”中的博物馆规划设计,专门设置畲族展厅,以小的投资解决我市畲族文化的馆藏和展示,又让场馆的效能发挥到极致。
感谢您对我市畲族文化事业发展的关心。
领导署名:张里冰
经办人员:黄锟锟
联系电话:753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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