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龙安)退役军人服务站,局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办〔2018〕76号)、《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依申请权责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审改办〔2021〕7号)和《福鼎市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依申请权责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鼎审改办〔2021〕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调整后的权责清单予以公布。
我局保留权责事项48项,其中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给付13项、其他行政权力18项、其他权责事项11项。
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提出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的具体要求,按程序报请有关部门研究审核确定后再作调整公布。
福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5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