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学,佳阳民族学校、叠石学校、湖林学校、巽城学校、溪美学校、茂华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巩固义务教育发展成果,提高义务教育管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我市小学新生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招生原则
2021年福鼎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新生招生坚持以《义务教育法》及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坚持“户籍为主、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核定班数、控制班额、阳光招生、公平公正、分类推进、统筹安排”的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严格按照《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鼎市城区小学招生片区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鼎教初〔2018〕19号)等文件规定按划片区域范围就近入学;流动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含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采取分区域就近入学与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入学相结合的办法;农村适龄儿童按乡镇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必须确保户籍在本辖区内的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对象
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城区接收学校
1.划片招生与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入学学校(1所):实验小学
2.划片招生录取入学学校(5所):桐南小学、慈济小学、桐北中心小学(电大校区)、流美中心小学、山前中心小学
3.划片招生与统筹安排入学学校(7所):龙山小学、城西小学、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实验小学百胜校区、桐南小学海湾校区、实验小学潮音岛校区、桐北小学城北校区
4.民办学校(1所):茂华学校(小学部)
四、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城区小学招生按下列批次录取:
(一)第一类招生对象:片区内适龄儿童持居民户口簿直接报名入学。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作为片区内学生安排入学:
与父母或父母一方户籍在招生片区范围内,且实际居住在本片区的适龄儿童(户籍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的6月30日前)。
2.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未购房,适龄儿童随父母或父母一方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户籍在本片区的。
(二)第二类招生对象: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其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直接报名入学:
1.驻鼎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根据《福建省贯彻落实教育部总政治局<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闽政联〔2013〕1号),由市工信局(支前股)确认,需提供本单位证明、官兵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2.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福鼎市产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鼎委发〔2017〕8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人才子女入学操作细则>的通知》(宁教综〔2018〕17号)》、《中共福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鼎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鼎委人才〔2019〕2号),由市委人才办确认,需提供高层次人才证书、文件、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3.我市绿卡企业持卡人本人适龄子女。根据《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工贸企业“绿卡”服务制度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鼎政办〔2019〕37号)、《福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符合发放“绿卡”条件企业名单的通知》(鼎工信〔2020〕132号),由市工信局局确认,需提供由企业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主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4.台胞适龄子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210号),由市台办确认,需提供市台办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本人护照原件复印件、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5.宁德核电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适龄子女。需提供由宁德核电盖章、市核电指挥部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企业2020年社保单据、户口簿原件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6.烈士及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适龄子女。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需提供烈士证或因公伤残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7.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号〔2019〕37号)及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精神,需提供福建省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门或以上单位确认证明、烈士证或因公伤残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在职驻鼎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就读公办小学的,按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的教育优待标准执行。
8.2020年选派赴湖北(武汉)疫情防控一线开展医疗服务的福鼎市医务人员适龄子女 。根据福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关于落实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有关待遇的通知》(鼎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2020>18号),按就近就便的原则,结合家长意愿,优先安排到相关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需提供市卫健局出具的参加援鄂疫情防控医务人员名单及文件、医师证或护士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9.城区小学正式教职员工的适龄子女。由父母所在学校向市教育局初教股申报确认,可直接进入其父(母)所任教的学校就读。
10.其他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人员。
(三)第三类招生对象:实际居住在本片区但未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前)按以下1—3类次序予以优先安排登记入学。申请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可予以直接登记报名;若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法录取。
1.持有本片区居住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随迁适龄子女。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3.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契约)、一年以上(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的水、电交缴发票(与回执单所标明的地址一致)的自建房户或购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四)第四类招生对象:
1.具有桐山、桐城、山前三个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三办”)所辖的社区(村居)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前),需提供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可参加实验小学电脑随机摇号招生。
2.我市绿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适龄子女。根据《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工贸企业“绿卡”服务制度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鼎政办〔2019〕37号)、《福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符合发放“绿卡”条件企业名单的通知》(鼎工信〔2020〕132号),我市绿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子女,需提供由经贸局确认、企业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主营业执照、高级管理人才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2020年工资花名册、2020年社保单据、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可参加实验小学电脑随机摇号招生。
(五)第五类招生对象:招生范围内租住户(含租店)的适龄儿童和暂住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流动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申请就读城区龙山小学、城西小学、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实验小学百胜校区、桐南小学海湾校区、实验小学潮音岛校区、桐北小学城北校区、茂华学校(小学部)的流动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可持新生户口簿及实际居住(租住)地信息相关证明材料(外县<市>户籍人员须提供《居住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申请登记入学。具体以各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为准。若城区各小学招生计划数已满或不愿调剂的,则回原户籍地学校就读。
参加实验小学公开摇号未录取的适龄儿童自行到原户籍地所在施教片区学校登记就读。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自愿原则免试入学,于2021年6月30日至7月10日到茂华学校小学部申请登记,具体招生时间请及时关注茂华学校发布的招生方案。
五、招生程序
招生具体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如下:
——2021年6月3日前,各学校完成本招生片区户籍学生调查摸底;
——2021年6月5日前,各学校上报2021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简章;
——6月10日前,各学校公布2021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简章;
——6月30日—7月10日分三批次登记报名。
第一批次(6月30日—7月2日)为第一、二类招生对象(即本片区适龄儿童及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入学登记报名时间;
(学校在接收第一批次招生对象后,若有剩余学位,再安排接收第二批次招生对象登记报名)
第二批次(7月3日—4日)为第三类招生对象(即实际居住在本片区但未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入学申请登记时间;
(学校在收满第一、二批次招生对象后,若有剩余学位,再安排接收第三、第四批次招生对象登记报名)
第三批次(7月5日--6日)为第四类招生对象(即户籍在“三办”的非实验小学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要求到实验小学就读的、绿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时间。
第四批次(7月7日--10日)为第五类招生对象(即进城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时间。
逾期不予补报。
——7月11日,各学校张榜公布通过审查、具备入学资格(包括参加电脑随机摇号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学生家长核查报名信息,报学校修正有误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日。
——7月15日,学校审核汇总有关证明材料后,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7月16日,电脑摇号学校抽签决定10名学生家长代表名单,并通知家长代表准时参加电脑公开摇号活动。学校测试电脑派位软件。
——7月17日,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参加电脑摇号的学生名单、资格、电脑软件及摇号工作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并将电脑派位软件及通过审查的学生名单一起刻录到光盘上封存,一式三份,学校、教育局和纪检监察部门各存一份。
——7月18日,上午9:00,实验小学实施电脑公开摇号。
(其余需要电脑摇号的学校时间另行安排)
电脑摇号结束后,学校打印录取名单一式四份,学校、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三方代表签字后各留存一份,一份张榜公示。
——8月20—21日,未被录取的随迁人员适龄子女,愿意服从调剂的,到市教育局初教股申请登记,由教育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8月26日,市教育局公布统筹调剂入学结果。
——8月28日,被实验小学录取的“三办”户籍适龄儿童及被城区其他学校录取的流动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到学校报名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8月31日,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到学校报名注册。
六、工作要求
1.合理设置学区布局。小学新生招生严格依据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鉴于城区小学学位依然紧张,大班额现象依然存在的状况,2021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及招生对象划分如下:
(1)实验小学只招收本施教片区户籍学生和有房无籍适龄儿童,如有剩余学位,面向城区“三办”(桐山街道办事处、桐城街道办事处、山前街道办事处)户籍适龄儿童通过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2)桐南小学、慈济小学、桐北中心小学、流美中心小学、山前中心小学等5所学校只收本施教片区户籍学生,如有剩余学位,可招收有房无籍类学生。
(3)实验小学百胜校区计划招收新生8个班400人。招生对象为居住在山前街道(南向,灰窑村<含灰窑村>以下)的山前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和非山前街道户籍的随迁人员适龄子女。
(4)桐南小学海湾校区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9个班450人。招生对象为居住在桐城街道(南向)的桐城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和非桐城街道户籍的随迁人员适龄子女。
(5)桐北小学城北校区计划招收新生8个班400人。招生对象为居住在桐山街道(北向)的桐山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和非桐山街道户籍的有房无籍人员及随迁人员适龄子女。同时面向水北等周边村居招生。
(6)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计划招生5个班250人,招生对象为山前街道居民户籍(部分)及居住在山前街道(北向,灰窑村以上)的非山前街道居民户籍的有房无籍类随迁适龄儿童。
(7)实验小学潮音岛分校计划招生5个班250人,招生对象为潮音岛、铂金华城及周边小区随迁适龄儿童,同时面向资国、董江、八尺门等周边村(居)招生。
(8)茂华学校(民办)计划招生6个班270人,面向全市招生。
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常住适龄儿童都必须按时依法入学。部分学校如确实无法满足片区适龄户籍儿童就读需求,要做好入学预警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采用扩班及增加(调剂)学位等办法保障所辖施教片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为消除和缓解大班额现象,从2021年秋季开始,城区小学及中心集镇学校,班额超过国家规定的,原则上不得招收插班学生。申请就读城区小学的2—6年级插班学生就近安排到实验小学百胜校区、桐南小学海湾校区、桐北小学城北校区就读(含户籍地及非户籍地学生)。要求插班学生需于7月10日前到上述学校登记就读。若接收学校申请登记插班学生人数教少(未能独立成班),则调剂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2.实施残儿全纳教育。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实施全纳教育,积极探索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使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平等接受适合其需要和发展的教育,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小学适龄轻度智障儿童由辖区学校安排随班就读,中度智障儿童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对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6—14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市特殊教育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学生、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采取“个别送教”的办法,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保障特殊群体享受公平、优质的教育。要深入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学生能得到及时资助并顺利完成学业。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常住适龄儿童都必须按时依法入学,确因疾病或特殊原因需推迟或免予入学的,家长须持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监护人申请报告,经户籍所在地学校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
3.完善招生工作机制。要按照国务院“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要进一步健全招生工作机制,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应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要进一步强化入学招生统筹,切实优化工作服务,规范入学申请程序,切实保障外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良好义务教育。为确保教育服务区内每个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都能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对因学校学额已满而无法招收入学,家长要求调剂入学的随迁适龄儿童,相关学校要做好答疑工作并及时向市教育局初教股反馈信息,切实为新生报名提供保障。
4.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根据省教育厅2021年招生文件精神,各公民办学校不得违反教育主管行政部门规定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各校要围绕招生政策制订具体实施办法,通过多种渠道对招生政策进行解读和宣传,努力营造招生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随迁适龄儿童需到学校申领(或下载)并填写《福鼎市2021年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小学登记表》(见附件2)。申请就读实验小学的“三办”户籍适龄儿童需到学校申领(或下载)并填写《福鼎市2021年“三办”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实验小学登记表》(见附件3)。学校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缩小或扩大招生规模,严禁招生学校擅自改变招生计划,截留招生指标,虚报、瞒报招生数。要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确保小学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杜绝不及龄儿童登记入学。要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全面落实招生公开制度,要与新闻宣传等有关部门(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招生入学政策,确保学生及家长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政策内容。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程序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报名时间公开、录取(入学)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提醒家长及时关注“福鼎教育”及各学校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招生资讯。
5.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按照中共福鼎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鼎委党廉办〔2017〕63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对招生工作的监管,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确定电脑摇号入学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电脑摇号工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程序违规操作。对在电脑派位招生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的学校或个人,纪检监察部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电脑随机摇号入学学校要加大资格审查力度,严把报名关。每位流动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到城区学校就读的,只限报其中一所接收学校,报名登记两所以上接收学校的,取消报名资格。划片招生与统筹安排入学的学校,在确保学校接收片区招生对象入学的前提下,核清剩余学位,面向社会公开招生,通过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录取人数与录取人员。学生父母(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电脑摇号和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公民办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处罚。对公办学校,还应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对民办学校,可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
各乡镇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可参照本意见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招生方案,报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上报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1.福鼎市2021年市区小学新生招生计划表
2.福鼎市2021年城区“三办”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市实验小学登记表
福鼎市教育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