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9-24 15:4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建筑垃圾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点头镇山柘村(福鼎市利民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现有厂区红线范围内)

建设单位

福鼎市利民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福建省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扩建工程利用现有厂区用地20000m2,投资3000万元改建2座生产车间,购置机制砂(石)生产线1条、轻质水泥砖生产线1条,以建筑垃圾和玄武岩废渣料等一般固体废物为原料,新增年产50万吨机制砂石、2000万块水泥砖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该项目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隔油后用于施工和洒水抑尘。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2、大气环境:该项目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砂石料应统一堆放;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减少扬尘量。开挖的泥土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走。在场地内堆存的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的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

3、声环境:该项目施工期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间和夜间进行打桩、搅拌或浇注混凝土等高噪声作业;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

4、固体废物:该项目施工期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在工程结束前清扫干净。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已建建筑垃圾处理系统自行利用。

运营期

1、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采用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生化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大气环境:该项目运营期水泥砖车间破碎废气:作业区封闭收集经布袋除尘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物料堆存场设置完善围挡,物料堆场设置围挡和顶棚。每个物料装卸点设置自动喷雾抑尘设施,并定期对物料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水泥砖生产线原料粉碎、筛分、配料、混合搅拌等工序均在封闭设备内进行,并配套布袋除尘设施;物料装卸点等主要起尘点设施喷雾设施;机制砂生产线采用湿法破碎筛分作业,破碎环节设置喷淋系统;厂区道路硬化,并配备洒水车等设施,定期清洗路面;厂区道路沿线设置喷雾降尘系统并设置车辆自动清洗设施,减少道路运输扬尘。

3、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噪声污染源来自破碎机、筛分机及各种生产设备等。采取的措施: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振和消声等措施;主要生产车间封闭管理;厂界设置围挡和绿化带。

4、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压滤污泥、除尘灰、沉淀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一、公示时间: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7826176  传    真:0593-7821936

  通讯地址:福鼎生态环境局审批股(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201号),邮编:3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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