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人宁德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宁德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在龙安工业项目区厂区总平设计方案变更申请事项。宁德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对宁德邦普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总图相关指标进行调整,具体总平面指标变动如下:
1.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由238360.48㎡调整为237437.68㎡。
2.建筑密度:由48.27%调整为48.08%。
3.总建筑面:由497747.74㎡调整为470393.62㎡。
4.计容面积:由702821.55㎡调整为672402.80㎡。
5.容积率:由1.42调整为1.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或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现履行公告告知如下: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告之日起7工作日内向我局以书面的形式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本局收件地址:福鼎市自然资源局4楼国土空间规划股
邮政编码:355200 联系电话:7890297
举报电话:7890297
特此公告
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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